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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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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制定機關: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23年3月13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六次全體會議上)
2024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3年/第三號
(2023年3月13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3年3月13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高度評價新時代十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發生的歷史性變革,充分肯定國務院過去一年和五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3年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政策取向和重點工作,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號召,全國各族人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紮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着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大力提振市場信心,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起來,突出做好穩增長、穩就業、穩物價工作,有效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持續改善民生,保持社會大局穩定,同心同德、苦幹實幹,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團結奮鬥!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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