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民政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民政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民辦發〔2018〕22號 2018年8月22日 發布機關:民政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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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民政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部機關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的通知》,推動民政系統全面履行普法責任,我部制定了《民政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民政部辦公廳
2018年8月22日
民政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的通知》,推動民政系統全面履行普法責任,結合民政工作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法治宣傳教育的決策部署,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明確民政部門普法職責任務,健全工作制度,加強督促檢查,不斷推進普法工作深入開展,為民政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普法工作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民政法治宣傳教育融入民政法治實踐全過程,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制定、行政執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過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責任,不斷提高民政法治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
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並重。在履行好系統內普法責任,全面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養和執法能力的同時,積極承擔面向社會的普法責任,增強社會公眾的法治意識。
堅持立足實際和注重實效。結合民政工作特點和本地實際,創新民政普法理念、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積極推動落實各項普法責任,增強民政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職責任務
(一)建立普法責任制。各級民政部門要把普法作為推進民政法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來抓,納入工作總體布局,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按照普法責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單位普法規劃、年度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明確普法任務和要求。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機制,保證各項普法責任任務落實到位。
(二)明確普法內容。各級民政部門要持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部署,以及《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培養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深入學習宣傳慈善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志願服務條例、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等民政專門法律法規規章,切實提升依法履職辦事的能力和水平。有針對性地學習與履行法定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組織法、立法法、選舉法、監督法等反映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經濟制度的基本法律,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訴訟法、審計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規範政府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等。特別是要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大以來新制定、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等,不斷提高法律素養。
(三)做好民政系統內普法。各級民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嚴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通知]]》(中辦發〔2016〕71號)精神,認真組織實施本單位普法規劃,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各級民政部門要建立領導幹部集體學法制度和幹部職工集中學法制度,把法律知識考核結果以及學法用法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各級民政部門要把民政法治教育培訓納入行政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在相關法規修訂後及時組織培訓並加強考核。培訓中要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的規則意識、責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和時效意識,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事,維護民政部門良好形象。
(四)履行社會普法責任。各級民政部門要充分利用立法過程開展普法,對社會關注度高、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立法項目,要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及時通報意見採納情況,增強公眾對立法目的、制度設計的理解和認同。除涉及保密問題,法規草案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法規制度出台後,要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權利救濟方式等主要內容,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公布,或者在公共場所公開,方便社會公眾掌握應用。圍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普法,在辦理社會救助、婚姻登記、殯葬服務、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養老服務等事項過程中,加強對行政相對人、利害關係人以及相關重點人群的政策宣講和法律法規講解,組織專家學者、執法人員等進行及時權威的法治解讀,正確引導輿論,把矛盾化解與法治宣傳結合起來,讓群眾在解決問題中學習法律知識。堅持執法過程全程普法,在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調查取證、聽證告知、處罰決定和執行等各環節注重宣講法規,告知權利義務,及時釋疑解惑。受理行政許可、行政備案申請時,應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動向申請人提供關於申請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期限等方面的說明資料,告知申請人相關權利義務,將受理與普法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在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過程中,要結合爭議,積極闡明和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妥善化解社會矛盾。
(五)創新方式方法。各級民政部門要利用民政工作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特點,採取進社區、進基層等方式,充分利用櫥窗、板報、小廣播等陣地,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方法開展普法工作。對服務窗口進行升級改造,增加與業務相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畫冊及解讀材料,適當增加窗口普法工作人員。加強門戶網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等新媒體普法平台建設,發揮互聯網和新媒體在民政法治宣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強典型行政複議、訴訟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布工作,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制度,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範、預防和教育功能。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充分利用憲法、婚姻法、慈善法等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中華慈善日等法律明確規定的節點日、民政《孺子牛》獎、中華慈善獎頒獎盛典等形式,積極組織開展集中普法活動,不斷增強法治宣傳實效。在組織普法宣傳過程中,可以適當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策劃、諮詢和組織服務。
三、組織領導
各級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充分認識普法責任制在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責任制擺上重要日程,及時研究解決普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人員、經費、物質保障,為開展普法工作創造條件。注重總結落實普法責任制的典型經驗,培養和培育一批普法宣傳的優秀個人和單位,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示範作用。上級民政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民政部門普法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強化工作指導,確保普法工作取得實效。
地方各級民政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結合本地有關普法意見精神,研究制定具體措施,認真組織實施。有關情況及時報送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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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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