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報 香港工商諮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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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 香港工商諮詢公告
Issuance of a Hong Kong Business Advisory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辦公室
OFFICE OF THE SPOKESPERSON
2021年7月16日
譯者: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辦公室
原註:本譯文僅供參考,只有英文原稿才可以被視為權威資料來源。
美國國務院
發言人辦公室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2021年7月16日

7月16日,美國國務院協同美國財政部(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美國商務部(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美國國土安全部(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發布工商諮詢公告,提醒美國工商業在香港開展經營和活動面臨新的風險。其中很多方面的風險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又稱國家安全法的執行及其他近期的立法變更。

過去一年香港的事態發展對多國公司明顯構成了經營、財務、法律和名譽等方面的風險。工商諮詢公告為各公司提供有關信息,有助於在知情的情況下考慮商業決策,並做出適當的風險評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香港政府已執行的政策破壞了對香港個人和工商業在具備法律確定性的條件下自由從事經營具有重要意義的法律和監管環境。

工商業須認識到,在中國大陸面臨的風險正日益在香港出現。國家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當局採取的行動可能對他們的人員、財務、法律合規、名譽和經營產生負面影響。

諮詢公告要點如下:

  • 在香港經營的工商業以及作為經營代理的個人和企業都受香港各項法律的管轄,其中包括國家安全法。已有外國國民,包括美國公民依國家安全法被逮捕。
  • 工商業面臨的風險涉及無權令的電子監控和向當局提交公司和客戶數據。
  • 依靠自由和公開的消息經營的工商業可能在獲得信息方面受到限制。
  • 個人和實體須注意與受制裁的個人或實體進行某些類型的交易可能面臨的後果。
  • 在香港經營的工商業可能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遵守美國和其他國家制裁措施的公司實施報復而面臨增高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其中包括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反外國制裁法。

可能受到影響的工商業須注意在香港維持經營或人員可能面臨名譽、經濟和法律等方面的風險。

為了降低名譽等方面的風險,工商業應通過行業審慎調查政策和相關程序解決相應的和已識別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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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美國仍然能在其他國家以及地區掌有美國聯邦政府作品版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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