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國家地下水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和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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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國家地下水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和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的通知
辦水文函[2019]422號
2019年3月29日
發布機關:水利部辦公廳
水利部網站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國家地下水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和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的通知

辦水文函[2019]422號

水利部信息中心(水文水資源監測預報中心),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地下水監測工作是支撐生態文明建設和水安全保障的重要基礎。2019年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即將竣工驗收,監測系統運行維護是確保工程良性運行的基本保障。為貫徹落實2019年全國水文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切實做好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和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及時發揮工程效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根據《水利部關於印發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監測方案(暫行)的通知》(水文[2016]314號)(以下簡稱「監測方案」)和2019年財政部下達的工程運行維護和地下水水質監測經費預算規模,本年度任務主要包括:開展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10298個監測站水位、水溫、泉流量自動監測及委託看護;10298個自動監測站和100個水質自動監測站監測設備校測1次;10298個監測站通信保障和設備維護,保障省、流域、中央三級信息節點到報率達到95%;監測中心系統運行維護以及資料整編和刊印;11079個監測站水質人工監測,其中由流域管理機構監,2841個(2026個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專用井、97個地下水水源地、684個生產井),地方監測8238個(見附件1、2、3)。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地方管理需求,在保證完成年度任務情況下,自行增加運行維護和水質監測任務。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

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遵循「統一組織、分級管理」原則,依靠現有工作機制,切實做好工程竣工驗收、系統運行維護和地下水水質監測各項工作。水利部信息中心(水文水資源監測預報中心)要履行好工程項目法人職責,加強項目建設和運維管理,做好工程運行維護和地下水水質監測組織實施和監測分析評價,以及各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文部門項目成果及績效考核匯總等工作。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要切實加強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水文部門做好本級工程運行維護和水質監測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解決監測井看護、水質採樣及運輸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各級水文部門要高度重視,細化責任分工,優化工作流程,充實人員力量,確保按時完成工程建設和運維任務。

(二)嚴格執行標準,確保成果質量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運行維護管理辦法》(水信息[2018]322號)和國家、行業以及項目有關技術規範要求開展工程運行維護和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要保證10298個自動監測站水位、水溫、泉流量及100個水質自動監測站信息自動採集與傳輸正常進行,要加強計算機網絡系統和業務系統的軟硬件維護管理,按期開展地下水自動監測儀器設備的校測,保證數據質量,確保自動監測信息匯集到中央節點的到報率達到95%以上。各單位要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確保水質監測數據質量的通知》(辦水文[2017]197號)要求,加強監測質量管理,確保11079個監測站水質人工監測成果質量。

(三)加強技術指導,發揮工程效益

水利部信息中心(水文水資源監測預報中心)要加強國家地下水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和地下水水質監測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及時組織編制運行維護技術指南,開展地下水監測技術有關培訓,會同流域、省級水文部門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各類問題,保障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和水質監測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強監測成果分析應用,為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生態環境修復、抗旱決策等提供科學支撐。

各流域管理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文部門要統籌安排地下水水質人工監測具體採樣時間,省區的監測任務原則在10月底之前完成,流域的監測任務原則,12月底之前完成,並及時向水利部信息中心(水文水資源監測預報中心)提交相關監測成果數據。各單位要加強人員業務培訓,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附件1: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監測系統運行維護任務分配表.docx

附件2:流域管理機構地下水水質監測任務分配表.docx

附件3:省級地下水水質監測任務分配表.docx

2019年3月29日

水利部辦公廳

附件:1.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監測系統運行維護任務分配表

      2.流域管理機構地下水水質監測任務分配表

      3.省級地下水水質監測任務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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