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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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制定機關: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22年3月11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
2023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2年/第二號
(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栗戰書委員長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部署要求,發揮人大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職、擔當盡責,保證憲法全面貫徹實施,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做好人大對外工作,按照「四個機關」定位要求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升新時代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積極貢獻,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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