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於修訂印發水利部定點扶貧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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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辦公廳關於修訂印發水利部定點扶貧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
辦扶貧[2019]87號
2019年4月26日
發布機關:水利部辦公廳
水利部網站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修訂印發水利部定點扶貧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

辦扶貧[2019]87號

各有關單位:

水利部定點扶貧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是引領水利部及定點扶貧縣(區)脫貧攻堅的一個重要指導性文件。為貫徹落實《中共水利部黨組關於印發中央第九巡視組對水利部黨組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水利部扶貧辦對《水利部定點扶貧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進行了修訂完善。在第五部分定點扶貧保障措施中,補充了深入開展定點扶貧工作調研和持續激發脫貧內生動力兩項內容,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水利部定點扶貧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辦扶貧[2018]210號)廢止。

水利部辦公廳

2019年4月26日

水利部定點扶貧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

根據中央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指導意見的精神,以及水利部、重慶市、湖北省關於定點扶貧工作的安排部署,為加快推進重慶市的萬州區、武隆區、城口縣、豐都縣、巫溪縣和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等6個水利部定點扶貧縣(區)脫貧攻堅工作,水利部制定了水利部定點扶貧工作方案。

一、定點扶貧縣(區)貧困狀況

重慶市萬州區、武隆區、城口縣、豐都縣、巫溪縣和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地處武陵山和秦巴山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2014年建檔立卡時6縣(區)共有貧困村635個、貧困戶15.3萬戶、貧困人口51.86萬人。經過三年多的努力,2017年萬州、武隆和豐都3縣(區)實現脫貧摘帽。截至2017年底,6縣(區)有貧困村89個、貧困戶3.83萬戶、貧困人口11.33萬人。貧困戶致貧原因複雜、類型多樣,現有貧困戶中因病、因學、因缺資金、因缺技術、因缺勞力、因災致貧分別占44.2%、13.4%、11%、14.7%、13.8%、3%,定點扶貧縣(區)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任務仍十分艱巨。各縣(區)2014年建檔立卡時和2017年底貧困村、貧困戶和貧困人口情況見下表。 

編號
定點扶貧縣(區)
2014年建檔立卡
2017年底
貧困村(個)
貧困戶(萬戶)
貧困人口(萬人)
貧困村(個)
貧困戶(萬戶)
貧困人口(萬人)
1
萬州區
140
3.45
10.60
 
0.47
1.12
2
武隆區
75
1.60
5.54
 
0.15
0.46
3
城口縣
90
0.96
3.61
20
0.23
0.83
4
豐都縣
95
1.94
7.19
 
0.21
0.57
5
巫溪縣
150
2.45
8.60
21
0.70
2.25
6
鄖陽區
85
4.90
16.32
48
2.07
6.10
 
合計
635
15.30
51.86
89
3.83
11.33

二、定點扶貧工作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扶貧重要論述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脫貧攻堅、定點扶貧工作決策部署,以及水利部和重慶市、湖北省關於定點扶貧工作的安排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嚴格執行現行扶貧目標和標準,堅持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堅持發揮水利行業優勢與立足定點扶貧縣(區)實際相結合,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困難群體,突出問題導向,優化政策供給,創新幫扶方式,統籌資源配置,下足繡花功夫,把定點扶貧工作的目標瞄準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脫貧上來,採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精細的工作,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智力支持、技術服務以及信息與政策指導,做到幫扶項目精準安排,幫扶資金精準使用,幫扶措施精準實施,着力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着力夯實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基礎,切實提高貧困人口獲得感,為定點扶貧縣(區)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做出貢獻,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好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問題導向、精準發力。根據定點扶貧縣(區)貧困村貧困人口致貧原因和脫貧需求,對症下藥、分類施策,堅持因村因戶因人施策,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並始終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各類扶貧項目和扶貧措施都要精準落實到戶到人,有助於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都要與帶動貧困村貧困戶脫貧掛鉤,真正幫到點上、扶到根上。

2.堅持發揮優勢、強化支撐。充分發揮水利部直屬單位和行業優勢,全面落實水利精準扶貧機制,突出抓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等民生水利建設,加快推進定點扶貧縣(區)水利改革發展,為實現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貧困村出列、貧困縣(區)摘帽提供水利支撐和保障。

3.堅持上下聯動、合力攻堅。圍繞定點扶貧縣(區)脫貧攻堅目標任務,重慶市、湖北省和定點扶貧縣(區)黨委政府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調動各方力量,整合扶貧資源;水利部加強督促指導,協調推動有關扶貧政策措施落實,加大行業支持和社會幫扶。通過上下聯動,合力推進定點扶貧工作。

4.堅持扶貧與扶志、扶智相結合。充分尊重貧困群眾意願,廣泛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轉變幫扶方式,扶貧措施要與貧困群眾參與掛鉤;加強教育引導,幫助貧困群眾轉變思想觀念,提高脫貧能力;加強典型引領,營造脫貧光榮、勤勞致富良好氛圍;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引導貧困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培養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堅持組團幫扶、夯實責任。體現「干非常之事,用非常之策」的精神,組織水利部機關司局、直屬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和有關經濟實體組成工作組對口幫扶定點扶貧縣(區),實施綜合措施,加大幫扶力度,推動定點扶貧縣(區)按期完成貧困村貧困戶脫貧目標任務。

三、定點扶貧目標任務

(一)工作目標

根據重慶市和湖北省脫貧攻堅計劃,城口、巫溪、鄖陽3縣(區)要在2019年底前實現脫貧摘帽目標,89個貧困村整村脫貧,6縣(區)10.70萬農村貧困人口越過扶貧標準線。

——2018年,城口、巫溪、鄖陽3縣(區)38個貧困村整村脫貧、3.65萬農村貧困人口越過扶貧標準線。萬州、武隆、豐都3縣(區)0.93萬農村貧困人口越過扶貧標準線。

——2019年,城口、巫溪、鄖陽3縣(區)51個貧困村整村脫貧、5.25萬農村貧困人口越過扶貧標準線,3縣(區)實現脫貧摘帽。豐都、武隆、萬州3縣(區)0.87萬農村貧困人口越過扶貧標準線。

——2020年,解決好0.63萬人局部、個別特殊困難貧困戶的脫貧問題,鞏固建檔立卡貧困村脫貧成果,確保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穩定脫貧不返貧,切實提高脫貧的質量和效果。

水利部依據重慶市、湖北省脫貧攻堅的進度安排開展定點扶貧工作,幫助6個定點扶貧縣(區)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各縣(區)分年脫貧攻堅計劃見下表。 

時間
類別
單位
豐都
武隆
城口
巫溪
萬州
鄖陽
合計
2018年
貧困村整村脫貧
0
0
10
13
0
15
38
貧困戶越過扶貧標準線
2777
1700
3754
11000
4800
21730
45761
2019年
貧困村整村脫貧
0
0
10
8
0
33
51
貧困戶越過扶貧標準線
1790
1900
4232
9000
5036
39267
61225
2020年
貧困村整村脫貧
0
0
0
0
0
0
0
貧困戶越過扶貧標準線
1117
1000
276
2500
1408
0
6301
合計
貧困村整村脫貧
0
0
20
21
0
48
89
貧困戶越過扶貧標準線
5684
4600
8262
22500
11244
60997
113287

(二)主要任務

圍繞上述工作目標,在重慶市、湖北省和定點扶貧縣(區)黨委政府及幹部群眾共同努力的基礎上,水利部通過定點扶貧,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按照中央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重慶市、湖北省黨委政府在脫貧攻堅中負總責,水利部負責定點扶貧工作,共同推進中央和地方各項扶貧政策落地,督促指導、協調推進定點扶貧縣(區)黨委政府脫貧攻堅主體責任落實、脫貧攻堅規劃方案實施、扶貧政策措施落實、加強扶貧資金項目管理,確保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

2.督促指導水利行業支持政策落實工作,堅持精準解決貧困村貧困戶的用水問題與有效提供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利支撐保障相結合,加大水利行業支持力度,會同省(直轄市)級水利廳(局)在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農田水利建設、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防洪抗旱減災、水保生態建設和農村水電開發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推進定點扶貧縣(區)水利改革發展。

3.按照定點扶貧工作要與貧困戶脫貧掛鉤的要求,水利部通過發揮行業和直屬單位優勢,支持定點扶貧縣(區)以產業幫扶、貸款貼息、就業培訓、勤工儉學等多種方式,直接幫扶至少7千多個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益。

4.充分發揮水利部聯繫中央部委、掌握政策和信息資源等優勢,搭建與定點扶貧縣(區)的溝通聯繫橋梁,發動更多社會力量對定點扶貧縣(區)進行幫扶。發揮水利行業自身潛力,開展人才、技術、管理、物資、黨建促脫貧以及「送溫暖、獻愛心」等多種幫扶活動。

四、實施水利定點扶貧八大工程

(一)實施水利行業傾斜支持工程。根據定點扶貧縣(區)脫貧攻堅的水利需求,充分發揮水利行業優勢,對定點扶貧縣(區)水利扶貧項目、資金給予傾斜支持,幫助建設一批與脫貧攻堅密切相關的水利扶貧項目。協調重慶市水利局、湖北省水利廳,對定點扶貧縣(區)效益能夠精準落實到貧困村貧困戶的農村飲水安全、小型水庫等水利扶貧項目,優先納入相關水利專項規劃,優先安排審查(審批),在年度投資計劃中優先安排,中央和省級投資優先保障,不斷補齊補強水利基礎設施短板,到2020年全面解決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為定點扶貧縣(區)脫貧攻堅提供水利支撐與保障。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和丹江口庫區相關規劃實施,繼續傾斜支持三峽庫區定點扶貧縣(區)和鄖陽區脫貧攻堅工作。

(二)實施貧困戶產業幫扶工程。根據定點扶貧縣(區)「發展產業脫貧一批」的需求,水利部對口幫扶單位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通過捐資的方式為定點扶貧縣(區)建檔立卡的貧困村、貧困戶籌集資金,每縣(區)每年不少於100萬元,由縣(區)統一實施產業幫扶,用於發展對貧困戶增收帶動作用明顯的種植養殖業、林草業、農產品精深加工業、特色手工業、物流、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等項目的貸款貼息或擔保以及適當的股權幫扶。三年期間幫助5000多個貧困戶發展產業。

(三)實施貧困戶技能培訓工程。根據定點扶貧縣(區)「發展特色產業脫貧一批」和「轉移就業脫貧一批」的需求,組織對口幫扶單位大力開展貧困勞動力生產技術、職業技能、電商等培訓工作,幫助貧困戶勞動力提升就業技能。根據定點扶貧縣(區)提供的需求,三年期間計劃完成900多個貧困戶勞動力技能培訓,並積極幫助就業。組織部屬企事業單位充分吸納定點扶貧縣(區)貧困勞動力在安保、保潔等服務性崗位就業,協調重慶市、湖北省各級水利部門認真落實有關水利工程建設與管護就業崗位向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傾斜政策,努力拓寬定點扶貧縣(區)貧困勞動力就業渠道,有效增加貧困人口收入。

(四)實施貧困學生勤工儉學幫扶工程。針對定點扶貧縣(區)因學致貧比例較高的問題,幫助貧困家庭大中專學生開展勤工儉學。組織水利系統及相關用工單位在寒暑假期間就近提供勤工儉學崗位,為貧困家庭在校大中專學生創收創造條件,減輕家庭負擔。定點扶貧縣(區)負責提供勤工儉學需求,重慶市水利局、湖北省水利廳和對口幫扶工作組負責對接。三年共計劃組織900多個貧困家庭大中專學生開展勤工儉學。

(五)實施水利建設技術幫扶工程。針對定點扶貧縣(區)水利技術力量薄弱的問題,組織水利科研和規劃設計單位開展定點扶貧縣(區)水利技術幫扶工作,每縣(區)由兩個單位負責幫扶。技術幫扶單位要組建工作組,根據工作需要進駐定點扶貧縣(區),開展水利規劃編制、項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設管理等技術幫扶工作,加快推進貧困地區水利工程建設。技術幫扶工作組的工作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

(六)實施專業技術人才培訓工程。針對定點扶貧縣(區)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缺乏、專業技術能力不強等問題,在定點扶貧縣(區)組織開展水利技術人員培訓計劃。根據6縣(區)實際需求,通過集中培訓、專家巡講、網絡培訓等多種方式,為6縣(區)培訓各類技術人員900多人次,切實提高定點扶貧縣(區)水利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

(七)實施貧困村黨建促脫貧幫扶工程。每個對口幫扶工作組每年選擇一個貧困村開展支部共建活動。使用水利部機關黨委管理的部分黨費支持定點扶貧縣(區)基層黨組織建設,對貧困村的黨組織活動場所修繕以及黨員教育設施更新進行適當補助,每年支持每個定點扶貧縣(區)2個貧困村,三年期間共支持36個貧困村。為每個定點扶貧縣(區)分別舉辦貧困村黨支部書記和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班,共培訓360多人次,實現對所有未脫貧貧困村全覆蓋,着重提高村「兩委」班子落實黨的扶貧政策、團結帶領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水平,充分發揮村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八)實施內引外聯幫扶工程。根據定點扶貧縣(區)提出的其他需求,充分發揮中央國家機關聯繫廣泛、溝通協調的優勢,努力爭取國家有關部委對定點扶貧縣(區)脫貧攻堅政策、項目和資金更大的傾斜支持,幫助定點扶貧縣(區)解決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產業發展等困難和問題。充分發揮南水北調對口協作和三峽對口支援平台的作用,積極牽線搭橋,幫助定點扶貧縣(區)引入企業、項目和投資,並優先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助推定點扶貧縣(區)脫貧攻堅。協調北京尤邁慈善基金會組織北京協和醫院知名專家,通過遠程視頻會診形式,免費為定點扶貧縣(區)建檔立卡貧困戶患者提供大病再診斷和治療方案優化,推動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同時,幫助提高基層醫護人員診治水平。指導省(直轄市)水利廳(局)協調相關部門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村加快興修「五小水利」工程,重點支持有條件的貧困村開展山坪塘建設或整治,促進貧困村特色產業發展,幫助貧困戶實現增產增收。

五、定點扶貧保障措施

(一)組建對口幫扶工作組。水利部動員機關司局、直屬單位和有關經濟實體共84個單位組成6個對口幫扶工作組,分別對口幫扶6個定點扶貧縣(區)。每個工作組由13~16個單位組成,設一個組長單位和兩個副組長單位,重慶市水利局、移民局和湖北省水利廳、移民局、南水北調辦為參與單位。對口幫扶工作組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中央和水利部黨組定點扶貧工作決策部署,做好與定點扶貧縣(區)的對接工作,組織編制對口幫扶工作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落實本方案確定的各項舉措;督促指導定點扶貧縣(區)黨委政府加強領導、加大力度、完善機制,承擔好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加快推進脫貧攻堅規劃實施;將定點扶貧縣(區)作為中央單位的調研基地和改革試驗基地,總結經驗,宣傳推廣典型。

(二)建立定點扶貧工作機制。一是建立領導責任制。對口幫扶工作組在水利部扶貧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組長單位牽頭負責制,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副組長單位協助組長單位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協作的要求抓好各自工作。二是建立對口幫扶工作聯繫機制。各對口幫扶成員單位要明確專門的負責同志和聯絡員,暢通聯繫渠道,加強溝通聯繫。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聽取情況匯報,研究會商解決重大問題。三是建立定點扶貧工作督促檢查機制。水利部扶貧領導小組和對口幫扶工作組要通過督導檢查、月進度台賬管理等方式,對定點扶貧縣(區)脫貧攻堅主體責任落實、扶貧政策措施落實、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以及水利部定點扶貧主要舉措實施情況等加強督促檢查,推動脫貧攻堅規劃和定點扶貧三年工作方案順利實施。 四是建立統計和信息報送機制。對口幫扶牽頭單位要督促定點扶貧縣(區)做好定點扶貧統計工作,每月10日前報送本組上月開展對口幫扶工作情況及取得的成效。加強政務信息報送,及時總結對口幫扶工作,並於每年12月10日前將本年度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提交水利部扶貧領導小組。

(三)加大行業投資支持力度。水利部機關有關司局單位,要指導重慶市水利局、湖北省水利廳,加大對定點扶貧縣(區)特別是鄖陽、巫溪、城口等縣(區)有關水利項目、三峽後續工作規劃項目、丹江口庫區相關規劃項目、投資的傾斜支持,在年度投資計劃中優先安排,幫助建設一批與脫貧攻堅密切相關的水利扶貧項目,為定點扶貧縣(區)脫貧攻堅提供有力的支撐與保障。

(四)選派扶貧幹部掛職幫扶。按照中央有關要求,水利部向每個定點扶貧縣(區)至少選派1名優秀掛職扶貧幹部,在當地縣委或縣政府擔任副職2年,分管或協助分管扶貧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幫扶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貧困戶精準脫貧上。選派3名優秀幹部到定點扶貧縣貧困村擔任第一書記。此外,根據地方需求,水利部可積極選派優秀幹部在重慶市水利局和有關定點扶貧縣(區)水利局掛職扶貧,重慶市、湖北省可選派定點扶貧縣(區)幹部到水利部機關和直屬單位掛職鍛煉和交流學習。加強對掛職幹部的培訓、管理、考核、監督和服務,派駐單位和派出單位要做好保障服務,妥善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落實相關待遇政策,使他們安心工作。

(五)深入開展定點扶貧工作調研。要深入扶貧一線,通過部領導調研檢查、扶貧辦專題調研、對口幫扶工作組日常調研等方式,認真開展調查研究,重點了解定點扶貧縣(區)黨委政府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和貧困縣幹部群眾共商脫貧之策,共謀致富之路,推動工作開展。對口幫扶工作組組長單位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成員單位開展扶貧工作調研,了解基層需求,推動幫扶政策措施落實。

(六)持續激發脫貧內生動力。各定點扶貧縣(區)黨委政府要切實履行好脫貧攻堅主體責任,部定點幫扶工作組要履行好幫扶責任和督導責任,採取綜合措施着力解決貧困群眾內生動力不足的問題。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大政策宣傳,讓貧困幹部群眾知曉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轉變「等靠要」依賴思想。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加強科技推廣力度,幫助貧困群眾提高生產技術或就業技能,解決無一技之長問題。要培育和宣傳脫貧致富典型,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倡導脫貧光榮、勤勞致富。要發揮地方幹部尤其是掛職幹部的作用,宣傳黨的脫貧攻堅政策,開展黨建促脫貧工作。各定點扶貧縣(區)黨委政府要組織指導貧困群眾全程參與項目選擇、設計、實施、驗收,增強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七)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積極引導和動員部機關、直屬單位幹部職工和水利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廣泛開展捐款捐物、消費扶貧、志願服務、體驗走訪等形式多樣的幫扶活動,向貧困村送溫暖獻愛心,增加貧困群眾收入。

(八)做好宣傳和表彰工作。要利用各種媒體,採取多種方式,做好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宣傳定點扶貧工作取得的進展和成效,總結推廣定點扶貧工作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對在水利部定點扶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在有關評選表彰活動中可優先推薦。

(九)加強定點扶貧領域作風建設。將作風建設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集中力量解決定點扶貧領域「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工作作風不紮實等突出問題。改進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多層次、多方位、多渠道調查了解定點扶貧工作實際情況,注重發現並解決問題,力戒「走過場」。注重工作實效,減少村級填表報數,精簡會議文件,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讓基層幹部把精力放在辦實事上。

(十)加強定點扶貧工作組織領導。水利部機關司局和直屬單位要把定點扶貧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組長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重慶市、湖北省水利、扶貧等部門要配合做好定點扶貧工作,協助對口幫扶單位落實有關扶貧措施。定點扶貧縣(區)黨委政府要為對口幫扶單位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確保各項定點扶貧措施落到實處。水利部扶貧辦組織做好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估、統計信息和宣傳報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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