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美學務處為報第三次赴美留學生放洋日期事致外務部呈文
外觀
遊美學務處為報第三次赴美留學生放洋日期事致外務部呈文 作者:遊美學務處 宣統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
遊美學務處謹呈,為申呈事。
本處考選第三次游美學生情形前經呈明在案,查此項學生暨護送委員等,現已定於本年閏六月十三日乘坐波斯輪由滬放洋。除函知駐滬委員備齊護照,請駐滬美領事簽字外,應請鈞部照會駐京美公使,並電知駐美欽使照會美外部轉飭稅關一體知照。理合備文申請鑒核施行。須至申呈者
右申呈外務部
遊美學務處謹呈,為申呈事。
本處考選第三次游美學生情形前經呈明在案,查此項學生暨護送委員等,現已定於本年閏六月十三日乘坐波斯輪由滬放洋。除函知駐滬委員備齊護照,請駐滬美領事簽字外,應請鈞部照會駐京美公使,並電知駐美欽使照會美外部轉飭稅關一體知照。理合備文申請鑒核施行。須至申呈者
右申呈外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