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將直轄市天津市改為河北省省轄市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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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將直轄市天津市改為河北省省轄市的決議
1958年2月11日於北京市
(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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