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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蕭齡之嶺南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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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蕭齡之嶺南詔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11

華州刺史蕭齡之,粵以常才,累叨非據。入參九列,出總六條,番禺重鎮,控攝遐遠。心如谿壑,聚斂無厭,不憚典章,唯利是視,豪門富室,必與交通。受納金銀二千餘兩,乞取奴婢一十九人。赦後之贓,數猶極廣,群僚議罪,請處極刑。奏決再三,即合從戮,但人命至重,每存審慎。又其驅策自久,桑榆漸迫,諸子號叫,伏闕求恩,哀矜之心,發自懷抱。宜免腰領之誅,投身瘴癘之地。可除名,配流嶺南遠處,庶存鑒誡,頒示天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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