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甌海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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甌海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1號) 甌海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2號)
制定機關:甌海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5日
甌海區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個一律」規定的通告
來自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浙江省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特通告如下:

  請湖北返甌海或來甌海人員,主動前往屬地街道(包括接觸過的人)登記,並自覺居家隔離 14 天(包括接觸過的人,也需居家隔離 14 天)。如出現發熱、咳嗽、胸悶、氣促、乏力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應佩戴口罩立即到甌海區第三人民醫院就診。其他居民如有發現湖北返甌海或來甌海人員未前往屬地街道報到 登記的,請立即撥打市長熱線或屬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 電話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即對舉報人員給予 200 元獎勵。我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舉報電話為:

  市長熱線 0577-12345;

  景山街道:0577-88539247

  新橋街道:0577-88413076

  婁橋街道:0577-86281335

  潘橋街道:18057732057

  梧田街道:0577-86361042

  南白象街道:0577-86715100

  郭溪街道:0577-86115022

  瞿溪街道:0577-86261196

  三垟街道:0577-86777408

  茶山街道:0577-86681300

  麗岙街道:0577-85380934

  仙岩街道:0577-85300751

  澤雅鎮:0577-86318669

  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17769508070

甌海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5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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