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燕語辨/卷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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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辨元憲當作元獻
[編輯]元憲當作元獻
二辨賜禮賢宅
[編輯]禮賢宅在京城南,錢俶入覲,太祖以此館之。至太宗初,俶納土始賜焉,非俶先請覲即賜也。
錢思公與諸弟乞歸之有司,非思公獨請也。
三辨避禁中曰「省中」,改詔書為制書,及待制與待詔不同
[編輯]既雲凡王宮即是諸王矣,伏儼引蔡邕說,省中本為禁中。門閣有禁,非侍御之臣不得妄入。行道豹尾中,亦為禁中。避元後父名,故曰「省中」,不聞諸王宮皆曰「禁中」也。漢制度雲,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戒敕。此雲天子之命通稱詔,非也。唐永徽中,命弘文館學士一人,日待制於武德殿西門,則待制之名非始於肅、代以後也。明皇置翰林院,延文章之士至數術之士,皆處之,謂之「待詔」,即待詔之名初不改也。
德宗初即位,詔六品以上清望官,日二人待制,後又置待詔官三十人,以此見待制待詔不同。
四辨昭考當作昭孝
[編輯]昭考當作昭孝。
五辨婦人何不跪拜
[編輯]漢書周昌傳,呂后見昌,為跪謝周。宣帝詔命婦皆執笏,其拜宗廟及天臺皆俛伏,則其時婦人已不跪矣。故是時明肅後謁太廟,非郊祀也。宋子京謁廟賦云:「增蔽旒於法冕,加縟采於褘衣,皆宸心之參定,貫前辟之未思。」九拜有稽首,有頓首,非皆不跪也。不跪雖有之,蓋拜之輕者爾。
六辨母后加諡四字
[編輯]詔云:今以四字為諡。大懼未足形容萬一,始循故事而已。宜以四字定諡。始當作姑。
七辨范質、王溥罷相,薨年異同
[編輯]范質、王溥相太祖,皆四年。質罷相,是年薨,年五十四;溥罷十九年薨,年六十一。此所書年皆非也。史稱溥在相位,每公卿至,必首謁其父,溥朝服趨侍左右,則非止罷相後猶執子弟之禮也。
八辨宣仁太后受冊之禮
[編輯]按子瞻草詔云:矧余涼薄,常慕謙虛,豈敢躬御治朝,自同先後處之無過之地,乃是愛君之深。內批:常慕字以下二十六字,旨意稍涉今是,不免卻有昔非之議,可敍述太皇太后碩德實不及章獻,不敢必依章獻御文德殿故事,宜三省改此意度進入。
九辨英宗當作仁宗
[編輯]英宗當作仁宗。
十辨本朝諸禮之書
[編輯]開寶通禮修書官不止三人,劉溫叟初不預也。詔鄉貢開元禮科改稱鄉貢通禮,考試於新禮出義題,非但依開元禮設科也。歐陽公判太常寺,亦弗知太常禮院也。
十一辨士夫家廟
[編輯]唐士大夫往往有家廟,故王珪不立廟為有司所劾。云:自唐以後不復講。此語未明,時請下兩制與禮官詳定製度。潞公元豐三年留守西都,始祀家廟。
十二辨皇考兩統二父之說
[編輯]曲禮,祭父曰皇考。此雲父沒稱皇考,於禮本無見者,非。時呂獻可為御史知雜,范景仁為翰林學士,此雲呂中丞、范諫官,非也。
曾子固謂皇考一名,而為說有三:如禮之皇考,則曾祖也;漢宣帝父稱尊號曰皇考,則加考以皇號也;屈原稱皇考曰伯庸之類,則父沒之通稱也。且言有可有不可者,其剖析甚詳,而以悼園稱皇立廟為非。今三說之中,專舉其父沒之通稱之一句,以為附永叔之意,亦未盡也。若謂皇乃帝號,則或曰皇考,或舉諡而加皇,苟以為不可,則一也,豈得一以為亡乎禮之禮,一以為甚矣乎!既以濮議稱皇伯為顯然不可,又以稱考為有兩統二父之嫌,然則當何稱乎?歐陽公嘗辨二父則有之,而非兩統也。然則兩統或可以言嫌,而二父亦謂之嫌,非也。
十三辨儒臣檢討唐事一兩條與五條
[編輯]仁宗詔兩制檢閱唐書紀傳君臣事跡,近於治道者,日錄一兩條上之。此雲五條,非也。
元祐二年,子容以吏部尚書兼侍讀。
十四辨父母服為父母報,及文忠、溫公議論不同
[編輯]父母服當作報。
按兩制等議謂禮律為父母報雲者,文勢當然,不可云為叔伯報也。趙大觀又引去婦出母為證,則當時論難非獨溫公,而此雲未有能難之者,惟司馬君實云云,非也。既雲文忠得此,亦無以奪之,又雲君實終不能奪文忠也,則二者孰是?況三公各持其論,終未嘗少屈乎!
十五辨開國封公異同
[編輯]五等皆封開國。舊制,將相食邑萬戶,即封國公。慶曆七年南郊,中外將相惟夏文莊公滿萬戶,封英國公,因詔使相未滿萬戶者,皆得封。今止雲宰相,又雲食邑滿萬戶始封開國,皆非也。賈文元判大名府,非知也,時已為使相矣,自當封國公也。以山南東道節度使為祥源觀使,非武勝軍也。所謂大邦開國者,蓋以其封魏公也,安非大國?
十六辨中司薦京官及駮李定除中允
[編輯]司馬君實治平四年四月除中司,九月復為翰林學士,此雲熙甯初,非也。
熙甯二年三月,以張戩為監察御史裏行,時呂晦叔未為中司也。呂為中司,所薦乃程顥、王子韶,中允非除也。宋封還詞頭,次蘇、李封還,又送蘇,終不奉詔。
中允乃昇朝官。
三舍人既罷,李定除命亦寢,此雲卒用之,非也。
十七辨侍講起立賜坐及論韓、刁為判院異同
[編輯]孫奭坐講,仁宗尚幼,跋案以聽之。奭因請立講,非謂坐讀不相聞故起立也。
時詔太常禮院詳定,韓持國、刁景純、龔鼎臣、蘇子容、周孟陽皆判太常寺,餘皆同知太常禮院。此雲韓、刁判院,而蘇、龔蒙上文言之,皆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