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遼寧省撤銷北鎮滿族自治縣設立北寧市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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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遼寧省撤銷北鎮滿族自治縣設立北寧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5〕2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5年3月21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5年/第16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5年第16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二日《關於撤銷北鎮滿族自治縣設立北寧市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北鎮滿族自治縣,設立北寧市(縣級),以原北鎮滿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為北寧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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