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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督軍李純、江蘇省長齊耀琳接國務院內務部語轉蘇州官廳等即通告京師並無逮捕學生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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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督軍 李純
江蘇省長 齊耀琳
中華民國8年(1919年)6月7日
1919年6月7日

抄送蘇州鎮守使、道尹、警察廳、知事並轉商會鑒:

頃接國務院內務部語、魚電開,京師地方官廳對於學生並無逮捕情事。本月三、四日因有學生聚集多人,遊行演說,雜有地方痞棍,幾釀事端。經警察勸導解散,不服勸導者送至法科校舍,申各校長領回。現警衛已撤,秩序如常。等因。仰即通告周知,毋信讕言,共維秩序。督軍李、省長齊。陽。印。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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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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