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禁富戶吞並敕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禁富戶吞並敕
作者:李豫 
(唐代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8

百姓田地,比者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並,所以逃散,莫不繇茲。宜委縣令,切加禁止。若界內自有違法,當倍科責。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