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紀委監委通報揚州市履行疫情防控職責不力相關人員處理情況(2021年8月)
外觀
經江蘇省委批准,江蘇省紀委監委對揚州市疫情防控不力問題進行調查,對有關黨員、幹部失職失責問題進行處理。通報如下:
陳鍇竑,揚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總指揮,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決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余珽,揚州市副市長,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決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給予其政務記大過處分。
錢峰,揚州市邗江區區委書記,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機制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邗江區區委書記職務。
朱勇,揚州市廣陵區區委書記,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機制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廣陵區區委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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