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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省級評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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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省級評估工作的通知
辦財務函[2018]1299號
2018年10月15日
發布機關:水利部辦公廳
水利部網站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省級評估工作的通知

辦財務函[2018]1299號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1998年以來,中央和地方不斷加大投入力度,開展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截至目前,全國基本完成了近6萬座小型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任務,小型水庫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得到有效發揮。為總結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建設經驗,查找問題、完善政策制度,保障水庫安全運行和效益持續發揮,水利部決定開展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範圍

1998年以來安排中央投資(包括中央財政專項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的除險加固項目。重點為選取的1200個代表項目,其中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項目800個,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400個。

為保證評估工作效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各省)可在足額完成代表項目評估任務的基礎上,視情況增加評估項目數量。

二、評估內容

在總結評估項目實施採取的有效措施和好經驗好做法的基礎上,查找可能影響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的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重點關注以下評估內容,並有針對性的提出下一步具體工作措施建議。

(一)前期技術設計。重點評估安全鑑定、項目初步設計等工作質量和深度是否滿足相關技術規程規範要求,總結影響除險加固工程建設、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問題。

(二)投資計劃管理和資金使用。重點評估建設資金尤其是地方建設資金下達、到位和使用情況(區分財政專項資金渠道和發改中央預算內投資渠道),重點分析因地方建設資金到位、資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對工程施工質量、部分建設內容未實施等造成的影響。

(三)建設管理。重點評估建設管理「四制」實際執行和落實情況,重點關注項目竣工驗收情況,深入分析因「四制」落實不到位對除險加固工程實施造成的影響。

(四)運行管理。重點評估運行管理單位、人員、經費是否落實,以及水庫運行管理規章制度和日常管理是否執行到位,分析匯總當前小型水庫運行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評估方式

充分利用已有管理成果和數據,通過表格調查、工程查勘、現場交流、專項座談、專家研討諮詢等方式深入了解各代表項目工程實施情況,開展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情況評估。

四、評估依據

(一)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財政預算下達文件、投資計劃下達文件等項目文件。

(二)《2001年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計投資〔2001〕2345號)、《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發改投資〔2004〕2907號)、《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0〕436號)、《小Ⅱ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中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3〕574號)等項目和資金管理制度。

(三)《全國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專項規劃》(2001年)、《全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專項規劃》(2007年)、《全國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規劃》《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初步設計指導意見》(水總〔2008〕428號)等前期工作技術文件。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農經〔2005〕806號)、《關於做好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有關工作的通知》(辦規計〔2014〕269號)、《關於加強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水建管〔2013〕178號)、《水利部關於做好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有關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7〕378號)等建設管理制度。

(五)有關小型水庫運行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六)有關勘察、設計、施工、建設、運行等技術標準。

不同實施年份、不同資金渠道的除險加固項目,以相應適用的管理辦法等為依據開展評估工作。

五、評估安排

各省在綜合分析研究本省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組織相關市縣開展代表項目的省級評估工作,總結本省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實施經驗,按時完成評估工作並編制省級評估報告。相關市縣在填報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省級評估表的同時,應將前期設計批覆文件、投資計劃下達文件、竣工(完工)驗收最終報告、水庫調度規程批覆文件等相關佐證材料匯編成冊,交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備查。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通過現場抽查、專家評估等方式對填報數據、評估成果進行覆核,確保評估成果質量。

水利部成立由財務司、規計司牽頭,建設司、運管司、監督司、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建設管理與質量安全中心和流域管理機構參加的評估工作組,選擇典型項目進行現場評估,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六、有關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統籌協調,認真組織,迅速布置開展評估工作,選派業務精、責任心強、作風嚴謹的人員參與評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對省級評估工作負總責,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評估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二)請確定1名處級幹部作為你省工作聯繫人,與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聯繫人聯繫取得代表項目清單,並將人員名單和聯繫方式於10月19日前報部財務司、規計司。

(三)請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於2018年11月20日前,將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省級評估報告(編寫提綱見附件1)和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省級評估表(見附件2)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聯繫人郵箱,並以正式文件報部財務司、規計司。

七、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朱成冬 010-63206531 15814851117

電子郵箱:zhuchengdong@giwp.org.cn

張開元 010-63206725 13521225598

電子郵箱:zhangkaiyuan@giwp.org.cn

水利部財務司:劉藝召 010-63202996

電子郵箱:jjc@mwr.gov.cn

水利部規計司:韓沂樺,010-63202638

電子郵箱:jhec@mwr.gov.cn

水利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1 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省級評估報告編寫提綱

附件2 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省級評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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