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國新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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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國新法論(節錄)
作者:梁啟超
1901年7月16日-8月24日
1901年7月16日
1901年8月24日

  今日之世界,新世界也:思想新,學問新,政體新,法律新,工藝新,軍備新,社會新,人物新,凡全世界有形無形之事物,一一皆辟前古所未有,而別立一新天地。美哉新法!盛哉新法!人人知之,人人慕之,無俟吾論。吾所不能已於論者,有滅國新法在。

  滅國者,天演之公例也。凡人之在世間,必爭自存,爭自存則有優劣,有優劣則有勝敗。劣而敗者,其權利必為優而勝者所吞併,是即滅國之理也。自世界初有人類以來,即循此天則,相搏相噬,相嬗相代,以迄今日而國於全地球者,僅百數十焉矣。滅國之有新法也,亦由進化之公例使然也。昔者以國為一人一家之國,故滅國者必虜其君焉,瀦其宮焉,毀其宗廟焉,遷其重器焉。故一人一家滅而國滅。今也不然,學理大明,知國也者一國人之公產也,其與一人一家之關系甚淺薄,苟真欲滅人國者,必滅其全國,而不與一人一家為難。

  不寧惟是,常借一人一家之力,以助其滅國之手段。故昔之滅之人國也,以撻之伐之者滅之;今之滅人國也,以噢之咻之者滅之。昔之滅人國也驟,今之滅人國也漸。昔之滅人國也顯,今之滅人國也微。昔之滅人國也,使人知之而備之;今之滅人國也,使人親之而引之。昔之滅國者如虎狼,今之滅國者如狐狸。或以通商滅之,或以主債滅之,或以代練兵滅之,或以設顧問滅之,或以通道路滅之,或以煽黨爭滅之,或以平內亂滅之,或以助革命滅之。其精華已竭、機會已熟也,或一舉而易其國名焉,變其地圖之顏色焉;其未竭未熟也,雖襲其名仍其色,百數十年可也。嗚呼,泰西列強以此新法施於弱小之國者,不知幾何矣!謂余不信,請舉其例:

  一,征諸埃及。……(編者刪)

  其二,征諸波蘭。……(編者刪)

  其三,征諸印度。……(編者刪)

  其四,征諸波亞。……(編者刪)

  其五,征諸菲律賓。……(編者刪)

  以上所列,略舉數國,數之不遍,語之不詳。雖然,近二百年來,所謂優勝人種者,其滅國之手段,略見一斑矣。莽莽五洲,被滅之國,大小無慮百數十,大率皆入此彀中,往而不返者也。由是觀之,安睹所謂文明者耶?安睹所謂公法者耶?安睹所謂愛人如己、視敵如友者耶?西哲有言:「兩平等者相遇,無所謂權力,道理即權力也;兩不平等者相遇,無所謂道理,權力即道理也。」彼歐洲諸國與歐洲諸國相遇也,恆以道理為權力;其與歐洲以外諸國相遇也,恆以權力為道理。此乃天演所必至,物競所固然,夫何怪焉!夫何懟焉!所最難堪者,以攘攘優勝之人,托於岌岌劣敗之國,當此將滅末滅之際,其將何以為情哉?其將何能已於言哉?

  天下事未有中立者也,不滅則興,不興則滅,何去何從,間不容發。乃我四萬萬人不講所以興國之策,而竊竊焉冀其免於滅亡,此即滅亡之第一根源也。人之愛我何如我之自愛,天下豈有犧牲己國之利益,而為他國求利益者乎?乃我四萬萬人,聞列強之議瓜分中國也,則眙然以憂;聞列強之議保全中國也,則釋然以安;聞列強之協助中國也,則色然以喜。

  此又滅亡之第二根原也。吾今不欲以危言空論,驚駭世俗,吾且舉近事之一二,與各亡國之成案,比較而論之。

  埃及之所以亡,非由國債耶?中國自二十年前,無所謂國債也;自光緒四年,始有借德國二百五十萬圓,周息五厘半之事;五年,復借匯豐銀行一千六百十五萬圓,周息七厘;

  十八年,借匯豐三千萬圓,十九年,借渣打一千萬元,二十年,借德國一千萬元,皆周息六厘;廿一年,借俄、法一萬萬五千八百二十萬元,周息四厘;廿二年,借英、德一萬萬六千萬元,周息五厘;廿四年,借匯豐、德華、正金三銀行一萬萬六千萬圓,周息四分五厘。蓋此二十年間(除此次團匪和議賠款未設),而外債之數,已五萬萬四千六百餘萬元矣。大概總計,每年須償息銀三千萬圓。今國帑之竭,眾所共知矣。甲午以前,所有借項,本息合計,每年僅能還三百萬,故惟第一次德債,曾還本七十五萬,他無聞焉。自乙未和議以後,即新舊諸債,不還一本,而其息亦須歲出三千萬。南海何啟氏曾將還債遲速之數,列一表如下:

  債項五萬萬元,周息六厘,一年不還,其息為三千萬元,合本息計,共為五萬萬三千萬元。使以五萬萬三千萬元,再積一年不還,則其息為三千一百八十萬元,本息合計五萬萬六千百八十萬元。

  再以五萬萬六千百八十萬元,積八年不還,則其息為三萬萬三千三百萬元有奇,本息合計,為八萬萬九千五百萬元有奇。

  再以八萬萬九千五百萬圓有奇,積十年不還,則其息為七萬萬零八百萬元有奇,本息合計,為十六萬萬零三百萬元有奇。

  再以十六萬萬零三百萬元有奇,積十年不還,則其息為十二萬萬六千八百萬元有奇,本息合計,為二十八萬萬七千一百萬元有奇。

  然則不過三十年,而息之浮於本者幾五倍,合本以計,則六倍於今也。夫自光緒五年至十八年,而不能還一千六百餘萬元之本,則中東戰後三十年,其不能還五萬萬元之本明矣。在三十年以前之今日,而不能還三千萬元之息,則三十年後,其不能還二十三萬萬元之息又明矣。加以此次新債四萬萬五千萬兩,又加舊債三之一有奇,若以前表之例算之,則三十年後,中國新舊債本息合計,當在六七十萬萬以上。即使外患不生,內憂不起,而三十年後,中國之作何局面,豈待蓍龜哉?又豈必待三十年而已,蓋數年以後,而本息已盈十萬萬,不知今之頑固政府,何以待之?

  夫使外國借債於我,而非有大欲在其後也,則何必互爭此權,如蟻附膻,如狗奪骨,而彼此寸毫不相讓耶?試問光緒廿一年之借款,俄羅斯何故為我作中保?試問廿四年之借款,俄英兩國何故生大沖突,幾至以干戈相見?夫中國政府,財政困難,而無力以負擔此重債也,天下萬國,孰不知之?既知之而復爭之若鶩焉,願我憂國之士一思其故也。今即以關稅、厘稅作抵,或未至如何啟氏之所預算,中國龐然大物,精華未竭,西人未肯遽出前此之待埃及者以相待。而要之債主之權,日重一日,則中央財政之事,必至盡移於其手然後快,是埃及覆轍之無可逃避者也。而庸腐奸險、貌托維新之疆臣如張之洞者,猶復以去年開督撫自借國債之例,借五十萬於英國,置兵備以殘同胞,又以鐵政局之名,借外債於日本。彼其意豈不以但求外人之我信,驟得此額外之巨款,以供目前之揮霍,及吾之死也,或去官也,則其責任非復在我雲爾?而豈知其貽禍於將來,有不可收拾者耶?使各省督撫皆效尤張之洞,各濫用其現在之職權,私稱貸於外國,彼外國豈有所憚而不敢應之哉?雖政府之官吏百變,而民間之脂膏固在,彼搤我吭而揕我胸,寧慮本息之不能歸趙?此樂貸之,彼樂予之,一省五十萬,二十行省不既千萬乎?一年千萬,十年以後不既萬萬乎?此事今初起點,論國事者皆熟視無睹焉,而不知即此一端,已足亡中國而有餘,而作俑者之罪,蓋擢發難數矣。中央政府之有外債,是舉中央財權以贈他人也;各省團體之有外債,是並舉地方財權以贈他人也。吾誠不忍見我京師之戶部、內務府,及各省之市政使司、善後局,其大臣長官之位,皆虛左以待碧眼虯髯輩也。嗚呼!安所得吾言之幸而不中耶?吾讀埃及近世史,不禁股慄焉耳。

  不寧惟是,國家之借款,猶曰挫敗之後,為敵所逼,不得不然。乃近者疆吏政策,復有以借款辦維新事業為得計者,即鐵路是其已事也。夫開鐵路,為興利也,事關求利,勢不可不持籌握算,計及錙銖。而凡借款者,其實收之數,不過九折,而金錢漲價,還時每須添一二成。即以一成而論,其入之也,十僅得九,其還之也,十須十一,是一轉移間,已去其二成,而借萬萬者短二千萬矣。此猶望金價平定,無大漲旺,然後能之。若每至還期,外國豪商高抬金價,則不難如光緒四、五年時之借項,借百萬者幾還二百萬,是借款斷無清還之期,而鐵路前途,豈堪設想耶?夫鐵路之地,中國之地也,借洋債以作鐵路,非以鐵路作抵不可;路為中國之路,非以國家擔債不可。即今暫不爾,而他日稍有嫌疑,則債主且將執物所有主之名,而國家之填償,實不能免。以地為中國之地也,又使今之債主,不侵路權,而異時一有齟齬,則債主又將托辦理未善之說,而據路以取息,勢所必然。以債為外洋之債也,以此計之,凡借款所辦之路,其路必至展轉歸外人之手而後已。路歸外人,而路所經地及其附近處,豈復中國所能有耶?(以上一段,多采何氏《新政治基》之議,著者自注。)試觀蘇彝士河之股份,其關繫於英國及埃及主權之嬗代者何如?

  嗚呼,此真所謂自求禍者也!此所以蘆漢鐵路由華俄銀行經理借款,而英國出全力以抗之;牛莊鐵路之借款於匯豐銀行,而俄國以死命相爭也。誠如是也,則中國多開一鐵路,即多一亡國之引線。又不惟鐵路,凡百事業,皆作如是觀矣。今舉國督撫,亦競言變法矣。即如其所說,若何而通道路,若何而練陸軍,若何而廣製造,若何而開礦務,至叩其何所憑藉以始事,度公私俱竭之際,其勢又將出於借款。若是則文明事業,遍於國中,而國即隨之而亡矣。嗚呼,往事不可追,吾猶願後此之言維新者,慎勿學張之洞、盛宣懷之政策以毒天下也。

  俄人之亡波蘭也,非俄人能亡之,而波蘭之貴官豪族,三揖三讓以請俄人之亡之也。嗚呼,吾觀中國近事,抑何其相類耶!團匪變起,東南疆臣,有與各國立約互保之舉,中外人士,交口贊之,而不知此實為列國確定勢力范圍之基礎也。

  張之洞懼見忌於政府,乃至電乞各國,求保其兩湖總督之任;

  又恃互保之功,蒙惑各領事,以快其仇殺異黨之意氣;僚官之與己不協者,則以恐傷互保為名,借外人之力以排除之。豈有他哉?為一時之私利,一己之私益而已。而不知冥冥之中,已將長江一帶選舉、黜陟、生殺之權,全移於外國之手。於是揚子流域之督撫,生息於英國卵翼之下,一如印度之酋長,蓋自此役始矣。第四次懲治罪魁名單,榮祿等以廣大神通,借俄法兩使之力,以免罪譴。於是京師、西安之大吏,生息於俄人卵翼之下,一如高麗之孱王,又自此役始矣。一國之中,紛紛擾擾,若者為英日黨,若者為俄法黨,得附於大國,為之奴隸,則栩栩然自以為得計。噫嘻,吾恐非至如俄人築炮台以臨波蘭議院之時,而袞袞諸公,遂終不悟也。人不能瓜分我,而我先自分之,開群雄以利用之法門。彼官吏之自為目前計則得矣,而遂使我國民自今以往,將為奴隸之奴隸而萬劫不復。官吏其安之矣,抑我國民其安之否耶?

  嗚呼!吾觀天下最奇最險之現象,則未有如拳匪之役者也。列強之議瓜分中國也,十餘年於茲矣。事機相薄,妖孽交作,無端而有義和團之事,以為之口實。皮相者流,孰不謂瓜分之議將於今實行乎?而豈知不惟不行而已,而環球政治家之論,反為之一大變,保全支那之聲,日日騰播於報紙中;而北京公使會議,亦無不盡變其前此威嚇逼脅之故技,而一出以溫柔噢咻之手段。噫嘻,吾不知列強自經此役以後,何所愛於中國,而方針之轉變,乃如是其速也?一面罵吾民之野蠻無人性,繪為圖畫,編為小說,盡情丑詆,變本加厲,惟恐不力;一面撫摩而煦嫗之,厚其貌,柔其情,視疇昔有加焉。義和團之為政府所指使,為西後所主持,亦既萬目共見,眾口一詞矣,而猶然認為共主,尊為正統,與仇為友,匿怨相交,歡迎其謝罪之使,如事天神,代籌其償款之方,若保赤子。噫嘻,此何故歟?狙公之飼狙也,朝三暮四則諸狙怒,朝四暮三則諸狙喜。中國人之性質,歐人其知之矣,以瓜分為瓜分,何如以不瓜分為瓜分?求實利者不務虛名,將大取者必先小與。彼以為今日而行瓜分也,則陷吾國民於破釜沈舟之地,而益其獨立排外之心,而他日所以箝制而鎮撫之者,將有所不及。今日不行瓜分而反言保全也,則吾國民自覺如死囚之獲赦,將感再造之恩,興來蘇之頒,自化其前此之蓄怨積怒,而畏折、歆羨、感謝之三種心,次第並起,於是乎中國乃為歐洲之中國,中國人亦隨而為歐洲之國民。吾嘗讀赫德氏新著之《中國實測論》(ROBERT HARTS ESSAYS OF THE CHINESE QUESTION,去年西十一月出版,因義和團事而論西人將來待中國之法者也。)其大指若曰:

  今次中國之問題,當以何者為基礎而成和議乎?大率不外三策:一曰分割其國土,二曰變更其皇統,三曰扶植滿洲政府是也。然變更皇統之策,終難實行,因今日中國人無一人有君臨全國之資望,若強由此策,則騷擾相續,迄舞寧歲耳。策之最易行者,莫如扶植滿洲朝廷;而漫然扶植之,則亦不能絕後來之禍根。故論中國最終之處分,則瓜分之事,實無所逃避,而無奈瓜分政策,又不可遽實行於今日。蓋中國人數千年在沈睡之中,今也大夢將覺,漸有「中國者中國人之中國也」之思想,故義和團之運動,實由其愛國之心所發,以強中國、拒外人為目的者也。雖此次初起,無人才,無器械,一敗塗地;然其始羽檄一飛,四方響應,非無故矣。自今以往,此種精神,必更深入人心,彌漫全國。他日必有義和團之子孫,輦格林之炮,肩毛瑟之槍,以行今日義和團未竟之志者。故為今之計,列國當以反分為最後之一定目的,而現時當一面設法,順中國人之感情,使之漸忘其軍事思想,而傾服於我歐人,如是則將來所謂「黃禍」(西人深畏中國人,向有黃禍之語互相警厲。)者,可以煙消燼滅矣。云云。(此乃撮譯全書大意,非擇譯一章一節。作者自注。)

  嗚呼,此雖赫德一人之私言,而實不啻歐洲各國之公言矣。由此觀之,則今日紛紛言保全中國者,其為愛我中國也幾何?不寧惟是,彼西人深知夫民權與國權之相待而立也,苟使吾四萬萬人能自起而組織一政府,修其內治,充其實力,則白人將永不能染指於亞洲大陸。又知夫民權之興起,由於原動力與反動力兩者之摩蕩,故必力壓全國之動機,保其數千年之永靜性,然後能束手以待其擺布,故以維持和平之局為第一主義焉。又知夫中國民族,有奴事一姓、崇拜民賊之性質也,與其取而代之,不如因而用之,以中國人而自凌中國人、自製中國人,則相與俯首帖耳,謂我祖若宗以來,既皆如是矣,習而安之,以為分所當然,雖殘暴桎梏,十倍於歐洲人,而民氣之靖依然也。故尤以扶植現政府為獨一無二之法門焉。

  吾今請以一言正告四萬萬人曰:子毋慮他人之顛覆而社稷、變置而朝廷也。凡有謀人之心者,必利其人之愚,不利其人之明;利其人之弱,不利其人之強;利其人之亂,不利其人之治。今中國之至愚至弱而足以致亂者,莫今政府若也。

  使從而稍有所變易,無論其文野程度何若,而必有以勝於今政府;而彼之所以謀我者,必不若今之易易。列強雖拙,豈其出此?且同是壓制也,同是凌辱也,出之於已,則已甚勞而更受其惡名;假手於人,則己甚逸而且藉以市惠。各國政治家,其計之熟矣。使以列強之力,直接而虐我民,民有抗之者,則謂之抗外敵,謂之為義士,為愛國,而鎮扶之也無名;使用本國政府之力,間接而治我民,民有抗之者,則謂之為抗政府,謂之為亂民,為叛逆,而討伐之也有辭。故但以政府官吏為登場傀儡,而列強隱於幕下,持而舞之。政府者,外國之奴隸,而人民之主人也。主人既見奴於人,而主人之奴,更何有焉?印度之酋長,印度人之主人也;英皇,則印度主人之主人也。安南之王,安南人之主人也;法總統,則安南主人之主人也。吾中國之有主人也,主人之尊嚴而可敬畏也,是吾國民所能知也;主人之復有其主人也,主人即借其主人之尊嚴以為尊嚴也,是非吾國民所能知也。今論者動憂為外國之奴隸,而不知外國曾不屑以我為奴隸,而必以我為其奴隸之奴隸。為奴隸則尚或知之,尚或憂之,尚或救之;

  為奴隸之奴隸,則冥然而罔覺焉,帖然而相安焉,栩然而自得焉。嗚呼!此真九死未悔,而萬劫不復者矣。滅國新法之造妙入神,至是而極矣。雖然,惟蝍蛆為能甘糞,惟齏臼為能受辛,彼列國亦何足責?亦何足怪?彼自顧其利益,自行其政略,例應爾爾也,而獨異乎四百兆蚩蚩者氓,偏生成此特別之性質,以適足供其政略之利用,而至今日,已奔走相慶,趨蹌恐後,以為列強愛我、恤我、撫我、字我,不我瓜分,而我保全,我中國億萬年有道之長,定於今日矣。此則魔鬼所為掀髯大笑,而天帝所為愛莫能助者也。

  凡言保全支那者,必繼之以開放門戶(OPEN THE DOOR OF CHINA,譯意謂將全國盡開為通商口岸也)。夫開放門戶,豈非美事?

  彼英國實門戶全開之國也。而無如吾中國無治外法權,凡西人商力所及之地,即為其國力所及之地。夫上海、漢口等號稱為租界者,租界乎?殖民地耳!舉全國而為通商口岸,即舉國而為殖民地。西人之保全殖民地,有不盡力者乎?其盡力以保全支那,固其宜也。保全支那者,必整理其交通機關。

  今內河既已許外國通行小輪,而列國所承築之鐵路,必將實施速辦,而此後更日有擴充矣。夫他人出資以代我築當築之鐵路,豈不甚善?而無如路權屬於人,路與土地有緊密之關系,路之所及,即為兵力之所及,二十行省之路盡通,而二十行省之地,已皆非吾有矣。保全支那者,必維持其秩序,擔任其治安。和議成後,必有為我國代興警察之制度者。夫警察為統治之要具,昔無今有,寧非慶事?而無如此權委託於外人,假手於頑固政府,施德政則無寸效,挫民氣則有萬能。

  昔波蘭之境內,俄人警察之力,最周到焉,其福波蘭耶,其禍波蘭耶?又今者俄國本境警察嚴密,為地球冠,俄政府所以防家賊者則良得矣,而全俄之民,呻吟於專制虐政之下,沈九淵而不能復。俄民永梏,而俄政府亦何與立於天地乎?而況乎法制嚴明、主權確定之遠不如俄者也。故以警察力而保全支那,是猶假強盜以利刃而已。保全支那者,必整頓其財政。夫中國之財富,浮積於地面,闐塞於地中者,天下莫及焉。浚而出之,流而布之,可以操縱萬國,雄視五洲矣。而無如商權、工權、政權,既全握於他人之手,此後富源愈開,而吾民之欲謀衣食者,愈不得不仰鼻息於彼族。不見乎今日歐美之社會乎,大公司既日多,遂至資本家與勞力者,劃然分為兩途,富者愈富,貧者愈貧,而中間無復隙地以容中等小康之家。今試問中國資本家之力,能與西人競乎?既不能為資本家,勢不得不為勞力者,疇昔小康之家遍天下,自此以往,恐不能不低首下聲、胼手胝足,以求一勞役於各省洋行之司理人矣。保全支那者,必興教育。教育固國民之元氣也,顧吾聞數月以來,京師及各省都會,其翻譯通事之人,聲價驟增,勢力極盛,於是都人士咸歆而慕之,昔之想望科第者,今皆改而從事於此途焉。而達官華胄,有出其嬌妻愛女,侍外國將官之顰笑,以為榮幸者矣。吾知此後外國教育之勢日漲,而此等之風氣亦日開,所以償義和團之損失者,如是而已。教育一也,而國民教育與奴隸教育,其間有一大鴻溝焉;而奴隸之奴隸教育,更有非言思擬議所能及者矣。嗟乎,列國之所以保全支那者,如斯而已乎!支那之所以自保全者,如斯而已乎!夫熟知瓜分政策,容或置之死地而獲生;夫孰知保全政策,實乃使其魚爛而自亡乎!新法乎,新法乎,前車屢折,而來軫方遒;飲鴆如飴,而灰骨不悔。吾又將誰尤哉!吾又將誰尤哉!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29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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