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議程
外觀
←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議程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議程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1月29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議程 |
(2018年1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二次會議議程
第三十二次會議議程
2018年1月29日至30日
(2018年1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
一、討論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
二、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三、審議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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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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