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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公布「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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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府今(8)日公布「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委員名單」。根據「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設置要點」第3點規定,委員會「置委員35至39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副總統擔任;一人為副召集人兼執行長,由行政院政務委員擔任。其餘委員由政府相關機關代表、立法委員、考試委員、地方政府代表、退休(役)軍公教人員代表、軍人代表、公務員代表、教師代表、勞工代表、企業雇主代表、農漁民代表、婦女代表、青年代表、公民社會代表、學者專家組成,均由總統聘任之。」年金改革委員會共計委員37人,除正副召集人外,包括各主管機關7人;立法委員及考試委員各1人;地方政府代表1人;退休(役)軍公教人員代表、軍人代表、公務員代表、教師代表共9人;其他代表及學者專家16人。
  「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名單為:陳建仁副總統(召集人)、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副召集人)、國防部長馮世寬、銓敘部長周弘憲、教育部長潘文忠、勞動部長郭芳煜、行政院農委會主委曹啟鴻、衛福部長林奏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退伍軍人協會副理事長吳其樑、社團法人公職退休人員聯誼暨關懷服務協會會長黃臺生、中華民國全國退休教師聯盟執行長張美英、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編纂魏木樹、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社團法人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吳美鳳、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研究員吳忠泰、社團法人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劉侑學、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劉亞平、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莊爵安、臺灣總工會理事長蔡明鎮、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常務理事何語、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秘書長賴榮坤、中華民國農會理事長蕭景田、中華民國全國漁會理事長黃一成、臺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楊芳婉、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鄭清霞、社團法人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理事長何世昌、立法委員王榮璋、考試委員黃錦堂、臺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研究所副教授馮光遠、臺灣綜合研究院副院長李安妮、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郭明政、銘傳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副教授邵靄如、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傅從喜及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局長呂建德。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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