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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澠池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制定機關:澠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澠池縣統計局
2022年03月22日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根據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要求,2018年5月,澠池縣人民政府下發《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澠池縣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澠政辦〔2018〕22號)並成立領導小組,22個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原澠池縣國土資源局。2018年6月,澠池縣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澠池縣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實施方案》。我縣全面開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按照時間節點全面完成相關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三調」全面採用優於1米分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製作調查底圖,廣泛應用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創新運用「互聯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歷時三年,先後135餘人參與調查,匯集了8.39萬個調查圖斑數據,全面查清了全縣國土利用狀況。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全縣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濕地[編輯]

濕地115.59公頃(1733.85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包括7個二級地類(我縣涉及1個)。其中,內陸灘涂115.59公頃(1733.85畝),占100%。濕地主要分布在陳村鄉、坡頭鄉、段村鄉、南村鄉、仁村鄉,占全縣濕地的100%。

耕地[編輯]

耕地40269.87公頃(604048.05畝)。其中,水澆地136.79公頃(2051.85畝),占0.34%;旱地40133.08公頃(601996.20畝),占99.66%。天池鎮、英豪鎮、果園鄉、陳村鄉4個鄉(鎮)耕地面積較大,占全縣耕地的60%。

位於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253.34公頃(63800.10畝),占全縣耕地的10.56%;位於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6664.02 公頃(249960.30畝),占41.38%;位於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6268.53公頃(244027.95畝),40.4%;位於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855.87公頃(42838.05畝),占7.09%;位於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28.11公頃(3421.65畝),占0.57%。

園地[編輯]

園地4753.93公頃(71308.95畝)。其中,果園1165.81公頃(17487.15畝),占24.52%;其他園地3588.12公頃(53821.80畝),占75.48%。

林地[編輯]

林地56459.89公頃(846898.35畝)。其中,喬木林地23845.84公頃(357687.60畝),占42.24%;灌木林地28213.93公頃(423208.95畝),占49.97%;其他林地4400.12公頃(66001.80畝),占7.79%。南村鄉、段村鄉、坡頭鄉、仁村鄉、4個鄉(鎮)林地面積較大,占全縣林地的70.53%。

草地[編輯]

草地10193.53公頃(152902.95畝)。其中,其他草地10193.53公頃(152902.95畝),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南村鄉、段村鄉、坡頭鄉、仁村鄉4個鄉,占全縣草地的73.86%。

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編輯]

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2611.28公頃(189169.20畝)。其中,建制鎮用地1684.31公頃(25264.65畝),占13.35%;村莊用地8203.14公頃(123047.10畝),占65.05%;採礦用地2630.98公頃(39464.70畝),占20.86%;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92.85公頃(1392.75畝),占0.74%。

交通運輸用地[編輯]

交通運輸用地2546.51公頃(38197.65畝)。其中,鐵路用地216.77公頃(3251.55畝),占8.51%;公路用地1078.94公頃(16184.10畝),占42.37%;農村道路1247.34公頃(18710.1畝),占48.98%;港口碼頭用地1.12公頃(16.80畝),占0.04%;管道運輸用地2.34公頃(35.10畝),占0.1%。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編輯]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610.55公頃(54158.25畝)。其中,河流水面1081.55公頃(16223.25畝),占29.95%;水庫水面2279.22公頃(34188.30畝),占63.13%;坑塘水面90.09公頃(1351.35畝),占2.5%;溝渠15.57公頃(233.55畝),占0.43%;水工建築用地144.12公頃(2161.80畝),占3.99%。南村鄉、段村鄉、坡頭鄉、陳村鄉4個鄉(鎮)水域面積較大,占全縣水域的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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