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村集/卷首
漁村集序
[編輯]朱夫子嘗曰。知人之難。堯舜以爲病。然此特爲小人設。仍論小人之難知曰。阿依淟認。回互隱伏。如鬼蜮狐蠱。閃倏狡獪。不可方物。嗚呼。小人之情狀如此。則其知之之難。不亦信乎。以聖人之所難。而責之於人人。則世之爲完人者。蓋亦鮮矣。本朝漁村沈公彥光。憤群邪之蔑貞。痛諸賢之受誣。思所以扶接微陽。漸復泰亨者。甚切且篤。適有以安老好意來告者。公喜聞而引進之。期與協同。則非我族類。內懷姦毒。袞貞斬伐之餘。僅有存者。而又從而芟刈之殆盡。又欲上剝坤儀。幸而天佑宗祊。大憝伏辜。當初誤事之責。公則難辭。而又有修隙之人。乘時詆斥。故公不免於奪職歸田。以沒其世。事固有出於公而疑於私者。亦有靳乎成而終於敗者。蓋世變無窮。事機易遷。雖有忠。於智亦有所不能盡究者。矧乎小人之難知。有如朱子之所言者。則公之所忠之心。終爲敗事之咎者。無足怪者。昔。楊龜山。不知蔡京之奸邪。胡文定。反被秦檜之籠絡。而二公。皆不失於程氏之淵源。今公。顧不足爲己卯之聞人耶。公之五世孫澄。嘗以公遺稿四冊見示。余喟然太息而言曰。學者。於知言知人之訓。其不可忽也如是夫。
時崇禎橫艾閹茂孟秋。恩津宋時烈。序。
敍沈漁村辛卯事後
[編輯]余嘗讀退溪先生所述晦齋先生行狀。記大憲沈公彥光兄弟。引入壬人安老事。甚詳。苟使後人觀之。孰不以謂顯安老地也。然而其意。本心在於欲解己卯禍錮。及無劾罷晦齋之實。如安璐黨籍補,國史,許洽箚子者。斑斑可考也。至於厚幎冒一段。益見公之悔過自責。臨死生而不忘。嗟呼。其亦悲乎哉。昔。朱夫子嘗述張魏公行狀。一依南軒所記。則豈不亦精審無訛也。然其流弊尙有如此者。況乃或得於久遠傳聞者耶。余於是。竊恨不及當時。躬就陶山講座之下。仰質其彼此虛實。愈益曉然也。沈公孫澄氏。以余家自伯父汾西公以來。爲能深知解錮之本意者。請書於簡末。遂不敢辭。
歲舍壬戌十月日。潘南朴世采。謹書。
漁村集序
[編輯]漁村沈公。起自遐陬。爲一時名勝。歷踐華要。朝中賢士大夫。莫能或之先焉。雖聲光寢遠。功德無徵。亦可知其煇然之氣。卓然之才。聳一世而不可掩者矣。今以遺事考之。靜庵諸公之敗也。公以內翰。斥補北敎。則其爲諸賢所與者。可知。黨禁未解。力主解痼之論。每以培養士氣爲己任。則其心之惓惓於諸賢者。又可知也。方金安老之復入盜柄也。公有被欺援引之失。以此落職以歿。臨歿。至有羞見晦齋諸人之語。此深可悲也。安老之奸。幷世先見者。固不無其人。而其時仁廟在東宮。事有難言。黨禍之後。人情久鬱。彼以羽翼東宮。召還黨人爲言。此皆世所樂聞。而冀其或然者也。公所以見欺者。當與一世分其責矣。及安老得志。罪惡漸著。則遂與之絶。田冢宰出北藩。安老死。而特旨內移。其畢竟。與安老異者。豈不較然乎。夫以胡康侯之賢。而誤薦秦檜。司馬公之名德。而猶愧獻可之先見。二公。未嘗以此見貶。乃公。一斥不復。抱愧而終身。百歲之後。官職猶褫。人疑未釋。不其甚歟。雖然。世之咎公者。其跡也。君子之恕公者。其心也。跡固不可而掩其心。則後之憐其志而雪其枉。必將有待矣。公之孫澄。示余以詩文若干編。余觀其館閣諸箚。則莫不以修君德。尊國勢。養士氣。辨邪正爲主。勤勤於本根長久之計。信乎其藹然仁義之言也。至其他詩賦諸作。皆氣力渾剛。波瀾老成。無穿鑿纖巧之態。可見其國朝盛時。言語文章。自別於衰季也。吾聞嶺海之間。江陵爲一都會。土沃而衍。山川淸遠。奇才異能之士。往往出於其中。若公者。尤所渭傑然者也。余於是乎略敍公顚末。以解世人之惑。以慰其子孫之思。且以待公論於百世雲。
崇禎後癸亥。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經筵成均館事李敏敍。謹序。
漁村集附錄跋
[編輯]故左參贊漁村沈公彥光。以文章才學。爲中廟朝名臣。而坐其引入金安老。削官還鄕而歿。尙未能復其舊秩。蓋當一時士類。如朴司諫紹,趙典翰宗敬曁晦齋先生之力遏其再入也。公之所以一意引進者。全出於信其調停之說也。公之雅意。每欲起廢己卯士類。而力不能贍。安老竊知之。以此納欸。及其入朝也。其所以廢錮之。有甚於前日。而又復累起大獄。流毒縉紳。公始乃深悔其見欺引進。嘗有詩自明曰。自笑謀身非直道。還慙欺世有虛名。曉來拓戶臨靑海。旭日昭昭照膽明。又曰。十年肝膽向楓宸。壯志常期斬佞臣。到老深懷誰領會。明明曉日上高旻。又嘗面言安老。以外孫女。圖納東宮之爲未當。則安老勃然作色。乃反自明誓以天日。公痛其奸狀。謂人曰。昔。王莽將納其女於平帝也。外飾虛辭。至爲逃避狀。今左相之誓以天日。殆類於此。語洩。遂爲安老所深惡。丙申。以工判出爲西關警邊使。丁酉。以冢宰。又出爲北路觀察使。年年足跡。不安於朝。及安老敗。卽命召還公。乃除工判。上亦知公爲安老所擠也。此則其時太史氏。實備書於石室之莊。公執此而論。當初引進。非爲其人。爲士類也。後來攜貳。邪正不同。薰蕕自別也。奈之何徒咎其跡。不恕其情也。不佞宿與公之五代孫澄靜而甫相善。靜而甫。每語及公事。輒戚然曰。先祖下世後。子孫遠在嶺外。又夭歿相繼。加以十年兵燹。文籍蕩失。今雖欲叫閽訢訴枉。奈無徵信文籍何。若終未能遂願而死。則吾其爲先祖之罪人乎。吾其爲先祖之罪人乎。不佞。深感其言之出於至誠也。乃摭拾當時事跡之雜出於稗官小說與夫東人文集中者以貽之。靜而甫自庚申以後。連上訟冤之章。而不佞又適在銓地。覆奏之際。亦頗發明其心事矣。幸蒙天日孔昭。特許湔雪。噫。公百年不瞑之目。乃瞑於今日。此固絶世盛典。其亦幸矣。而若靜而甫。亦足以籍手他日。可不謂賢子孫乎。而所著詩文集有累秩。靜而甫將謀重印。以公行狀及訟冤時文字。附諸其下。以傳於世。而又謂不佞曰。子於此。亦豈無一言。屬之甚勤。誼有不得辭者。於是乎略疏其顚末如右以歸之。以塞其厚望雲。
歲丁卯春。完山李選。謹書。
題漁村集後
[編輯]程夫子雅言。有是心則有是跡。王通言。心跡之判。便是亂道。茲爲勸懲之義諦。有不可易者。而往往有是跡而無是心。心與跡。判若二岐然者。未可以一槩論也。君子與人。不逆其將來。不追其旣往。故常被宵小籠欺。如歐陽永叔,司馬君實之於王安石。胡康侯,張德遠之於秦檜。延譽汲引。以致嫁禍世敎。遺毒生靈。楊中立。儒節於蔡京。吳子傳。攜手於石亨。若是者。執跡而論心。曰。靡所差殊。其可乎。漁村沈文恭公。所以處金安老者。亦何以異此哉。當靖陵之世。群邪之蔑貞。極矣。前有袞,貞。後有安老。其爲妖孼則一也。而袞,貞則易知。安老則難知焉。安老舞智藏巧。機緘不露。至以羽翼儲君。伸雪士禍。爲媒進之資斧。而擧朝皆迷墮其術中。公之伯仲及李容齋諸公。亦隨聲相和。是豈爲安老地哉。卽其揚言之名義甚正焉耳。名義之動人。猶風聲之動物。未有不靡然影從。是所謂可欺以其方也。其狐蠱鬼蜮。以致魚肉薦紳者。豈公之所逆覩哉。公斥以王莽。與之相絶。竟被其排擯。安老誅。而公還於朝。是所以黜陟幽明也。其與安老異趣者。始終條理。不啻較然。而反遇遭貶逐。抱終身難瞑之恨。臨歿。厚幎之遺命。可見悔懊之眞心。非直聞鵑望日之詩。可泣鬼神已矣。閱數百年。而宗師發原恕之論。聖朝還旣禘之爵。是非之公。於斯定矣。噫。方壬人之竊柄。乃能獨見畿微。及早辨斥。有冶川,獨庵兩賢。而其餘則滔滔胥溺。獨公。不惟不受攛掇。逆折其匈圖者。功亦韙矣。是不可謂先病後瘳者乎。辨奸之難。往哲之所戛戛。以是而玷累公。則諸賢當分其咎也。咎公者跡。而恕公者心。卽其心而不可以恕其跡乎。又況功足以掩咎乎。公起自東服。致位崇顯。拳拳乎修君德。尊國勢。養士氣。辨邪正。爲根本長久之圖。讀其章奏。可知其眞士類。言儀風節。當與沖松群賢。相上下。尤翁之許以己卯聞人者。宜哉。公後承。裒稡遺藁於散佚之餘。將謀重雕。要不佞出一語。聊與心跡之辨。題其下方而歸之。
重光赤奮若閏。唐城洪直弼。述。
漁村沈先生世系之圖
[編輯]原系 | |||
迪沖 | 侯 | 允儀 | 秀文 |
〈文林郞軍器主簿〉 | 〈文科二等左承宣〉 | 〈文科三等密直副使土護軍〉 | 〈文科壯元匡靖大夫都僉議贊成事上護軍〉 |
一世 | 二世 | 三世 | 四世 |
〈中回〉東老 | 公懋 | 原車 | 明德 |
〈文科三等中書舍人禮儀判書集賢殿提學○初諱漢恭愍王辛丑退老三陟王以東歸賜名東老封食邑○號信齋〉 | 〈文科奉善大夫書雲觀副正〉 | 〈正順大夫檢校漢誠尹國初屢微不起〉 | 〈中直大夫左領議軍〉 |
五世 | 六世 | 七世 | 八世 |
忠甫 | 文桂 | 灌 | 彥誠 |
〈贈吏曹參判兼同知義禁府事行司正〉 | 〈贈兵曹判書兼知經筵春秋館事五衛都摠府都摠管〉 | 〈字道源參奉吏戶參〉 | 〈字士行參判忠順衛〉 |
濬 | 彥慶 | ||
〈字智源丙午進士己酉文科三等歷戶曹佐郞知製敎贈左贊成弘文館提學〉 | 〈字士吉號磧淵庚午生進俱中丙子文科吏曺判書弘文提學藝文提學左贊成〉 | ||
彥良 | |||
〈進士參奉〉 | |||
彥光 | |||
〈卽先生事實詳見年譜及行將〉 | |||
九世 | 十世 | 十一世 | 十二世 |
雲 | 長源 | ||
〈字從龍號棲霞有集宣敎郞〉 | 〈字景混號鏡湖有集進士〉 | ||
粹源 | 說 | 三達 | |
〈字景浩彰信校尉副同勇〉 | 〈字君沃蔭縣監監察〉 | 〈字尊叔號鳥巖進士〉 | |
三近 | |||
〈字仁叔通仕郞〉 | |||
十三世 | 十四世 | 十五世 | 十六世 |
〈三達〉 | |||
邆 | 世經 | 晳 | 尙晉 |
〈字靜而號義谷有集從仕郞爲先生伸冤〉 | 〈字伯常號三悔處士〉 | 〈字用晦〉 | 〈字聖弼蔭監察〉 |
〈三近〉 | |||
淡 | 世綱 | 攀 | 贊文 |
〈字盛而〉 | 〈字汝張通德郞〉 | 〈字伯鱗〉 | 〈字胤昌〉 |
潔 | 鵬瑞 | 構 | 尙漸 |
〈字白而〉 | 〈字天游僉樞〉 | 〈字汝肯進士〉 | 〈字聖寔〉 |
渭 | 世縝 | 楺 | 尙顯 |
〈字望而贈司僕正〉 | 〈字淑眞贈左承旨〉 | 〈字元教贈戶曹參判〉 | 〈字敬甫號脫悔爲先生請謚〉 |
年譜
[編輯]大明憲宗皇帝成化二十三年丁未〈我成宗大王十八年〉三月初三日。先生生於江陵府大昌龍池村。
孝宗皇帝弘治元年戊申〈先生二歲〉
二年己酉〈先生三歲〉
三年庚戌〈先生四歲〉
學語。便知讀書。〈先生言語小吃。而至於讀書。少無口吃。〉
四年辛亥〈先生五歲〉
五年壬子〈先生六歲〉
先考贊成公。夜抱先生。坐膝上。以燈爲題。使賦詩。先生應聲對曰。燈入房中夜出外。先公大奇之。聞者以神童稱之。○因伯氏二相公。隨讀。始就學。
六年癸丑〈先生七歲〉
七年甲寅〈燕山一年○先生八歲〉
嘗採古人孝悌至行。書座右。爲警省之資。
八年乙卯〈先生九歲〉
四月。丁贊成公憂。○與伯氏二相公。同守廬墓。躬執祭饌。寒暑不避。執喪之節。屹如成人。見者莫不感歎。
九年丙辰〈先生十歲〉
十年丁巳〈先生十一歲〉
服闋歸家。着力讀書。
十一年戊午〈先生十二歲〉
初遇忌日。哀慕如初喪。每遇佳節。悲號倍傷。母金夫人常戒之曰。人之有忠信。猶食之有肴醬。苟以善自治。可禳千災。今日韋布。信是他日宰輔。汝等。及時力學。以繼先人之業。我固不死。忍而尙今者。爲汝兄弟在爾。先生奉承慈訓。克至成就。
十二年己未〈先生十三歲〉
讀書於五臺山寺〈早喪先公之致。家無書籍。只有古文選一卷。讀至千遍。遂治文章。〉
十三年庚申〈先生十四歲〉
十四年辛酉〈先生十五歲〉
俱魁鄕試三場〈時監司南宮燦。巡到江陵。取試諸儒。以承露盤記爲題。先生居壯元。監司屢讀其券。極加稱賞曰。眞遠大之才也。自此。文名動聞京鄕。〉
十五年壬戌〈先生十六歲〉三月。聘江陵朴氏進士承緖之女。
十六年癸亥〈先生十七歲〉
着自警文。一日。撤書。歎曰。士生僻鄕。未有師受。何以進於聖賢之域乎。
十七年甲子〈先生十八歲〉
與金允德。再讀於五臺山寺。攻苦遘疾。閱歲乃瘳。〈早孤貧窶。奉養金夫人。躬執漁樵。力學勤讀。不拘寒暑。遂成疾疴。時欲負笈尋師。而以病末由焉。〉
十八年乙丑〈先生十九歲〉
武宗皇帝正德元年丙寅〈我中宗大王元年○先生二十歲〉
二年丁卯〈先生二十一歲〉
中進士試一等第四〈玉門關詩二下。在本集。李容齋荇。來試江原道。先生中進士解壯元。金光轍中生員解。李公還京。大提學申公用漑。問本道人才。李公曰。江陵沈金兩生。文章出人。皆參解。今赴會圍。必高捷。及圻榜之日。先生中進士第四。金光轍中生員亞魁。世稱李公藻鑑之明。〉
三年戊辰〈先生二十二歲〉
四年己巳〈先生二十三歲〉
與朴三可,〈遂良〉崔猿亭。〈壽峸〉設講會於鏡湖齋。
五年庚午〈先生二十四歲〉
伯氏二相公。俱中生進。先生追慕先考。一喜一悲。
六年辛未〈先生二十五歲〉
訪趙靜庵〈光祖〉於道峯。講論經義。歷數日而罷。
七年壬申〈先生二十六歲〉
子雲生○與周愼齋。〈世鵬〉講心經於義洞旅館。
八年癸酉〈先生二十七歲〉
中明經及第〈乙科第五〉
九年甲戌〈先生二十八歲〉
作詩。送黃府使㻶。〈黃公宰江陵。大興學敎。秩滿將歸。先生作四十韻。送之。詩在本集。〉
十年乙亥〈先生二十九歲〉
十一年丙子〈先生三十歲〉
薦授藝文館翰林。製進上元黃柑韻。〈正月初七日。上宣醞於政院及弘文館。命賦詩。〉
伯氏二相公。中文科。因榮還偕行。省金夫人。
十二年丁丑〈先生三十一歲〉
拜檢閱
十三年戊寅〈先生三十二歲〉
進藝文館奉敎〈大提學申公用漑。選湖堂。末及賜暇。旋除外職。〉
十四年己卯〈先生三十三歲〉
除鏡城敎授○冬。坐黨禍。貶黜。久不調。
十五年庚辰〈先生三十四歲〉
哭靜庵趙先生〈輓詩在本集〉
十六年辛巳〈先生三十五歲〉
世宗皇帝嘉靖元年壬午〈中宗大王十七年○先生三十六歲〉
拜禮曹佐郞。遷兵曹佐郞。
二年癸未〈先生三十七歲〉
拜弘文館修撰,司諫院正言。製進大殿端午帖子。〈受賜別造兮一張〉除江原道都事。〈次竹西樓詩。以石自況。〉
三年甲申〈先生三十八歲〉
拜司憲府持平。製進大殿立春帖子。〈居首受賜別品硯一團〉除忠淸道都事。連拜工曹正郞,吏曹正郞,司僕寺正。
四年乙酉〈先生三十九歲〉
除鏡城判官。作文祭海神。〈十一月。大雪四尺。暴風大作。海邊民家。蕩圮殆盡。死亡者百餘人。先生設壇海岸。爲文祭之。須臾風靜海晏。〉
五年丙戌〈先生四十歲〉
拜司憲府掌令。承召。〈內賜歷代君臣圖像一件。命除謝恩。〉遷弘文館校理。上疏。陳孝悌之道。
八月。丁金夫人憂。哀毀如前喪時。喪祭等節。一遵家
禮。常以榮養未盡。爲恨。見人有奉親作宰者。爲之下
泣。〈容齋李公作金夫人輓在本集〉
六年丁亥〈先生四十一歲〉
七年戊子〈先生四十二歲〉
服闋。復拜弘文館校理。承召。上疏。陳君德。〈防天災。補東宮。辨邪正。養士氣。爲言。〉遷司憲府執義,藝文館應敎,弘文館典翰。上箚。論滿浦之變。又上十漸疏。極陳時弊。
八年己丑〈先生四十三歲〉
上疏陳戒。〈明君德。振國勢。作士氣。擧荒政。〉又陳十事之愆。○秋。還鄕省墓。〈伯氏二相公偕行〉○冬。拜直提學。上箚。陳時弊。又陳投書之詐。○除夜。直玉堂。〈與嚴修撰昕賦詩在本集〉
九年庚寅〈先生四十四歲〉
特拜吏曹參議。〈內賜後漢書一件。命除謝恩。〉上箚。陳人君正心之道。〈明天理。去人慾。恤民生。伸士氣。〉除江原道觀察使。〈作海雲亭於鏡浦臺上〉還拜成均館大司成。
八月。貞顯王后薨。製進哀冊文。〈又製進輓詞〉○時己卯。士類久錮。人情鬱怫。先生與伯氏二相公。常欲解錮。而自患力綿。每恨援引之無人。仁廟在東宮。世子殿近處。有灼鼠咀呪之變。先生甚憂之。時南袞已死。沈貞以同情朴嬪咀呪之事竄江西。李沆亦以罪杖流。斥黜朴雲。先生嘗力論之。鄭文翼公光弼。復爲首相。時議皆謂誠於此時。有開端援進之人。則可解錮。
十年辛卯〈先生四十五歲〉
拜弘文館副提學。尋拜司諫院大司諫,承政院承旨。赴文臣庭試。〈文武幷用長久之術。題七言排律。壯元。〉陞拜司憲府大司憲。○先是。甲申年間。金安老以罪遠竄。而其子禧尙公主。故是時。因公主。移配豐德。圖爲復入之計。畿伯閔壽千。往說安老曰。何不以調停士類。羽翼東宮之意。交懽兩沈乎。安老深然之。使其黨蔡無擇。倡言於朝曰。羽翼東宮。調停士類。在安老一起之後。先生信之。擧朝靡然。安老又使其子禧。日匍匐於左相李荇之門。李公力援之。獨司諫朴紹,典翰趙宗敬。力言安老不可用之狀。則權輗,蔡無擇等。一紙竝劾罷。李晦齋彥迪。時爲正言。亦言安老之奸狀。則許洽,李任,蘇逄等。同在玉堂。以謂彥迪曾論蔡無擇治朴雲不公之罪。假此遂劾罷之。自是。朝廷莫敢復言。安老得復用。○孫長源生○哭申判書鏛〈輓詩在本集〉○遊宜城尉南致元松月軒〈詩在本集〉
十一年壬辰〈先生四十六歲〉
製進貞顯王后祔太廟歌謠
十二年癸巳〈先生四十七歲〉
拜吏曹參判〈時朝廷有收用黨人之議。安老乃先赦流竄人金絉,朴薰。以賢前日之言云。〉十二月。哭夫人朴氏。○上箚。陳弭災之意。
十三年甲午〈先生四十八歲〉
拜兵曹參判。連拜禮曹參判,工曹參判。○時仁廟在東宮。久無元孫。朝家。議以尹漑及尹元亮等女將入。而安老欲以其壻朴春蘭之女納之。陰嗾臺諫。兩尹女。皆以非事。沮抑不納。尹漑因此被謫。先生言於安老曰。竊聞朴春蘭之女。將入東宮雲。然臺諫所論。皆爲朴春蘭之女。則其爲不公。極矣。何以示後。安老勃然曰。吾無此事。遂以天日爲誓。先生退謂人曰。昔。王莽將納其女於平帝。而多飾虛辭。遜避之。今左相之誓。實類於此。安老聞之。遂成嫌隙。
十四年乙未〈先生四十九歲〉
拜藝文館提學。被薦大提學。〈時例以曾經湖堂賜暇。方許主文衡。故再章辭遞。黃芝川以謂。越例之典。也皆稱榮。亦莫非聖奬也。〉○時安老用事。有進士陳宇者。與檢詳張玉之子任重。遊於太庠。譏議安老。安老聞之。大惡陳宇及張玉父子。諸他名士百餘人。擬以謗訕朝廷之罪。皆置死律。先生爲理官。爭於安老曰。此輩。皆士類。有何死罪。其中張玉。詩酒士也。尤無可殺之罪。涕泣力救。皆得赦。惟陳宇。終不得救其死焉。○冬。上疏。極陳勉學用人之道。上嘉其直切。陞拜工曹判書。兼知經筵,春秋館,成均館事。
十五年丙申〈先生五十歲〉
出拜平安道警邊使〈時西北蕃胡。連年竊發。多殺邊將。正月間安老欲以先生。擯諸死地。故讒燭於上。有是命。〉○特授吏曹判書〈竣事還。到平山郡。上嘉其勳勞。有此特命。〉
十六年丁酉〈先生五十一歲〉
天使龔用卿,吳希孟。來頒皇子誕生慶詔。時承命館伴。○時與鄭湖陰士龍。同儐。周旋酬唱。多所賁揚。嘗於座上。次張給事太平樓七言排律六十韻。文不加點。又於慶會樓。次吳希孟十韻排律。詔使極口歎賞。服其敏贍。龔用卿書鏡湖漁村四大字。又書五言詩一律於扇面以遺之。吳希孟書海雲小亭四大字。竝一紈扇以贈之。先生亦以白疊扇。各書一絶而送之。○出拜咸鏡道觀察使〈八月十九日。陛辭思政殿。上賜錦衣,狐裘,彤弓,白羽箭。〉○先是。安老嗾金謹思。上疏。折其已發之公論。再錮己卯人。有甚於前日。先生爭之不得。始知見賣於安老奸術。愕然憤悔曰。我死之後。宜厚幎冒。無以見數子於地下矣。安老聞之。遂成讎隙。有是左遷。特命召還。用於京職。〈十二月二十四日。兩司合啓。請金安老遠竄。二十五日。上特命咸鏡監司沈某,淸州牧使黃琦用於京職。〉復拜工曹判書。〈十二月二十六日也。是日。安老賜死。〉拜議政府左參贊。○哭從子奎
十七年戊戌〈先生五十二歲〉
二月。罷職。收告身。〈大司憲梁淵。以爲非沈某。則安老不得入。進論之。○先是。先生爲警邊使。時梁淵母族。屢犯軍律。淵母呼淵。使之必赦。抵書於先生。懇乞全怒。時淵。方在臺閣。先生終不貸罪。且以臺諫。托書藩臣。大失事體。唱言於稠坐。淵深銜之。至是。有此抵斥。〉退歸田裡。〈出國門有二詩在本集〉作望西亭。以寓戀闕之意。〈有詩在本集〉又作獨樂亭淸讌堂。〈皆有詩在本集〉
十八年己亥〈先生五十三歲〉
春。登雲溪寺。觀日出。〈有詩。又作杜鵑詩。在本集。〉
十九年庚子〈先生五十四歲〉
九月六日。捐世於鏡湖別業。〈是夜。大星隕於東方。〉
十二月。葬於甑峯向巳之原。〈先是。葬夫人於此。虛其左。至是合祔。〉
毅宗皇帝崇禎後五十三年庚申〈肅宗大王六年〉○上言伸冤。
先生五代孫澄。博採文蹟。呼籲駕前。〈吏曹判書李尙眞,參判李敏敍,參議李選。以伸白回啓。領議金壽恆,左議政閔鼎重,右議政李尙眞,判中樞鄭知和諸大臣獻議。領中樞宋時烈。病不收議。〉
五十七年甲子○再度上言〈判書李翊,參判李選,參議尹敬敎,宋奎濂,佐郞金昌協回啓。領議政金壽恆,右議政南九萬諸大臣獻議。領中樞金壽興,同中樞鄭知和,左議政閔鼎重,判中樞李尙眞,淸城府院君金錫胄。病不收議。〉
八月。三度上言。特命復官。〈判書李翊,參判李選,參議宋奎濂回啓。〉傳曰。沈澄之不避煩瀆。縷縷呼籲。至再至三。可見其情之痛迫。頃年。一二大臣。旣以不可不伸白獻議。今聞宋奉朝賀言。亦不以引進安老。爲彥光心術之罪。則尙未復爵。寔爲欠典。〈是置〉特爲還給職牒。〈三度事。在本集附錄。〉敎旨下。更爲判下曰。因其後孫上言。引進金安老。出於欲用己卯士類。非有心術之罪。特爲還給職牒事。〈數旨。工曹判書。依收告身時職。〉
七十一年戊寅○配享河南影堂
先生嘗於天使便。求得兩程夫子影幀以來。奉藏於鏡湖臺上。甲子。先生六世孫世綱等。築小齋於河南洞。奉安兩程夫子影幀。時尤庵宋先生。自北南遷。瞻拜影幀。書影幀扁額。撰記文。又書養秀,養正齋額及歷武夷登雲谷六大字。同春宋先生。書養蒙,養正堂額。一依朱子閣。奉先聖像。率子弟瞻拜例矣。至是。華陽門人共議。以尤庵漁村兩先生追配。〈四隱李公橝。製追配祝。○後因禁令撤享〉
華陽門人語錄
[編輯]義谷沈將仕郞〈澄〉曰。河南影堂。旣是老先生事業。而至於今依仰矣。何幸天日重明。聖恩快悟。旣復先生之官職。又擧易名之盛典。則以先生追配於影堂。事體如何。且此影幀。蓋吾祖所得來。而吾祖悉是己卯之士類。則以吾祖同配。亦如何。
寒水齋權掌令〈尙夏〉曰。老先生敍沈漁村卷首曰。楊龜山。不知蔡京之奸邪。胡文定。反被秦檜之籠絡。而二公。皆不失於程氏之淵源。今公。顧不足爲己卯之聞人耶雲。漁村之日後追配。宜矣。至於老先生之陞配。不必問諸而後奉行矣。
癡川李正郞〈之濂〉曰。老先生。於河南程夫子影堂記。略曰。余惟漁村。實中廟朝己卯人。又曰。漁村之獨求二像以來者。亦可見其意之所在也。又曰。此實漁村子孫之所當知者。故敢以相告雲。以此觀之。漁村。實己卯士類。且影主人。此後追配。不亦可乎。
四隱李監察〈橝〉曰。沈漁村。於己卯冬。坐靜庵之禍。以翰林黜北敎。則實是己卯之士類。且以河南齋言之。則微漁村。則影幀何得以來也。微先生。則影堂何得以刱也。此後。以先生追配於東壁。以漁村同配於西壁。似合於公議。以此爲之。如何。先生之於漁村。雖非一時之人。先生之道德學問。由溪潭而溯洛閩。以承洙泗之淵源。漁村之文章德行。卞私正而別俶慝。調停己卯之善類。先生之配東。漁村之配西。豈不合當乎。且東西之位。旣是相對。則亦無妨矣。
後谷宋參奉〈奎昌〉曰。昔年。以河南影堂事。更稟於老先生。則答曰。愚意。莫如依朱子閣。奉先聖像。率子弟瞻拜例爲之。而遠近章甫。或有藏修之人。則與同藏修。可也。不然。則長作沈氏之家塾。亦宜矣。勿令醜正之徒。混雜於其間也雲。先生微意。則於此可知。而貴鄕願從之人。或果有某某耶。
記歷
[編輯]丁酉。漁村先生。求兩程夫子影幀來。
甲子。奉安河南齋。
戊寅。以尤菴漁村兩先生追配。○以影幀年久磨滅。往稟於雲坪丈席。則以移模後。舊本。洗草埋安。
下敎。
戊戌。奉安朱夫子影幀。〈韓廷維奉影幀來〉
影堂記
[編輯]漁村沈公諱彥光。奉使館伴。求得河南兩程夫子畫像以來。藏之於江陵之鏡浦臺上。後一百四十八年。其六世孫。〈世綱〉以臺西有河南洞。築小屋。奉安二像。以寓瞻依尊敬之誠。余惟漁村。實中廟己卯人。己卯諸賢。專尙近思錄。夫二子之嘉言善行。皆萃於此書。當時諸賢之相與討論及經筵講說。皆自此書中出來。則漁村之獨求二程像以來。亦可見其意之所在也。其子孫。保藏相傳。已是難事。而於今尊奉事體。益以隆重。此尤可尙。雖然。尊其人。不若知其道。夫伯子之瑞日和風。叔子之規圓矩方。此其氣像之大槩也。其所以至於此者。皆本於一敬字。故朱夫子稱程先生。有功於後學。最是敬之一字。今學者。知此而謹守之。則其於兩夫子之道。可庶幾矣。此實漁村子孫之所當知者。故敢以相告雲爾。
崇禎紀元之六十一年季春。德恩後人宋時烈。謹書。
百三十四年辛巳〈英宗大王三十七年〉○贈諡曰文恭
敏而好學曰文。旣過能改曰恭。○〈先生八代孫尙顯。請諡於太常。左承旨李宜哲。製諡狀。副校理李碩載。擬諡望。大司諫韓師直。書敕旨。〉
百七十二年戊午〈正宗大王二十三年〉○建神道碑〈墓前午方〉
成均館祭酒宋煥箕。撰。觀察使權常懼。書。縣監兪漢芝。篆。
先生遺墨
[編輯]金剛淵上昔逢師。忽忽風塵十載思。來自問玄非問俗。詩惟求道不求詞。三千界外雲相逐。八萬峰頭月獨隨。想得五臺香火社。春花開落杜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