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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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2022年4月12日
http://gkfw.luzhou.gov.cn/qxgonggaogongshi/5912101.jhtml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工作部署,我縣於2018年9月起全面開展瀘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我縣「三調」應用優於1米分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製作調查底圖,廣泛應用雲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創新運用「互聯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歷時3年,近千餘人參與調查,全面查清了我縣國土利用狀況,我縣調查面積1525.2589平方公里,共有圖斑37萬餘個,現將全縣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72414.46公頃(108.62萬畝)。其中,水田48650.99公頃(72.98萬畝),占全縣耕地67.18%;水澆地9.35公頃(0.01萬畝),占全縣耕地0.01%;旱地23754.12公頃(35.63萬畝),占全縣耕地32.80%。

二、種植園用地3927.07公頃(5.89萬畝)。其中,果園3077.24公頃(4.62萬畝),占全縣種植園用地78.36%;茶園203.46公頃(0.31萬畝),占全縣種植園用地5.18%;其他園地646.37公頃(0.97萬畝),占全縣種植園用地16.46%。

三、林地27537.67公頃(41.31萬畝)。其中,喬木林地15935.5公頃(23.90萬畝),占全縣林地57.87%;竹林地5989.64公頃(8.98萬畝),占全縣林地21.75%;灌木林地442.56公頃(0.66萬畝),占全縣林地1.61%;其他林地5169.97公頃(7.75萬畝),占全縣林地18.77%。

四、草地104.06公頃(0.16萬畝)。其他草地104.06公頃(0.16萬畝)。

五、濕地52.03公頃(0.08萬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內陸灘涂52.03公頃(0.08萬畝),占全縣地類面積0.03%。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21942.54公頃(32.91萬畝)。其中,建制鎮用地1783.09公頃(2.67萬畝),占全縣城鎮村及工礦用地8.13%;村莊用地19923.3公頃(29.88萬畝),占全縣城鎮村及工礦用地90.8%;採礦用地210.84公頃(0.32萬畝),占全縣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96%;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25.31公頃(0.04萬畝),占全縣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11%。

七、交通運輸用地3844.96公頃(5.77萬畝)。其中,鐵路用地114.37公頃(0.17萬畝),占全縣交通運輸用地2.97%;公路用地1370.83公頃(2.06萬畝),占全縣交通運輸用地35.65%;農村道路2181.11公頃(3.27萬畝),占全縣交通運輸用地56.73%;機場用地168.44公頃(0.25萬畝),占全縣交通運輸用地4.38%;港口碼頭用地10.21公頃(0.02萬畝),占全縣交通運輸用地0.27%。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0858.23公頃(16.29萬畝)。其中河流水面2577.75公頃(3.87萬畝),占全縣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23.74%;水庫水面1756.4公頃(2.63萬畝),占全縣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6.18%;坑塘水面6381.5公頃(9.57萬畝),占全縣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58.77%;溝渠48.58公頃(0.07萬畝),占全縣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45%;水工建築用地94公頃(0.14萬畝),占全縣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86%。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統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縣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實行黨政同責。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範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要堅持系統觀念,加強頂層規劃,因地制宜,統籌生態建設。要堅持節約集約,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繼續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大力推廣節地模式。

「三調」成果是我縣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規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要加強「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基數、統一底圖,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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