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對省人大代表《關於加快推進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建議》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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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廳關於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台78號建議的答覆
浙教廳提〔2021〕12號
2021年6月24日
發布機關:浙江省教育廳
建議提案辦理

王慶、付倩琦、王盛、吳錫福代表:

你們在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於加快推進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建議》悉。經商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省自然資源廳,現答覆如下。

首先,衷心感謝你們對職業教育的關注和支持。職業教育是重要的教育類型,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是民生就業的重要保障。這些年來,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全省職業教育迅速發展,培養了大批技術技能人才,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就業做出了積極貢獻。但與此同時,職業教育還存在體系不夠完善、制度不夠健全等問題,特別是企業參與不足,產教融合不深,影響和制約了人才培養水平持續提升和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經過調查研究,你們在建議中歸納了當前企業參與職業教育不足的三個表現,即民間資本進入職業教育領域相關法律制度缺失,混合所有制辦學面臨法律地位、辦學登記、股份組成、資產評估、產權確認路徑不清晰,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獎勵性政策落實不到位情況,實際上這也是企業參與職業教育不足的內在深層原因。針對這些問題,你們建議省政府制訂出台指導性意見進一步推進混合所有制辦學,建立社會資本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允許社會資本進入職教領域,制定財政土地稅收等政策激勵混合所有制辦學,都是有價值的建設性意見,對於推進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有積極意義。

正如你們在建議中所述,推動企業參與職業教育,推進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很長一個時期內職業教育發展的難點和堵點之一。民間資本准入的法律制度、混合所有制辦學的法律地位以及衍生的產權問題、法人治理結構、收益分配等問題,是國家制度設計層面的問題,單靠一個地方一個部門,確實很難單兵突進。這也正是業界呼籲多年、政府倡導多年而得不到很好解決的內在原因。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裹足不前,中國的改革開放史表明,許多重大改革正是發軔於地方和基層的探索實踐。浙江是改革開放的先行地,在推進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方面,近年來我省已先行開展了探索實踐並將繼續深入推進。

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2018年來,省政府連續制定印發了《浙江省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產教融合推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對推進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激發企業參與職業教育新動能,提出了明確要求和實施路徑,全省相關部門包括發展改革、財政、金融、稅務、自然資源、經信和人力社保等部門將共同努力,科學統籌協同推進相關各項政策要點落地實施,積極推進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推進。貫徹落實《浙江省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產教融合推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鼓勵支持行業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參與職業教育辦學。支持行業企業、產業園區、特色小鎮等以資本、技術、管理、設備或其他要素參與職業院校辦學。落實國家有關支持產教融合發展的政策精神,協調落實金融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支持產教融合項目,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服務模式,開發適合產教融合項目特點的多元化融資品種。支持符合條件的產教融合項目對接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和國際金融組織。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資本市場進行股權融資、債券融資,加大實習實訓基地等產教融合項目投資。對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範圍的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符合規定的,按投資額的30%比例抵免該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是試點先行,示範引領。為推進職業教育與民營經濟融合發展,經我廳努力向教育部爭取,2020年底,鄭柵潔省長和教育部部長陳寶生簽訂了部省共建溫台職教改革發展高地協議,2021年初,省政府聯合教育部制定印發了《關於推進職業教育與民營經濟融合發展助力「活力溫台」建設的意見》,支持溫州、台州地區在推進職業教育與民營經濟融合發展上先行先試。按照試點要求,溫州、台州兩地將率先試點建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辦學負面清單,將產學合作納入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為社會資本進入職業教育提供政策支持;率先試點建立企業利潤替代補償機制,通過政策性補貼、稅收優惠、融資支持、教育費附加減免等多種手段,引導民營企業參與和舉辦職業教育,以試點突破制度創新推進職業教育與民營經濟融合發展,引領全省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三是推動立法,強化保障。法制是最基本的保障。當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已進入全國人大審議階段。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浙江省職業教育條例制訂工作也已列入議程。針對支持和鼓勵企業更深程度參與職業教育,深入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我們將認真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精神,吸納固化《浙江省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產教融合推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和《關於推進職業教育與民營經濟融合發展助力「活力溫台」建設的意見》等重要文件和重大舉措實施取得的經驗成果,進一步明晰各地各部門職責,進一步明確混合所有制辦學法律地位和運行規範,進一步鞏固混合所有制辦學在土地、金融、稅收優惠等方面的法律依據,為支持和鼓勵企業更深程度參與職業教育,更深程度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更好地推動職業教育創新發展,為浙江建設「重要窗口」「示範區」「先行省」發揮更大的作用。

在上述工作中,我們誠懇希望能得到人大代表們的大力支持!再次感謝你們對職業教育改革的關心關注,並望繼續幫助我們多提真知灼見!

(聯繫人:省教育廳職成教處祝鴻平,電話:0571—88008701、13505812850)

浙江省教育廳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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