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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督軍署參謀長關於京漢路工人開會及地方動蕩情況致直魯豫巡閱使參謀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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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督軍署參謀處李炳之關於京漢路工人開會及地方動蕩情況致陸錦函
中華民國河南督軍署 參謀長李炳之
中華民國12年(1923年)2月5日
1923年2月5日
陸錦字秀山,當任直魯豫巡閱使參謀長

秀公夫子大人鈞座:

敬肅者:

竊查此次京漢工人開會一節,固暗中有人主使,希圖擾亂破壞,而各處與會來賓增送題額文詞尤堪注意,其中有「勞工神聖」、「總一無敵」、「健者先進」、「前途勝利」等句。其最荒者如諶家磯揚子廠工會送「赤焰輝煌」,武昌高等師範學生趙瑞麟、徐孝祥、張作范送「大地赤化」各匾額實具有赤黨共產之惡思潮,如不嚴加制止,設法懲除,則邪說譖潤,鼓惑工人,群焉騷動,漸及軍警各界人士,則國家秩序曷堪設想。瞻念前途,不寒而慄。近日北京學潮恐波及他省。開封學界,經子衡督理,時加訓迪,於年終大考飭教育廳提前施行,早日放假,各歸鄉里,使陰謀家無法號召、豫省地方漸就安謚。除所收撫老洋人(即張國威)、張得勝(即張國信)、李明盛(即李保國)三部,編為三支隊,每支隊兩營,業經會議決定以第一、二兩支隊歸豫東王鎮守使,第三支隊歸豫西丁鎮守使節制調遣。現正派員前往接洽移防事宜,大約年內不能開拔,須明正初間當可移動。此外有樊團長鐘秀收撫陳青雲、任應奇、屈文秀等二千餘人,亦編四營駐扎登封。此項軍隊無法歸納,擬將彼開往江西補充常德勝第一師之缺額。玆經往返磋商已規定以樊鐘秀所帶河南第二混成旅第四團原有之兩營新收之四營,共計六營,命名為河南第一師補充隊,開赴江西為援閩之計。如此辦法,河南內無顧慮,外可增援,一舉而兩得之。刻下大股匪人,經軍隊痛剿,或經擊散,或逃匿深山,如蘇皖豫交界,則有范明新、蕭同生一股約數百人;陝豫交界則有韋風岐一股,僅剩百餘人;鄂豫交界則有宗萬、林安、於江、老昏王等股三二百人不等,均被各省派隊會剿,已成強弩之末。其有零星小股已通飭各縣警團剿捕,東逃西竄,不久可告肅清。月前豫省大雪盈尺,人心大定,明年春賑自易著手辦理。特是河南歷遭兵災,受病已深,非培養元氣,徐圖恢復,不易奏功。子衡督理治豫,勤勞和厚,人民頗為感戴。明年稍假時日,則土匪消滅後,整飭軍警,清理財政吏治,便當次遞施行也。日前奉鈎函詢查開封兵工局製造子彈量,並飭趕速籌備一節,均轉達子衡督理,積極籌備。昨電邀漢陽楊章來汴,面訂槍支子彈甚多,以備不時之需,以上情形俯乞便中轉呈大帥鈎鑒。為叩。專此奉肅敬頌

釣祉

受業李炳之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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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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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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