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2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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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3號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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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苓雅分隊分隊長黃國棟,機悟明敏,勇毅熱誠;少歲投身警消行列,矢志護民報國。卒業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旋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開展救災救護職涯。歷任高雄市警察局消防警察大隊消防隊員、消防局大林暨前鎮分隊隊員、苓雅分隊小隊長等職,精進專業技能,落實勤務執行,敬業弗遷,勞瘁罔辭。曾獲頒高雄市消防局三等三級消防榮譽章,彌彰智勇,表率群倫。詎意民國103 年7 月31日夜間,執行高雄市石化氣體外洩事件救災勤務,馳援防護救難現場,措辦災害應變處置,不幸捨身殉職。匡持協濟,蹈危履險;抱義抒忠,矩範足式,應予明令褒揚,用彰勤藎,而表遺徽。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