民政部關於湖南省長沙縣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外觀
民政部關於湖南省長沙縣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民行批〔1996〕2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6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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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關於長沙縣搬遷縣址的請示》和補充報告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將長沙縣人民政府駐地由長沙市區遷至該縣的星沙鎮,遷移所需經費自行解決。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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