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調歌頭·洪武九年秋,余卜居千墩,嘗作《水調歌》。今也人事乖違,欲還故土,故復和前韻,以述其情,並以留別吳下諸友,時十三年六月初也。
外觀
水調歌頭·洪武九年秋,余卜居千墩,嘗作《水調歌》。今也人事乖違,欲還故土,故復和前韻,以述其情,並以留別吳下諸友,時十三年六月初也。 作者:謝應芳 明 |
牙齒豁來久,老氣尚橫秋。
買得歸耕黃犢,兒輩幸無愁。
相近六龍城下,只在三家村裏,結屋小如舟。
倚樹覽山色,且免賦登樓。
看官爵,都不似,醉鄉侯。
里翁閑話,便同學士坐瀛洲。
寄語東吳朋友,乘興能來滆浦,艤棹聽漁謳。
無酒不須慮,解我破貂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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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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