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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汪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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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汪懋祖
作者:胡適
1918年7月15日
本作品收錄於《新青年
原載於1918年7月15日《新青年》第5卷第1號

薌潭學兄:

  來書說,「兩黨討論是非,各有其所持之理由。不務以真理爭勝,而徒相目以妖,則是滔滔者妖滿國中也」。又說本報「如村嫗潑罵,似不容人以討論者,其何以折服人心?」此種諍言,具見足下之愛本報,故肯進此忠告。從前我在美國時,也曾寫信與獨秀先生,提及此理。那時獨秀先生答書說文學革命一事,是「天經地義」,不容更有異議。我如今想來,這話似乎太偏執了。我主張歡迎反對的言論,並非我不信文學革命是「天經地義」。我若不信這是「天經地義」,我也不來提倡了。但是人類的見解有個先後遲早的區別。我們深信這是「天經地義」了,旁人還不信這是「天經地義」。我們有我們的「天經地義」,他們有他們的「天經地義」。輿論家的手段,全在用明白的文學,充足的理由,誠懇的精神,要使那些反對我們的人不能不取消他們的「天經地義」,來信仰我們的「天經地義」。所以本報將來的政策,主張儘管趨於極端,議論定須平心靜氣。一切有理由的反對,本報一定歡迎,決不致「不容人以討論」。

  但是來書有幾句話,我們不能不辯。來書雲,「又如某君,既痛惡儀徵某氏所為文矣,乃獨剿襲其對於江淹《恨賦》,『孤臣危涕,孽子墜心』,及杜甫『紅豆鸚鵡,碧梧鳳凰』,一聯之評語,以為己所發明。」這話未免有點冤枉某君了。某君並不曾說這兩種評語是「己所發明」,他不過隨意舉兩條例罷了。我平常也罵「香稻鸚鵡,碧梧鳳凰」兩句;但我實在不曾知道儀徵某氏也有這種評語。

  來書又說本報「雅俗參半,而北語吳音(如『像煞有介事』),格磔其間」。此是「過渡時代」不能免的現象。現在做文章,沒有標準的國語,但有能達意的詞句,都可選用。如「像煞有介事」的意思,除了吳語,別無他種說法。正如「袈裟」,「剎那」,「辟克匿克」等外國名詞,沒有別種說法,也不妨選用,何況本國的方言呢?

  胡適白 七,七,一五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62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6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包括兩岸四地、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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