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龍池祭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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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龍池祭儀奏
作者:韋縚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07

臣謹按《周禮》:「以疈辜祭四方百物。」《祭法》曰:「能出雲為風雨者,皆曰神。」龍者四靈之畜,亦百物也;能為雲雨,亦曰神也。《禮》有「公食大夫饗」之文,即生曰食,亦曰饗矣。其饗之日,合用仲春之月。《易》曰「震為龍」,震者東方,春用事於二月也。饗之法請用二月,有司筮日,池傍設壇,官致齋,設籩豆,如祭雨師之儀,以龍致雨也。其牲用少牢,其樂用鼓鍾,奏姑洗,歌南呂。鄭元云:「風師雨師及小祀用此樂,凡六變者,三亦而致鱗物。」今饗龍亦請三變,舞用犮舞,尊用散,酒以一獻。《周禮》曰:「凡祭群小祀用之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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