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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野記/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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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清代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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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員貪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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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克登布者,字少若,荊州駐防滿州旗人,前江寧將軍魁玉之第七子。魁玉隨征粵寇有功,洊至專閫,死諡果肅,建專祠於鎮江,富為荊旗冠。湖北鄉試駐防中額二,什之八皆賄得,穆亦其一也。豐姿俊美,長身玉立,見者莫不以為善氣迎人,和藹可親,不知其陰險忌刻也。

  以久經閱歷之歐陽霖,且墮其術中,況其他哉。初以道員至江南,劉忠誠蔑視之。穆與布政瑞璋善,瑞貪墨最著,為穆道地無效。歐之名曾文襄震之,劉忠誠亦器之,穆遂以媚瑞者媚歐,果一言重於九鼎,歐任善後事,不一年調管釐政。歐家揚州,母年九十餘,歐性孝,不欲久虧溫清,乞解釐政而就揚州堤工,堤工遠遜釐政也,並舉穆可當善後事,忠誠皆許之。未幾,穆亦管釐政,而歐巳丁內艱回籍矣。

  穆初以歐薦得露頭角,既見歐所造漸不如己,又加以嚴責其子,恨之,遂浸疏,然猶未肆其傾軋之技也。人有以穆之詞氣語歐者,輒斥之。及服闋回江南,見穆子所為加劣,復言於穆,迫使嚴束之,毋為大吏聞。穆於是大恨。同官或有言其子惡者,穆皆以為歐之播揚,然其時歐固未有職司,無所用其排擠也。

  會有謠傳通州張殿撰謇將條陳穆父子惡跡,屬言官糾之,穆大懼,遂乞退,忠誠許之,思釐政為歐舊任,仍委歐,穆又以為歐之陰謀。交替日,新舊令尹至不相見,歐亦未之覺也。未幾,剛毅來江南,搜括財賦,欲增釐稅。歐為民請命,拂剛意。穆遂密言:「歲可增緡錢三十萬,歐陽霖欲見好於民,而不顧國計,非忠也。」剛於是罷歐而任穆,而宿憾復矣。及剛去,復以民困苦狀白忠誠,以為剛逼之使然,其實萬無可增之理。忠誠本惡剛,頗然穆言,而不知穆之密言於剛也。

  穆之再管釐政也,大肆貪婪,二子尤縱恣。奔走其門者,皆借風月為關說地。譚嗣同時已知府候補,挾貴人書求大勝關釐稅,穆嚴詞拒之。有唐光照者,以五千金賄穆子得之,譚一怒入都,致蹈康梁之禍,慘矣。穆且言於忠誠曰:「唐某以徐中堂書來,不敢不奉教。」徐中堂,徐郙也,穆在京師,曾執贄門下,人皆知之,託言於徐,使人不疑也。其狡如此。

  有祿德者,亦荊州駐防旗人,進士也。家甚寒,以穆故,由部曹改知縣來江南,穆委之芒稻河、立法橋兩稅關,皆江北最優之地,更番六年,同僚莫不羨之。祿歎曰:「我僅清宿逋耳,若計六年所獲,當可贏十萬餘金,皆為鄴生、蜀生擲之花間矣。於取於攜,猶之外府。我與穆本為親故,又受其培植,何敢與較,傷哉!我浪得虛名耳。」祿未至儀徵令之前,在江寧為人言者。

  鄴生文達、蜀生文錦,即穆之二子,皖人陳靜潭孝廉常以孽畜呼之者也。朱寶森、張景祐皆昵於孽畜,凡孽畜冶遊之地,如鎮江、如揚州、如金陵,所費皆二人任之,任情揮霍,一擲千金以為常。此歐陽霖所以自恨無知人之明也。

  淮安稅關者,特簡內務府司縣為監督,已二百餘年矣。新政行,為外人所詬病,廷議改歸江督委員監收,比武昌、蕪湖例,部議以淮揚道淮安府按年輪直。穆夤緣總督,請加派監司一員專司之。蓋言道府皆有專責,恐不能兼顧,反滋流弊。奉諭允,即以穆當其任,於是者四年,皆相傳獲三十萬金也。乃起巨第於金陵,購物產土田於沿江繁盛之區,其他銀行鹽運皆有巨資,為江南監司中首富矣。權徐州兵備年餘,豐、碭之鴉片,亦存儲數千斤。革命軍起,金陵光復,穆所存鴉片擲道旁無數也。

  歲丁酉,文錦以捉刀捷京兆,納知府發浙江,不二年,為言官劾罷,永不敘用。至宣統二年,文錦又復職請覲矣。朝廷黜陟無權,親貴苞苴有價,可歎哉!

  穆初司釐政時,有韓某者,庸妄人也,管鏢捐事,上書言:「歲比不登,稅不足額,蒙允移善地感甚。茲上盈餘千金,願充公用」云云。穆批答嘉許之。未幾,又上言:「千金想蒙察收,久不見調,不知何故」云云。皆印文,非私函也。

  第二次書至,時正歐陽霖再任受事之日,霖一見大詫之,觀前書更怒,曰:「安有苞苴橫行,居然形諸公牘者!安有正稅不足,而有盈餘者!」遂揭參革職。穆又謂霖揭其短,更恨之,及霖罷,遂與霖絕。辛亥八月,革命軍起,穆長兄札拉哈哩在鄂全家被劫,僅以身免。穆家江寧,亦率妻孥遁上海,城破之日,家盡毀,第宅為墟。或雲父子皆遁日本,不知所終。

滿洲老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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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炳成,字集之,五十後號半聾,以左耳重聽也。為清肇祖後,世貴顯。父桂昌,道光初為浙江糧道,擢寧紹臺道。以治戰艦不如期,為欽差賽尚阿所逼,自經死。伯父桂清,以都御史訊獄湖北道卒,諡文清。家雖貴而貧。

  炳成幼好學,無貴介習,尤好金石書畫。童年見桐城吳康甫先生甚敬之。吳時年二十餘,為杭州府知事,炳從其習篆隸、識鐘鼎字、學篆刻。年既冠,遭家難,浙之人士憫桂昌清貧,醵二萬為賻,炳成遂奉母攜妻子還京師。以八旗貴冑浮薄無文采,不願與往還,而獨與漢人士相款洽。初居宣武門故第,極亭臺花木之勝,迨母沒,僅妻與子三人耳,又少僕從,遂貨其居,挾妻子賃居南城外龍樹院之東偏天倪閣。

  炳之返自浙也,菅葬畢,不事生人產,又座客常滿,樽酒不空,有古瓷酒杯三百器,號三百杯齋,不數年,裘敝金盡矣。以蔭為都察院筆帖式,四十年不遷,鬱鬱以終。故事,戶部銀庫司員三年一更替,司庫一缺選各署資深之筆帖式為之,歲可贏千金。其族子某為某部筆帖式,資與炳埒,少數月耳,極力營謀不能得,而炳成適當選。炳不知其猶子之謀也,三年期滿始知之,盡舉所有以與猶子,弗顧也。人以是尤重炳。

  炳狂傲,嘗蔑視上官,以為不足與語。國初故事,設有司屬與堂上論事久,得自挾坐具席地坐而言,此猶未入關時氈幕中舊習,而《會典》既未刪除,亦未聲明。一日者,炳故擇一長言之事,挾坐具懷《會典》以往見都憲,立談良久,忽設坐具坐於地。都憲大詫,將斥之,炳以《會典》進,都憲瞠目以視,而無如何,同僚咸以為玩世不恭也。

  子年十五,晝夜課之讀,舉《十三經》皆背誦如流,猶以為未足,更以《國語》、《國策》、《史記》督責之。子不堪其苦,嘔血死,妻痛子亦殞,炳乃大悔。獨居龍樹院,踽踽涼涼,淒然寡歡,時止於光稷甫先生家。予初至京,即於先生家見之者也。

  繪天倪閣圖冊以悼亡,遍徵題詠。其為人也,一介不取,故舊資以金,皆不受,歲入俸四十條金,不足,則鬻書畫以益之,雖至交如光,亦不受其尺絲寸縷也。

  能飲健談,尤熟於國朝掌故。嘗言《品花寶鑑》小說,出於道光中葉,其時正隨父居杭州任所,著者挾貴人介紹,以稿本遍閱江浙諸大吏,所至以旬為限,獲金無算。其書中人有身見之者。華公子者,崇華岩,父名玉某,兩任戶部銀庫郎中,集資百餘萬,有園林在平則門外。華公子死,貧無以殮。徐子雲者,名錫某,六枝指,其園即在南下窪,名怡園也。田春航者,畢秋帆制府也。侯石翁者,袁子才太史也。史南湘,蔣苕生也。屈道翁,張船山也。孫亮功者,穆揚阿、慈安後之父,嗣徽、嗣元,即其二子四山、五山也。魏聘才者,常州朱宣初,即江浙時文八名家中朱雪塍之父也。蕭靜宣者,或曰江慎修也。梅學士,或曰鐵保也。奚十一者,孫爾淮之子,爾準時為兩廣總督也。潘其觀者,內城內興隆靴肆主人姓蘇也。梅子玉、杜琴言皆無其人,隱寓言二字之義。高品者,名陳森書,即著書之人也。伶人袁寶珠,則仍其姓名,雲南甘太史為之自盡者也。其餘諸伶皆原姓名,未改也。宏濟寺即興勝寺。金粟者,即桂竹蓀,曾權常州知府,遭吏議者也。其餘如王恂、顏仲清,皆隱當時名人,不可縷紀也。

  又言《紅樓夢》一書,實隱國初宮闈事,非明珠納蘭成德之事也。其賅洽如此。

  光緒丁、戊間,京師有歌舞妓厭風塵,欲擇人而事,一日於座上見炳,大悅,以為可偶,遂委身事之,生一子一女。子名增篸,年十三,亦畢《五經》並《爾雅》、《儀禮》皆成誦,為國子監官學生,凡旗生無與匹者,及壯年時,選護軍。

  乙未予出京,遂與炳長別矣。其子自炳沒後,奉母遷居內城,遂不知所終。

  炳好讀書,手不釋卷,凡有心得者輒手錄之,名之曰《我愛鈔》,積十餘年,得巨冊厚二尺許,沒時鬻藏書以殮,此手鈔者未知尚存否也。予時不在京,不能以重價易此,可惜也。

  炳有一可笑事,其妾言於光妾者。炳性僻,不能與人同衾臥,每晚飯時,必使其妾遞戒指,如宮中遞膳牌例,若留侍,則留其戒指,事畢,即遣去,或天癸期則免遞。其可笑如此。光侍御為予言,皆不禁大噱。予戲曰:「此龍子龍孫法乳也。」因附志之。

文章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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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寧有楊秉琦者,禮南學士秉璋之九弟也。幼隨兄官京師,從瑞安黃漱蘭學士體芳攻舉業。學士時文名家也,門牆甚眾。同時有廬江人章玕者,字蘊卿,富室子也,以資為戶部郎,亦負笈從黃游,與秉琦有戚誼,叔之,至相得。凡學士所改課作,彼此皆互相留稿,以資揣摩。

  同治庚午科,秉琦恐兄入闈須迴避,乃出京就本省試。是科順天首題為「季氏使閔子騫為費宰」全章,黃曾改秉琦課作極佳,章玕攜入闈錄之,得中第十名,刻入闈墨。玕父恐秉琦揚其事,手千金贈之。久之,學士死。

  秉琦屢試不第。其為人乖謬成性,好惡與人殊,妻死無子,遂隻身走金陵就章。

  先是章捷後,同鄉皆訕笑之,龔引生比部竟於宴會時面誚焉。章恐為言官上聞興大獄,遂改道員,分江蘇。其時曾忠襄督兩江,章挾權貴書以往。未幾,遂得管籌防局務,金陵城中道員第一美差也。

  當秉琦之造章也,謂章曰:「我貧而病,又無子,將就養於爾,爾當能奉我以終也。」章唯唯,竊怪之,然不敢慢,辟精室處之,飲食起居,事事維謹,少不遂意,則必呼章面責之,如父之訓子然。章有婢美,秉琦欲之,即遣事焉。

  日者章自上海返,攜廣東藤椅入,甚精美,秉琦見之,命留其半。章曰:「此我購以奉帥者,叔愛之,當別購以進。」秉琦曰:「爾視我不如帥,何也?」章曰:「非帥以一紙與我,安得此美任?」秉琦曰:「我豈無一紙與爾耶!」章無言。如是將十年。

  秉琦死,章為營喪葬焉。僕婢皆尤之曰:「主人徒多此一策耳,而遂受挾制終身,何為哉!」

  有榜下知縣周某者,貴州人,以初抵省謁章,諛之曰:「職未第時,即熟讀觀察闈墨,誠名家也。」章以為誚己,大怒,變色而起,即傳呼送客。周惶懼不解,及出,詢之皖人,始知其故。自是僚屬無敢以文章頌章者。

肅順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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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咸豐十一年,各國聯軍入京,文宗挾后妃等走熱河,未幾崩。及梓宮還京,那拉後遂斬戶部尚書宗室肅順於菜市。清祖制,凡宗室有罪,皆於宗人府賜自盡,不刑於市。此次不遵祖制者,以叛逆論也。肅既伏法,京師人莫不以為大奸之除,非那拉後不能有此剛斷,頌聲徹上下。嗚呼!豈知肅順有大功於國,實隱成中興之業哉!

  咸豐間,左文襄會試入京,伏闕上書,痛陳時事,多觸忌諱。文宗大怒,革舉人,命順天府五城逮捕治罪。旨未下,肅陰命文襄逸,次晨旨下,而文襄已出國門矣。肅與文襄初未謀面也。曾文正皖南之敗,退守祁門,劾者紛起,廷議將改簡,肅大言曰:「勝敗兵家之常,臨敵易帥,兵法大忌,不如使之帶罪立功可也。」文正遂得一心於兵事,卒平大亂。

  當欽差大臣向榮之沒於軍也,肅力舉張忠武國梁繼其後,文宗將許之。時長洲彭文勤蘊章在樞廷,文宗問彭曰:「爾以為如何?」彭曰:「張國梁究係反賊投誠,其心叵測。」乃簡和春繼向任,而江南軍事大壞。庚申大營潰敗,張忠武陣亡,和亦畏罪自盡,兩江總督何桂清亦逮問伏法。向使從肅言,則張忠武必能支持,待曾軍南下,合圍金陵,決無江浙兩省之糜爛矣。

  肅之才識,非有大過人哉!直至今日,天下無知左、曾二公隱為肅所用者。徙薪曲突,功人無功,千古傷心矣!世之罪肅者,以其盛氣凌人,驕恣不檢,遂並其功而沒之。不知盛氣驕恣,乃親貴之常態,但使有功於國,其他可未減也。

  肅極喜延攬人才,邸中客常滿,皆漢人也。湖口高碧湄大令,會試在京,肅聘為記室,欲以狀頭畀之。庚申高式式,迨殿試,適肅奉命為收卷大臣,慮有優於高者,欲困之,遂下令曰:「下午四時不交者撤卷。」乃未晡,即有交者,視其名,鍾駿聲也,通篇七葉半,無一補綴。肅不覺大慍,即受而置之靴中,既畢事,亦忘之矣。歸邸脫靴,始見之,大駭,即遣騎馳送閱卷處。閱卷大臣以為必肅所注意者,遂以一甲一名進呈御覽,而鍾竟得大魁矣。及遍覓高卷,乃知亦在撤卷中。蓋高作字甚緩,日將沒,猶未畢,遂一例被撤,而肅不知也。及朝考,又以出韻置未等,以知縣發江蘇,補吳縣知縣,有強項聲。

  肅之愛才多此類。如陳孚恩、匡源、焦佑瀛、黃宗漢等,皆肅所舉也。而獨不喜滿人,常謂滿人糊塗不通,不能為國家出力,惟知要錢耳。故其待滿人,不如其待漢人之厚,滿人深惡之。

  及文宗崩,穆宗幼,那拉後名位又卑,肅常藐視之。言者論其有窺竊大位之志,非無因也。肅隨文宗之幸熱河也,常戲坐寶位,謂人曰:「似否?」那拉後甚忌之。

  肅每晨未起,坐帳中,即飲人參汁一杯,有小內侍專司其事。杯為和闐羊脂玉所製,文宗賜也。一日,小內侍誤碎之,大懼欲逃,有老監某教之求陳尚書緩頰。陳尚書即孚恩,與肅最莫逆者也。孚恩授以計而去。小內侍歸,黏以膠,次晨仍貯參汁以進。甫揭帳,即驚呼仆地而擲杯焉,肅怪之。對曰:「適見爺兩鼻孔中有黃氣二,如龍狀,長五六尺,故不覺駭而碎杯也。」因請死。肅曰:「速起,毋妄語,何懼為?」竟不問碎杯事。肅自是隱然以為有天命焉。

  故文宗晏駕,肅命改元為祺祥。穆宗立,始定同治年號。其舉動之躁妄如此。肅之臨刑也,穢語詈那拉後,劊子以刀築其口,齒舌皆糜,猶噴血有詈焉。自是朝中大治肅覺,凡為所賞者,皆禁錮終身,然皆有文武才者也。

  相傳肅之生也,有冤業焉。肅為鄭親王烏爾棍布之孽子,母回女也。

  先是,王下朝,途見一女甚美,命心腹包衣趙姓者往探之,欲購為妾,乃知女幼已字人,家粗給,無與人為妾之理。王大懊喪,必欲致之,多金非所吝。趙請緩圖,王不許,予三月限。趙於是偽為革退者,卜居於女之鄰,與女父締交,時助其緩急,誼若管鮑,女父母皆感之,然於女仍無術以致之也。期已迫,王忽奉旨管步軍統領事,受事三日,有以獲盜解署者。趙大喜,得計,賄盜使言回回為窩主,於是女父與諸盜駢斬於市。趙厚為之斂,且周恤其母女,又使人偽為女父貸券,登門追索,趙又為清償,於是母女感之次骨。趙又陰使惡少時登門調女,又陰使人誣其不貞於婿家。婿乃退婚,而母女益大困,商於趙,趙曰:「何不進女於王,不但母女得所,且可享富貴,計莫此之善也。」乃飾女以進,王大喜,重賞趙。次年即生肅順。未幾,王患頸疽而死,如斬然,俗呼落頭疽也。使劊子縫其項,乃能殮。蓋京師惟劊子擅此技也。可異者,趙亦患頸疽而死,以至於肅順之斬,論者以為有天道焉。吁!異矣。

  保全左、曾及舉張忠武、聘高碧湄、碎玉杯等事皆炳半聾為予言。其父誘買回女事,聞之江寧鄭受之部郎,轉聞之肅邸中者。

楊查孽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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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鼎來,字小匡,淮安山陽人。才子也,兼精拳勇,能百人敵。幼隨其父蘇州校官任。署鄰查姓者,浙江海鹽巨族,與校官至交,眷屬相往來。有女幼而有才,嘗來署與楊同嬉遊,兩小固無猜也。楊能詩,女亦能詩,唱酬無虛日。

  楊固未聘婦,而女則已字吳縣潘祖同矣,雖彼此有情,格於禮法,不能通婚媾。

  祖同父侍郎曾瑩在籍時,楊曾受業門下,及弱冠,娶彭氏,時為京官,楊走京師就婚,遂館於潘氏。時女已出嫁,祖同亦入翰林。咸豐己未,楊中順天副榜,已與女通。至甲子,又中鄉舉。其年祖同因事革職遣戍,兄祖蔭又由侍郎降編修,驟失勢,楊遂無所顧忌。

  然其師曾瑩固在也,以侍郎退休,就養於京。一日,見楊與女唱和詩,語多狎褻,逐楊出。次年,楊會試不第,竟夤夜逾牆入潘宅,負女遁。潘氏聘拳師五人,使於中途殺之。追至楊柳青,見楊與女疊騎而馳,五人皆敗而還,楊遂安然歸故鄉矣。

  於是潘氏父子遍告同鄉故舊,聞者皆惡之。朝臣相戒,如會試得楊卷,即抽換,不使淫凶得志也。

  無何,楊竟於同治戊辰復入京就試,及拆彌封,楊名在第九,已進呈御覽,不能易。遂更相戒於殿試時抑之。楊素工書,師米襄陽,人皆識之,至是楊變作率更體,眾果不察,進呈前十本,楊之卷又在焉。朝考時始抑入三等,猶得用主事,分工部。

  楊自知不容於清議,不復作春明之夢,遂歸,築精室於淮之河下,與女居,日相唱和,享閨房之樂二十餘年,授徒以終。淮之人呼女為湯夫人,蓋合其二夫之姓之半而謔之也。楊自書楹帖榜其門曰:「文章有價,陰騭無憑。」

  女先楊數月死,楊挽以聯云:「前世孽緣今世了,他生未卜此生休。」能於無可著筆之中,曲曲傳出心事,可謂才人之筆。淮之人述女贈楊會試送行詩云:「淮水清清河水渾,安排行李送王孫。明年三月桃花浪,君唱傳臚妾倚門。」風致甚佳,然含蕩意,一望而知非貞婦也。

  嗟乎!人禽之界,一念之間耳。楊具文武才,使其發乎情止乎禮義,則儒林也,名相也,大將也,楊皆優為之;乃一念之差,縱慾敗度,遂入於衣冠禽獸之途,而不可救藥,吾甚為楊惜也。聞女並不美,且面有痘瘢,惟多才耳。

  自楊中會試後,朝中大老主會試者,得淮安卷輒擯之,如是者幾二十年,以為淮之士人皆如楊也。有吉元者,亦山陽名下士,坐是困春明終其身,恨楊次骨。楊為山陽世家,五世皆進士,亦難得也,然至楊斬矣。楊妻彭氏,與所歡查氏各生一子,皆不能繼楊業。聞之泗州祁頌芸雲。

神經病能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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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揚州謝夢漁侍御,清道光三十年庚戌科一甲三名及第,書法甚劣,二甲且不能望,竟問鼎焉。蓋是年殿試之日,猶在宣宗大行百日內也。士子皆素服入試,於策中照例擡寫處,多未留意。惟謝卷遇擡寫皇上陛下之上,必加「當今」二字,通場所無。諸大臣以為得竅,擬置狀頭,以字太劣,置第三,京師人呼為兩字探花。惜仕途蹭蹬,終於御史而已。

  謝之為人無可議,惟似有神經病,多作可解不可解語,往往能前知。

  嘗一日謁一宗室,其人並非顯者,坐甫定,閽人進言青麟傳到,宗室立命之入,謝意青乃侍郎,且翰林前輩,彼豈能傳之,或另一人耳。及入,則即侍郎而前輩也,惶悚避席。宗室曰:「彼在我處無坐位,爾不必謙。」即回顧青麟,聲色俱厲,大加申斥而去。謝出謂人曰:「我觀青老前輩,將不得其死。」人曰:「青久蒙簡在,即將外任封圻矣。」謝曰:「放出去,更不得其死,不如死於旗主之逼,猶不害人。」眾以謝囈語也,置之。未幾青果得湖北巡撫,以粵逆陷城失守,伏法。謝之言竟驗。

  咸豐壬子科順天鄉試,四月考差,謝不赴,人勸之,謝曰:「我一生無差運,故不考。」至秋,同鄉京官宴士子於會館,甫入坐,空中有鴉飛鳴一聲而去,謝瞿然驚曰:「今科我場只中一人,可惜可惜。」人又以為囈語也。及榜發,果中方鼎銳一人,謝言又驗。

  銀臺儀徵胡隆洵之入都也,並行李而無之,投會館,長班以無行囊不納,使之謁值年者取進止。時值年為陳六舟中丞,胡往謁,陳細詢之,知為諸生,遂留宅中,司筆札,試以時藝,則不佳。陳曰:「既欲應試,非用功不可。」於是督課甚嚴,親為改削。

  一日,謝至,熟視胡,問陳曰:「此何人?」陳曰:「吾鄉應試者,然不能望中也。」示以胡文,謝曰:「此可中矣,在他人固無望,然在胡不必佳也,爾以為必佳文方中乎?」相與拊掌。及謝出,陳謂人曰:「謝老前輩戲言也,不可為後生法。」是年為同治改元壬戌恩科,秋闈,胡報捷矣。胡於是意得志滿,終日應酬奔走,無暇伏案,陳督責之,亦不聽。

  逮癸亥會試,首題為《大畏民志此謂知本》,懷寧楊禮南學士為同考官,已撤堂矣,同考中有孫觀者,與楊同鄉至好,得一佳卷,欲補薦,挽楊為伴。楊不得已,隨手取一落卷,加一遊批陪孫上堂,孰知孫薦被擯,楊薦竟入彀,即胡卷也。

  照例於放榜後,各房考先自磨勘一次,楊勘至胡卷,大駭,惶愧萬狀,隨呼奈何!人問之,閱其中二比起句,皆不覺大笑。蓋出比起句曰:「蓋在夫子。」對比曰:「而在民也。」又無法為之改削,惟不刻入同門錄而已。胡以為我亦送板價與老師,而不刻我文,是輕我也,從此師生無感情焉。胡用主事分吏部,後升至通政司參議而終。謝之言又驗。

  謝居京三十年,宴客之事寥寥焉。將歿之前一月,忽折簡遍邀同年同鄉至好者,大宴於松筠巷,即楊忠愍公祠堂也。眾異之,屆期往,則十餘席珍饈羅列矣。皆請曰:「公今日何事盛設?」謝曰:「我將與諸君永別,不得不痛飲一回以當離筵也。」眾笑曰:「公何以知之?」謝指忠愍神主曰:「此我故人也,昨夜入夢相告,故知我辭世不遠耳。」皆囅然盡歡而散。果不一月而訃至。

  謝歿後,囊橐蕭條,老妻以哭子早喪,侍御有子,於粵寇陷揚州時,乳母攜之逃,遂相失。謝屬纊時,謂所親曰:「他年吾子來京,望諸公善視之。」眾唯唯,然皆知其無子也。及歿年餘,忽有老媼攜童子來京,遍叩同鄉之門,謂是謝子,述避寇年月甚悉,以久不得主人消息,故未來,今聞人言主人在京,不料子來而主人死,並言謝家事甚悉,遂醵金教養之。及長,屢應試不售,就館職,得知縣,歷任順天繁劇,有能聲,宦橐甚豐,以道員卒於京,即謝星庵也。

  吁,異哉!論謝之品學,皆為人所稱許,獨其有先見之明,而故作不倫不類語出之,豈悟道者耶?抑其人果如佛家所云有來歷者耶?予在京,歷聞揚州人云,遂拉雜記之於此。

貴女殺親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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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興,字吉孫,滿州人,江蘇候補知府也,年三十一。妻為前清兵部尚書鐵良之姪女,年二十九。榕需次蘇州時,納一妾,極寵之,因是不與妻共枕席者五年。

  光緒三十四年春,奉委荷花池釐差,局在北岸瀕江,屬鎮江境,乃攜家居差次。

  有薦司事與榕者曰周鳳魁,無錫人。少年美豐姿,善修飾。五月始至,未浹旬即與榕妻通。榕知之,懾於閫威,不敢言,忿而致疾,宿於外寢。

  榕有一子,妻出也,已六歲,將拜周為假父,擇期六月二十六日設宴稱賀。先期妻謂榕曰:「二十六日將大治具,汝能稍飲一杯否?」榕不答。

  至二十四日,榕覺疾甚,如瘧狀。

  次晨,妻忽造榻慇懃慰問,並勸之食。榕夫婦積不能已五年之久,至是人皆異之。是日慰問至八九次,至黃昏,又手粥一甌,力勸加餐。榕不忍卻,遂啜之。未三更死矣,七竅皆有血,舌紫黑。醫者以銀針探其喉,作黑綠色,皆知其中毒也。走告妻,妻若不經意者,猶手風琴而歌,周坐其旁,稚子倚周膝而嬉。妾聞之,奔至榕寢,撫屍大慟,為之洗滌血污,手自含殮。而二十六開筵拜假父之舉不成矣。

  合局之人大動公憤,誘周至江南岸而痛撻之,並勒其供狀,歷述通姦謀斃始末。

  有高姓者,北人也,性愚直,將執狀控於官,尼之者謂不合法律而止。當道又礙於鐵良,不欲彰貴家之穢,僅遣人送其子與榕櫬回旗,即周鳳魁亦幸逃法網焉。

  噫!大員之妻謀斃親夫,若斃一犬然,誠世界罕見之事也。清律,凡捉姦者,必於奸所雙執之,又必其本夫或其父母始可,即翁與伯叔兄弟皆不得而捉之也。又曰,指奸勿論,以其非親見於奸所也。若外人告奸者有禁,恐其妒奸或誣奸也,此高姓之控所以不合法律也。

名士遇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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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銘盤,字曼君,江蘇泰興人。記誦淵雅,文詞典贍。光緒癸巳舉孝廉。瑞安黃漱蘭學士督學江蘇時,拔高才生,肄業南青書院。

  廬江吳武壯長慶聞其名,聘為軍中記室,與今張季直殿撰同掌機要,武壯賓師之,不以屬吏待也。

  會武壯卒,所部有欠餉未放者,朱代領萬金舁至舟,待發矣。蓋朱又為駐旅順淮軍將領張某所聘,亦武壯舊部也。盜偵知之,亦附其所乘之輪舶而行,見其舁銀至家,遂往約他盜夜劫之,不知朱舁至家後,忽轉念不如舁往軍中為妥,盜不知也。至夜,盜十餘人破扉入,覓銀無有,詢朱,朱曰:「此軍餉也,已舁至營矣。」

  一盜將刃之,前隨之盜曰:「不可,我輩與朱某無仇,何必血刃。」遂劫其衣物少許而去。次晨即報張緝之,獲七人,前隨之盜亦在其中,蓋亦武壯革退之兵也。盜直陳不諱,並云:「我輩忌空過,故劫其少許物,計不直百金,無死法也,且我尚有德於爾,爾亦當以德報。」張回顧朱曰:「如何?」朱曰:「爾按軍法辦理可也,何必問。」張不得已,駢斬之。

  未幾,朱妾生子,彌月之期,大開湯餅宴,賓眾雜沓,朱抱子出示眾賓,時朱年已逾四十始得子也。抱而入,甫至廳事後,忽聞朱狂呼曰:「勿傷吾兒!」旋聞兒亦狂啼一聲,戛然而止。眾趨入視,朱僵於地,兩目直視,歷敘殺盜事,又云:「我錯我錯,乞恕我子。」須臾氣絕。更視其子亦死矣。此甲午冬月事。

  予時客煙臺東海關道劉薌林觀察署中,有友人自旅順來言如此,皆以為盜索命雲。觀此與王萬青二事,中國豈果有鬼神哉?所以近年西人之講哲學者亦皆主靈魂之說也。

猴怪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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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清光緒季年,直隸鹽山縣令史某,杭之錢塘人,無錫王壯武公之孫婿也。

  署中庖人楊大者,有童養媳年十五矣,尚未成婚。忽一日,覺有人與同臥,始尚隱約,繼更近昵,詢其何氏,答曰:「我侯氏女銀針也。汝三世前邵姓,為錢塘令。我其時亦士人女,因見惡於賣花媼,彼遂誣予不貞。婿家聞之,遽退婚。父不服,訴之官。官受媼賄,誣予非貞體,予遂自盡。此雍正間事。予死後,閻羅憫予屈死,命轉世為男子,富且貴。予不願,但思報仇。閻君謂:『邵令已墮畜生道。爾恨亦可泄矣,不如轉世為佳也。』乃投生中州貴人家為人。既長,迷失本性,無惡不作,及壯而夭。閻君怒,謂亦當墮畜生道。予大哭,但求復仇,遂轉世為猴女,猴父母皆修煉成道去。予同胞尚有一弟一妹皆能修煉,先予得屍解,惟予以心懷復仇故,道念不及弟妹之堅,遲之數十年,亦得屍解。遍覓仇人,知爾今生為楊氏婦,故來覓爾。然吾母與妹皆常來防守,不令我索爾命,以為冤宜解不宜結也。」

  自是附婦體不去,闔署之人皆昵之,令之女兒輩呼之為銀針姊,幼者姑之。與人接談,恭而有禮。母與妹亦時附婦而言,獨銀針有時作空中笑語聲也。令之諸女有欲見其面者,女曰:「我一猴耳,何足觀?」再三請,女曰:「無已,可於帷後觀予足可也。」則見一足弓鞋窄小如菱,履制亦精美,一足則大如蓮船盈尺,皆哄堂大笑。

  壯武之孫名恕字心如者,藎臣同守之第三子也,時在署,女亦常與款洽,一日恕問女曰:「爾母爾妹則常來,爾弟何不來?」女曰:「但聞其轉世為大貴人,今在湖廣大衙門。亦不知湖廣為何地也。」問姓名,曰:「不知,但知其為湖廣最大之官耳。」忽一日戲謂恕曰:「三舅老爺,我為爾妾何如?」恕笑曰:「我不慣看猴子面目。」女曰:「我能變形也,然亦只能變一小時耳,不能久也。」

  楊大夫婦敬之如神明,稱為仙姑。令有小奚奴謂楊曰:「一猴怪耳,何足畏?爾俟其空中發聲時,循其聲抵於壁,我以棍擊之,可使其現形也。」語未畢,忽自批其頰無數,且自投曰:「爾以後再敢狂言否?」奚奴大懼,跪而哀告乃已。如是者五年而去,並不為婦禍,惟婦體贏瘠耳。女作杭音,聲直而粗,其母妹皆然。此心如為人言,蓋於鹽山署中親見之者。

  據女言,則人云張文襄前身為猴,非虛言矣。文襄之貌似猴,飲食男女之性無不似猴者,亦奇人也。予所紀不載虛渺神怪之跡,惟此乃近年事,且王君兄弟所目擊,言之鑿鑿,當非妄語,故記之,此吳騫《傳信錄》例也。

前世冤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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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伯庚,江寧廩生也,頗有文名。

  光緒二十三年丁酉,各省鄉試之年也。其秋,葉忽病,旬日不醒,嘗喃喃自語,作湖北鄉音。人問之,答曰:「我周呂氏鬼魂也,嫁周鳳奎為妾。道光中,周以甲榜為福建閩縣令,因口舌細故,忿而縊於鳳凰山之銀杏樹下,山即在縣署後。周知之,不使斂,致屍飽虎狼。周轉世為葉,今科將中江南第四名舉人,予得請於帝而索命焉。」

  一家大恐,許度脫。鬼曰:「我亦不能遽斃之,緣渠曾辦賑飢事有微勞,上帝亦許貸其死,惟不使之入場耳。」家人環求不已。鬼又曰:「祀我,並使某高僧誦《楞嚴經》千遍,則我去矣。」

  如其言,至八月八日貢院封門,而葉病癒。訪之閩人,果有閩縣令周鳳奎其人者。逾年為光緒二十四年,葉摒擋入閩,訪詢周呂氏事,竟無人知。至鳳凰山,果有銀杏樹,百年外物也,於其地招魂立塚而歸。

  其時余在金陵,葉親為人言。此事甚可怪,葉不致造言以自污也。

鬼捉酷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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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乃風,字萼卿,浙江仁和人,江蘇候補知府也,管閔行鎮釐稅。會幫辦委員倪祖謙家被盜,鳴官捕數人,內有護卡炮艇勇丁焉。艇有哨弁,素與時有隙,時遂誣以坐地分贓,言於撫院巡捕官申保齡,申白巡撫吳元炳,遂駢斬之。

  未幾,申權吳江知縣,甫匝月而病,病中喃喃辯殺盜事,遂死。

  死後數日,時又權松江知府,甫三日,一日送客出廳事,杭聲大言,若對客狀,僕以客去告,則大怒曰:「我正與申大令言,何相混也。」俄頃面目慘變,自投無數而死。此同治戊辰、己巳間事也。

  石埭徐子靜言。

翰林不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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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科舉廢倡言新學,凡留學日本三年畢業歸國者,送部應廷試,或賞翰林,或進士,或舉人,皆出於一榜焉。此從來科名未有之變局也。

  光緒末年,有粵人某廷試得翰林,呼何秋輦中丞為「秋輩」,讀「姦宄」之「宄」為「究」。予初以為言者過甚耳,迨指其人而實之,始知不謬。

  吁!此亦國之妖異也,安得不亡哉!

妖狐為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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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治季年,蕪湖有釐卡委員俞某者,浙人而北籍也。婦為狐所憑,夫入房,輒有物擊之,遂不敢近。

  在蕪湖時,一日清晨,有僕婦入房灑掃,忽見一壯年男子,冠白氈冠,衣灰色繭綢袍,腰繫大綠皮煙荷包,坐主婦牀上。大駭,欲詢,轉眼即不見。俞自北南來,此狐即隨之而至,歷有年所矣。婦日漸枯瘠,遂死。俞亦無子。

  予其時亦在蕪湖,一時喧傳,以為怪事。

方某遇狐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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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光間方某,皖人,寒士也,入都應鄉試,館某旗員家。書室在花園中,園故空曠,僅一館童作伴而已。

  一日,月下,方仰天長歎曰:「家無儋儲,功名未遂。昨有家信來告匱,奈何?」忽空中有答者曰:「公富貴中人也,何憂貧?公無患家計,我已為公備銀二十兩為家用,明日封寄可也。」方大駭,不敢應,遂歸寢。次晨,見案上封裹宛然。視之,銀也,權之,得二十兩,大喜,遂寄家焉。晚坐月下,望空稱謝。又聞人語曰:「公長者,願與公為世外交,可乎?」方曰:「可。」叩其姓名,曰:「胡某,為大內管庫職司也。」

  是年,方捷順天,胡又為摒擋一切,費不貲,方深感之。次年會試後,遂移居試館,不復館旗員家矣。及聯捷,又助之,且時來與方談論今古,頗淹洽。惟不見形耳,方頗以不得一面為恨。胡曰:「無見面緣也。」方固請,胡曰:「不得已,可於某日午後俟我。」

  屆期,戒閽者:「凡有客來皆辭謝,以為今日可以見我良友矣。」至午後,忽座師傳喚,命即至,方大恨,然座師命不敢違,怏怏行。甫出門,胡即來,投刺而去。至晚方歸,僕曰:「午後有一人白而頎,四品冠服來拜,素不相識也。」方頷之。至夜,胡至,謂之曰:「如何?我固謂無見面緣也。」久之,胡忽語方曰:「我輩交誼可謂厚矣,欲附為婚姻可乎?家有弱妹,貌頗不惡,堪備箕帚。」方曰:「我有婦矣,胡可者?」胡曰:「不妨,我輩世外人,不爭名分,公即妾之可也。」方曰:「容徐議之。」

  次日,方出門後,有一李姓來拜,歸視名刺,不識也。至夜,聞空中有聲,非胡聲也。問為誰,答曰:「即日間奉拜之李某也。某亦狐而仙者,久欲奉教,未敢唐突。今聞胡某欲以妹許公,明知交淺言深,公未必信。然視公之危而不救,實不忍。胡妹雖美,而淫蕩,已蠱死多人矣。公奈何墮其術中,不如設詞拒之為是。」方大驚謝。

  翌日,胡又至,申前說,方絕之,胡詰其故,方曰:「我雖貧,究人類也,豈可與君輩為偶。」胡大怒曰:「相交許久,猶以我為畜類耶?」作恨恨聲而去。

  自是,遂日作祟無虛日,或食物中置糞穢,或衣服無故自焚,或朋友求書之件污以墨水,種種惡作劇,不堪其擾。方恨之而無如何。

  李又至,教之曰:「爾第焚疏於前門關帝廟,彼自懼而不敢祟矣。」方如言。至夜,夢一三十許方面壯夫,鋃鐺被體,戟指向方曰:「爾受李某讒,控我於神。我待爾不薄,計我所毀爾之物,尚不敵贈爾十之一,爾何忍乃爾!爾知李某為何如人,大內庫掌我為正,李為副,李久欲謀我缺,不得隙,今遇爾,亦天也。我不過發配陝西三年耳,三年後公亦須來京考散館矣。黃河岸邊相見可也!」方醒而大懼,請假歸,終身不復入京,此即方朝覲之父也。

  聞朝覲會試後,夢一人,自稱:「胡某,與爾父相善,因爾父信讒,致我得罪充徒三年,今歸仍復舊職。聞爾能繼父志甚喜,然爾命中無進士也,何必跋涉哉!」方夢中大哭,求轉圜。胡曰:「無已,以壽算準折或可。爾具一疏焚於前門關帝廟,我再於冥冥中為爾謀之,惟中後即不永年,勿悔也。」朝覲允之,故殿試後未匝月即死也。

  朝覲為光稷甫侍御姊夫,於方父子事言之甚詳。予至京,主其家,茶餘飯罷,輒以為談資也。此豈中國人迷信之故哉!然而其事甚確,非空中樓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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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野記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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