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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29619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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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總一義字第8900295700號 特赦黃嘉明等二十一人
華總一義字第八九○○二九六一九○號
中華民國89年(2000年)12月10日
華總二榮字第8900293560號
本作品收錄於《總統府公報 (民國89年12月13日)
總統府公報第637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日
華總一義字第八九○○二九六一九○號

一、茲依憲法第四十條及赦免法第三條前段之規定,特赦黃嘉明、張文明、謝凱祥、陳建化、葉鎧瑋、高駿諺、邱盛富、楊路加、賴忠豪、林忠義、巴志昌、劉寒森、邱啟傑、黃嘉淳、駱文義、吳春木、趙正文、趙正華、邱啟豪等十九人,免除其刑之執行。

二、茲依憲法第四十條及赦免法第三條前段之規定,特赦曾茂興,免除其刑之執行。

三、茲依憲法第四十條及赦免法第三條後段之規定,特赦蘇炳坤,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

(特赦名冊詳如後附)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國防部部長 伍世文
法務部部長 陳定南


特 赦 名 冊

[編輯]
編號 姓名 出生
年月日
罪名 所犯法條 判刑情形 減刑
情形
入監日期 刑滿日期 備     註
黃嘉明 六十五年
九月五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一年六月 八十八年
十二月八日
九十年
三月廿九日
現於國防部新店監獄執行中
張文明 六十七年
四月七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一年二月 八十九年
八月九日
九十年
三月十三日
現於國防部新店監獄執行中
謝凱祥 六十六年
三月廿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七年
三月十八日
九十三年
十一月卅日
現於國防部台南監獄執行中
陳建化 六十七年
四月廿七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一年四月 八十九年
六月卅日
九十年
四月廿七日
現於國防部台南監獄執行中
葉鎧瑋 六十五年
六月十七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一年六月 八十九年
七月十四日
九十年
六月廿八日
現於國防部台南監獄執行中
高駿諺 六十七年
五月十六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一年二月 八十九年
十二月六日
九十年
一月一日
現於國防部新店監獄執行中
邱盛富 六十五年
九月八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七年
五月六日
九十二年
一月六日
八十九年五月十一日
假釋,縮刑八十八日
楊路加 六十五年
一月十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五年
十二月廿七日
九十二年
一月卅日
八十九年五月十一日
假釋,縮刑九十二日
賴忠豪 六十五年
一月五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六年
七月十九日
九十一年
十二月卅一日
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
假釋,縮刑九十四日
林忠義 六十五年
五月廿五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六年
七月十九日
九十一年
十二月卅一日
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
假釋,縮刑九十四日
十一 巴志昌 六十五年
七月廿二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六年
七月十九日
九十二年
一月九日
八十九年四月六日假
釋,縮刑八十二日
十二 劉寒森 六十一年
十月廿二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三年
九月十五日
九十年
三月廿一日
八十七年七月七日假
釋,縮刑六十二日
十三 邱啟傑 六十五年
九月六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七年
三月十八日
九十三年
九月七日
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二
日假釋,縮刑十日
十四 黃嘉淳 六十五年
十一月二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
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九十三年
九月九日
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假釋,縮刑二十日
十五 駱文義 六十五年
五月四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
第六十四條
二年八月 八十七年
六月十日
九十年
十月十七日
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假釋,縮刑三十四日
十六 吳春木 六十三年
三月十三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
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三年
七月六日
九十年
一月廿七日
八十七年六月四日假釋
,縮刑一百日
十七 趙正文 六十二年
十月廿五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
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二年十二月廿九日 八十九年
十二月十二日
八十七年五月一日假釋
,縮刑一一六日
十八 趙正華 六十四年
六月二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
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四年
八月卅日
九十一年
三月十日
八十八年八月十日假釋
,縮刑一○八日
十九 邱啟豪 六十四年
一月十七日
抗命 陸海空軍刑法
第六十四條
七年 八十四年
八月一日
九十年
十二月廿七日
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假釋,縮刑七十六日
廿 曾茂興 三十年
四月三日
公共
危險
刑法第一百八
十五條
有期徒刑十月 八十九年九月廿三日 九十年
七月廿二日
台灣桃園監獄執行中
廿一 蘇炳坤 三十九年
五月四日
盜匪 懲治盜匪條例
第二條第二項
、第一項第六
款、第八款
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減為有期徒刑十年一月,褫奪公權六年八月 八十六年
六月七日
九十六年
四月十二日
現保外就醫中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總統依據《公文程式條例》歷次條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叫做「令」的總統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正式內容仍應以《總統府公報》公佈者作準。維基文庫不提供法律咨詢,而其收錄的內容,也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機構認可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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