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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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議程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議程
2016年3月4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預備會議上)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議程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16年/第二號
(2016年3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次會議議程
(2016年3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一、聽取和審議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關於政府工作的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三、審查和批准國務院關於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

批准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四、審查和批准國務院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批准2016年中央預算

五、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的議案

六、聽取和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張德江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七、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

八、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九、其他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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