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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別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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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別十三 策別十四
定軍制
作者:蘇軾 北宋
策別十五
本作品收錄於《東坡全集‎

其二曰定軍制。

自三代之衰,井田廢,兵農異處,兵不得休而為民,民不得息肩而無事於兵者,千有餘年,而未有如今日之極者也。三代之制,不可復追矣。至於漢、唐,猶有可得而言者。

夫兵無事而食,則不可使聚,聚則不可使無事而食。此二者相勝而不可並行,其勢然也。今夫有百頃之閑田,則足以牧馬千駟,而不知其費。聚千駟之馬,而輸百頃之芻,則其費百倍,此易曉也。昔漢之制,有踐更之卒,而無營田之兵,雖皆出於農夫,而方其為兵也,不知農夫之事,是故郡縣無常屯之兵,而京師亦不過有南北軍、期門、羽林而已。邊境有事,諸侯有變,皆以虎符調發郡國之兵,至於事已而兵休,則渙然各復其故。是以其兵雖不知農,而天下不至於弊者,未嘗聚也。唐有天下,置十六衛府兵,天下之府八百餘所,而屯於關中者,至有五百,然皆無事則力耕而積谷,不惟以自贍養,而又有以廣縣官之儲。是以兵雖聚於京師,而天下亦不至於弊者,未嘗無事而食也。

今天下之兵,不耕而聚於京畿三輔者,以數十萬計,皆仰給於縣官。有漢、唐之患,而無漢、唐之利,擇其偏而兼用之,是以兼受其弊而莫之分也。天下之財,近自淮甸,而遠至於吳、蜀,凡舟車所至,人力所及,莫不盡取以歸於京師。晏然無事,而賦斂之厚,至於不可復加,而三司之用,猶苦其不給。其弊皆起於不耕之兵聚於內,而食四方之貢賦。

非特如此而已,又有循環往來屯戍於郡縣者。昔建國之初,所在分裂,擁兵而不服,太祖、太宗躬擐甲冑,力戰而取之。既降其君,而籍其疆土矣,然其故基餘孽猶有存者。上之人見天下之難合而恐其復發也,於是出禁兵以戍之,大自藩府,而小至於縣鎮,往往皆有京師之兵。由此觀之,則是天下之地,一尺一寸,皆天子自為守也。而可以長久而不變乎?

費莫大於養兵,養兵之費,莫大於征行。今出禁兵而戍郡縣,遠者或數千里,其月廩歲給之外,又日供其芻糧。三歲而一遷,往者紛紛,來者累累,雖不過數百為輩,而要其歸,無以異於數十萬之兵三歲而一出征也。農夫之力,安得不竭?饋運之卒,安得不疲?

且今天下未嘗有戰鬥之事,武夫悍卒,非有勞伐可以邀其上之人,然皆不得為休息閑居無用之兵者,其意以為為天子出戍也。是故美衣豐食,開府庫,輦金帛,若有所負,一逆其意,則欲群起而噪呼,此何為者也?天下一家,且數十百年矣。民之戴君,至於海隅,無以異於畿甸,亦不必舉疑四方之兵而專信禁兵也。曩者蜀之有均賊,與近歲貝州之亂,未必非禁兵致之。

臣愚以為郡縣之土兵,可以漸訓而陰奪其權,則禁兵可以漸省而無用。天下武健,豈有常所哉?山川之所習,風氣之所咻,四方之民一也。昔者戰國嘗用之矣。蜀人之怯懦,吳人之短小,皆嘗以抗衡於上國,夫安得禁兵而用之!今之土兵,所以鈍弊劣弱而不振者,彼見郡縣皆有禁兵,而待之異等,是以自棄於賤隸役夫之間,而將吏亦莫之訓也。茍禁兵可以漸省,而以其資糧益優郡縣之土兵,則彼固已歡欣踴躍出於意外,戴上之恩而願效其力,又何遽不如禁兵耶?夫土兵日以多,禁兵日以少,天子扈從捍城之外,無所復用。如此,則內無屯聚仰給之費,而外無遷徙供億之勞,費之省者,又已過半矣。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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