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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長編/卷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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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 續資治通鑑長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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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訖時間 起太祖建隆二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帝  號 宋太祖

  年  號 建隆二年(辛酉,961)


1春正月丙申朔,御崇元殿受朝賀,上服袞冕,設宮懸、仗衞如儀,退,羣臣詣皇太后宮門奉賀。上常服,御廣德殿,羣臣上壽,用教坊樂。

2庚子,占城國遣使來貢方物。

3壬寅,幸造船務觀習水戰。

4戊申,詔以揚州行宮爲建隆寺。

5太僕少卿王承哲坐舉官失實,責授殿中丞。

6己酉,上御明德門觀燈,宴從臣,江南、吳越使皆與焉。樓前設燈山火樹,露臺張樂,陳百戲。外國客各獻本國歌舞,遂賜以酒食。

7壬子,商州言羣鼠食苗,詔蠲其常賦。

8癸丑,幸玄化門犒修河丁夫。

9周顯德末,分命常參官詣諸州度民田,多爲民所訴,坐譴黜。上將循世宗之制,欲先事戒敕之,因謂侍臣曰:「比遣使度田,蓋欲勤䘏下民也,而民弊愈甚,得非使臣圖功幸進,致其然哉?今當精擇其人,以副朕意。」遣官度田,據《食貨志》,雲皇朝受命,頗循周制,而常準、崔遜黜責皆繫之二年正月,則元年蓋嘗遣官矣。《本紀》、《實錄》乃無其二事。二年正月壬子,《實錄》始載今當精擇其人之言。正月丁巳,《本紀》始書分遣常參官詣諸州度田。據《實錄》、《本紀》,則《食貨志》誤矣。崔遜由伊陽令爲太子洗馬,元年四月丁亥也。常準削兩任官,二年四月甲午也。而《食貨志》並二事合言之,疑作志者便文,不考其日月先後,故失其實。然則實未嘗遣官,太祖所言當精選其人,蓋謂前朝所遣或不得其人,如崔遜等也。《實錄》又雲崔遜責伊陽,未滿歲除洗馬,雲未滿歲,則其責當在顯德末矣,若在建隆初,則才逾三月耳,不當雲未滿歲也。按《王仁鎬傳》稱:顯德中,國子博士上官瓚括田河中,將大增賦調,比戶愁怨,仁鎬奏罷之。蓋當是時,坐度田非實貶黜者,不但崔遜一人也。今皆削去姓名,泛雲多爲民所訴,坐譴黜,庶無所牴牾雲。

10丁巳,分遣常參官詣諸州度民田。此從《本紀》也,《新》、《舊錄》盡無之。

11詔發京畿、陳、許丁夫數萬,以右領軍衞上將軍陳承昭督之,道閔水自新鄭與蔡水合,貫京師,南歷陳、潁,達壽春,以通淮右舟楫。承昭,江表人也。承昭,初見顯德四年,不著邑里,今從本傳。

12己未,幸造船務。

13甲子,斬澤州刺史張崇詁。初,崇詁爲泗州刺史,李重進出領淮南,崇詁迎說以完聚之計。重進既敗,其事乃露,故命戮焉。

14監修國史王溥等上《唐會要》一百卷。唐德宗時,蘇冕始撰《會要》四十卷。武宗時,崔鉉又續四十卷。溥等於是采宣宗以降故事,共勒成一百卷。詔藏史館,賜物有差。

1二月丙寅,幸飛山軍營閱砲車。

2庚午,幸造船務。

3壬申,命給事中范陽劉載往定陶督曹、單丁夫三萬,浚五丈渠,案《宋史》作五丈河。自都城北歷曹、濟及鄆,以通東方之漕。上因謂侍臣曰:「煩民奉己之事,朕必不爲也。開導溝洫以濟京邑,蓋不獲已耳。」

4癸酉,權知貢舉竇儀奏進士合格者十一人。

5甲戌,幸城南觀修水櫃。

6丁丑,唐主景遣使來賀長春節。

7己卯,遣通事舍人王守正使江南,勞唐主之遷都也。守正,未見。

8先是,藩鎮率遣親吏視民租入,概量增溢,公取餘羨,符彥卿在天雄軍,取諸民尤悉。上聞之,即遣常參官分主其事,民始不困於重斂,於是出公粟賜彥卿,以媿其心。《朔記》即以賜粟事繫之元年五月命王仲等監在京諸倉後,今從《實錄》。

9舊制,竊盜贓滿絹三匹者,棄市。己丑,改爲錢三千,其陌八十。

10令民二月至九月無得採捕蟲魚,彈射飛鳥,有司歲申明之。

11辛卯,幸迎春苑宴射。

12是月,唐主始遷於南都,立吳王從嘉爲太子,監國。留左僕射嚴續知樞密院事,湯悅佐之。悅即殷崇義,池州人也,姓犯宣祖諱,故改焉。續事據《九國志》。悅事據本傳。

1三月,唐主至南都。城邑迫隘,宮府營廨,十不容一二,力役雖繁,無所施巧,羣臣日夜思歸。唐主悔怒,欲誅始謀者,樞密副使、給事中唐鎬發病卒。《江南野錄》稱鎬自縊,今從《五代史》。鎬,初見顯德六年七月,無邑里。

2丙申,內酒坊火。坊與三司接,火作之夕,工徒突入省署。上登樓見之,以酒坊使左承規、副使田處巖縱其下爲盜,並棄市。酒工五十人,命斬於諸門。宰臣極諫,上怒微解,遽追釋之,獲免者十二人而已。《宋朝大事記》:建隆二年三月,林德頌曰:「在《易》之《乾》,君象也。其德,君德也。天以剛爲德,君德而非剛健,何以君天下?」我太祖之開國也,以千百年破碎不可爲之天下,一舉而削平之。強者服,很者順,俛首聽命,惟恐或後。處藩鎮以環衞,而藩鎮無異辭,授守臣以倅貳,而守臣無異意,是果何道而得此哉?英武自天,雄斷如神。開寶六年,差利州知州李鑄通判成都府,川班妄訴,全班盡廢,雄武肆掠,戮及百人,役夫突入省部,其主將亦寘極法,吏黷貨賄者斬,官辭濁務者黜。威令之不可測如此,其誰敢忤人主之意哉!

3初,五丈河泥淤,不利行舟,詔右監門衞將軍陳承昭於京城之西,夾汴河造斗門,自滎陽鑿渠百餘里,引京、索二水通城壕入斗門,架流於汴,東匯於五丈河,以便東北漕運。甲辰,新水門成,上臨視焉。

4乙巳,賜樞密副使趙普宅一區。

5辛亥,以雄武節度使、守太保、兼中書令、太原郡王王景爲鳳翔節度使,充西面沿邊都部署。景,掖人,景,初見天福三年。起兵伍,性謙退,折節下士,每朝廷使至,雖卑位皆送迎,周旋盡禮。左右或言:「王位崇,不宜過自損抑。」[1]景曰:「人臣重君命,固當如此,我惟恐不謹爾。」建隆初,封郡王。朝廷以吏部尚書張昭爲使,景尤加禮重,遺昭萬餘緡,左右或言其過厚,景曰:「我在行間,即聞張尚書名,今使於我,是國家厚我也,豈可以往例爲限!」於是,自秦州來朝,上優待之,宴賜加等,復遣鎮鳳翔。

6宰相范質、王溥相繼臥疾,上命翰林醫官王襲、米瓊視之,質、溥皆瘳。上喜,於是以襲爲光祿寺丞,瓊爲都水監主簿。

7北漢寇麟州,防禦使楊重勳擊走之。重勳,即重訓也,避周恭帝諱改焉。廣順二年冬,重訓初見。顯德四年十月,重訓以北漢麟州來降,即命爲防禦使。

8令文武官及致仕官、僧道百姓,自今長春節及他慶賀,不得輒有貢獻。

9癸亥,上步自明德門,幸作坊宴射。酒酣,顧前鳳翔節度使、兼中書令臨清王彥超曰:彥超,初見開運三年。「卿曩在復州,朕往依卿,卿何不納我?」彥超降堦頓首曰:「當時臣一刺史耳,勺水豈可容神龍乎?使臣納陛下,陛下安有今日!」上大笑而罷。

1閏三月甲子朔,彥超上表待罪於私第,上遣中使慰撫之,因謂侍臣曰:「沈湎於酒,何以爲人?朕或因宴會至醉,經宿未嘗不悔也。」侍臣皆再拜。《本紀》及《舊錄》皆於閏月甲子載此事。甲子,初一日也,與癸亥實相接矣,蓋因王彥超上表待罪故云。而《新錄》乃於己巳始載之,恐誤也,今不取。

2殿前都點檢、鎮寧軍節度使慕容延釗罷爲山南西道節度使,侍衞親軍都指揮使韓令坤罷爲成德節度使。自是,殿前都點檢遂不復除授。

3己巳,幸玉津園。

4庚午,詔開封府集衆杖殺皇建院僧輝文,僧錄瓊隱等十七人各決杖配流。先是,上還自揚州,左右街僧道出迎,輝文等攜婦人酣飲傳舍,爲其黨所告,逮捕按驗得實,故有是命。

5壬申,唐主遣使貢金器二千兩、銀器萬兩、錦綺二千段,謝生辰之賜也。

6丁丑,金、商、房三州民饑,遣使賑之。

7癸未,幸迎春苑宴射。

8丙戌,韓令坤、慕容延釗辭,宴於廣政殿。自是,節度使以上出使赴鎮,宴如儀。

9是春,詔申明周顯德三年之令,課民種植,每縣定民籍爲五等。第一種襍木百,每等減二十爲差,桑棗半之。男女十七以上,[2]人種韭一畦,闊一步,長十步。乏井者,鄰伍爲鑿之。令佐以春秋巡視其數,秩滿赴調,有司第其課而爲之殿最。此據本志在二月,不得其日,今附見閏月後。又詔自今民有逃亡者,本州具戶籍頃畝以聞,即檢視之,勿使親鄰代輸其租。此據本志附見,不得其月日也,當考。

1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2甲午,給事中常準奪兩官,授兵部郎中免。先是,大名館陶民郭贄詣闕訴括田不均,詔令他縣官按視,所隱頃畝皆實。上怒,本縣令程迪決杖流海島。準實爲括田使,故責之。常準,未見。

3潁州團練使范再遇請老,授左金吾衞大將軍致仕,別降璽書勞問之。再遇,故唐將,以泗州降者也。再遇,見顯德四年。

4壬寅,詔:「先代帝王陵寢,令所屬州府遣近戶守視。前賢冢墓有隳毀者,即加修葺。」

5滄州無棣縣民趙遇詐稱皇弟,付有司鞫實,斬於東市。

6己未,杖殺商河縣令李瑤,左贊善大夫申文緯除籍爲民。文緯奉詔按田,瑤受贓,文緯不之察,爲部民所訴故也。

7右神武將軍李懷節出典坊州,受代歸闕,行次華州,忿其從者王,乘醉手斬之,爲其黨所訟,下吏按劾。乙卯,責授率府率。

8漢初,犯私麴者並棄市,周祖始令至五斤死。上以周法尚峻,壬戌,詔民犯私麴十五斤,以私酒入城至三斗者,始處極典,其餘論罪有差;私市酒麴,減造者之半。

上又以前朝鹽法太峻,是日,定令:「官鹽闌入禁地貿易至十斤,煮鹻至三斤者,乃坐死。民所受蠶鹽以入城市,三十斤以上者,奏裁。」《太宗實錄》太平興國二年云:先是,官貨鹽與民,蠶事既畢,即以絲絹償官,謂之蠶鹽,令民隨夏秋賦租納其直。《食貨志》云:唐有蠶鹽,皆賦於民,隨夏稅收錢絹。與《實錄》少異,當考。

1五月癸亥朔,上御崇元殿受朝,服通天冠、絳紗袍,仗衞如式。

2德音降死罪囚,流以下釋之。時皇太后寢疾,上憂懼,乃曲赦天下,以祈冥祐焉。

3乙丑,天狗墮西南,《欽天曆》推驗稍疎,詔司天少監洛陽王處訥等重加研覈。《欽天曆》初成,處訥私謂王朴曰:「此曆不久即差。」因指其當差處以示朴,朴深然之。

4初,周世宗命國子司業、兼太常博士洛陽聶崇義崇義,初見顯德四年。詳定郊廟器玉,崇義因取《三禮》舊圖,考正同異,別爲新圖二十卷,丙寅來上,詔加褒賞,仍命太子詹事汝陰尹拙集儒臣參議。拙多所駁難,崇義復引經解釋,乃悉以下工部尚書竇儀,裁處至當,然後頒行。

5三佛齊國遣使來貢方物。

6甲戌,令殿前、侍衞司及諸州長吏閱所部兵,驍勇者升其籍,老弱怯懦者去之。初置剩員,以處退兵。此但令諸州揀去老弱者耳。部送強壯以補兩司之闕,乃乾德三年八月事。《兵志》及《經武聖畧》等多並言之,非是,今從《實錄》。

7丁丑,詔以安邑、解縣兩池鹽給徐、宿、鄆、濟之民。先是,數郡皆食海鹽,泝流而運,其費倍多,故釐革之。

8戊寅,賜左補闕氏居方、引進副使郭承遷等錢各十萬,令與兩浙、江南進奉使飲博。居方、承遷,未見。

9舊制,文武常參官各以曹務閑劇爲月限,考滿即遷。上謂宰相曰:「若是,非循名責實之道。」會監門衞將軍魏仁滌等仁滌,未見。治市征有羨利,己卯,並詔增秩,因罷歲月序遷之制。

10令諸州勿復調民給傳置,悉代以軍卒。此從《新錄》及《本紀》,《舊錄》蓋無之。

11五代以來,典刑弛廢,州郡掌獄吏不明習律令,守牧多武人,率恣意用法。金州民馬從玘子漢惠無賴,嘗害其從弟,又好爲敓[襄攵],閭里患之。從玘與妻及次子共殺漢惠,防禦使仇超、判官左扶,悉按誅從玘妻及次子。上怒超等故入死罪,令有司劾之,並除名,杖流海島。[3]自是,人知奉法矣。此事《新》、《舊錄》皆不載,今從《本紀》載於此月,其日則闕之。

12是月,蜀以翰林學士承旨、吏部侍郎華陽歐陽炯爲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毋昭裔及范仁恕皆致仕。仁恕後尋卒。此據《十國紀年》。

1六月甲午,皇太后崩。後聰明有智度,嘗與上參決大政,[4]猶呼趙普爲書記,常勞撫之曰:「趙書記且爲盡心,吾兒未更事也。」尤愛皇弟光義,然未嘗假以顏色,光義每出,輒戒之曰:「必與趙書記偕行乃可。」仍刻景以待其歸,光義不敢違。及寢疾,上侍藥餌不離左右。疾革,召普入受遺命。後問上曰:「汝自知所以得天下乎?」上嗚咽不能對。後曰:「吾自老死,哭無益也,吾方語汝以大事,而但哭耶?」問之如初。上曰:「此皆祖考及太后餘慶也。」後曰:「不然。政由柴氏使幼兒主天下,羣心不附故耳。若周有長君,汝安得至此?汝與光義皆我所生,汝後當傳位汝弟。四海至廣,能立長君,社稷之福也。」上頓首泣曰:「敢不如太后教。」因謂普曰:「汝同記吾言,不可違也。」普即就榻前爲誓書,於紙尾署曰「臣普記」。上藏其書金匱,命謹密宮人掌之。[5]司馬光《記聞》稱太后欲傳位二弟,其意謂太宗及秦王廷美也。今從《正史》及《新錄》,而《舊錄》蓋無是事。按太后以周鄭王年幼,羣情不附,故令太祖授天下於太宗。太宗當是時年二十三矣,太祖母弟也。若並及廷美則亡謂,廷美當是時才十四歲,而太祖之子魏王德昭亦十歲,其齒蓋不甚相遠也,舍嫡孫而立庶子,人情殆不然。然則太后顧命,獨指太宗,《記聞》誤也。《正史》、《新錄》稱太宗亦入受顧命,而《記聞》不載,今從《記聞》。按太宗初疑趙普有異論,及普上章自訴,且發金匱,得普所書,乃釋然。若同於牀下受顧命,則親見普書矣,又何竢普上章自訴,且發金匱乎?蓋《正史》、《新錄》容有潤色。按《太宗實錄》載普自訴章,其辭畧與《記聞》同,當顧命時,太宗實不在旁也。《正史》、《新錄》別加刪修,遂失事實耳,故必以《太宗實錄》及《記聞》爲正。王禹偁《建隆遺事》又雲廷美與太祖、太宗皆杜太后所生。今本傳以廷美爲太宗乳母王氏所生,非也。謹按廷美與趙廷俊同母,母姓耿氏,實太宗親語宰相,《國史》著之,其跡明甚,不知《遺事》果何所據乃雲爾。就使廷美真杜太后所生,有罪黜廢,於親親之道奚損,而太宗特設此虛僞以自欺邪?其不然決矣。或者杜太后愛廷美與親所生不異,故世俗因有是說,且太后享年六十,崩時,廷美才十四歲,逆數之,則生廷美時,太后已四十七也。然宮掖事秘,要不可用傳聞無驗語改《國史》明跡,況所謂《建隆遺事》者,亦不必皆出於禹偁所記也。臣燾嘗辯之,具開寶九年十月及太平興國六年九月。《龜鑑》:慈闈一語,金匱預盟,十七歲倦勤之後,舉神器之大,挈而授之龍行虎步之天子,堯、舜授受,曾不是過。劉元城嘗曰:三代而下,漢、唐不能仿彿其萬一。蓋亦歎詠於斯雲。

2壬子,翰林學士單父王著言:「時雨稍愆,請令近臣按舊禮告天地、宗廟、社稷,及望告嶽鎮海瀆於北郊。」詔從之。著,初見顯德六年六月。

3丙辰,宰臣王溥爲皇太后山陵使。

4丁巳,吏部郎中閻式式,未見。奪兩任官。式監納河陽夏稅倉,上得式所收一斛有五升之羨,故黜之。其後右衞率府率薛勳、著作佐郎徐雄亦坐監納民租概量失平,爲偵者所告,皆免官。勳、雄,皆未見。

5國子司業趙洙爲宗正少卿。洙父名漢卿,憲司以其冒寵授官,欲糾之,執政者舉禮文不偏諱,乃止。洙,未見。

6是月,唐主景殂於南都。

1秋七月,唐主景喪歸金陵。景喪歸金陵,在七月。此據王舉《天下大定錄》。有司議梓宮不宜復大內,太子從嘉不可,乃殯於正寢。從嘉即位,改名煜。尊母鍾氏爲太后,太后父名泰章,易其號曰聖尊后。立妃周氏爲國後,封弟鄧王從善爲韓王,莒公從鎰爲鄧王,從謙爲宜春王,[6]從度爲昭平郡公,從信爲文陽郡公。右僕射嚴續爲司空、平章事,吏部尚書、門下侍郎、知樞密院湯悅爲右僕射、樞密使。大赦境內。文武進位有差。

罷諸道屯田務歸本州縣。先是,唐主用尚書員外郎李德明議,興復曠土,爲屯田以廣兵食,水部員外郎賈彬嗣成之。所使典掌者皆非其人,侵擾州縣,豪奪民利,大爲時患。及用兵淮南,罷其尤劇者,尚處處有之。至是,悉罷使職,委所屬縣令佐與常賦俱徵,隨所租入,十分賜一以爲祿廩,民稍休息焉。李德明,以尚書員外郎初見乾祐二年七月,無爵里,仕至工部侍郎、文理院學士,誅死在顯德三年二月。闢曠土爲屯田在廣順二年。罷屯田害民尤甚者,在顯德三年。

2戊辰,遣使修北嶽廟。

3初,上既誅李筠及重進,一日,召趙普問曰:「天下自唐季以來,數十年間,帝王凡易八姓,戰鬬不息,生民塗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爲國家長久計,其道何如?」普曰:「陛下之言及此,天地人神之福也。此非他故,方鎮太重,君弱臣強而已。今所以治之,亦無他奇巧,惟稍奪其權,制其錢穀,收其精兵,則天下自安矣。」語未畢,上曰:「卿無復言,吾已喻矣。」

時石守信、王審琦等皆上故人,各典禁衞。普數言於上,請授以他職,上不許。普乘間即言之,上曰:「彼等必不吾叛,卿何憂?」普曰:「臣亦不憂其叛也。然熟觀數人者,皆非統御才,恐不能制伏其下。苟不能制伏其下,則軍伍間萬一有作孽者,彼臨時亦不得自由耳。」上悟,於是召守信等飲,酒酣,屏左右謂曰:「我非爾曹之力,不得至此,念爾曹之德,無有窮盡。然天子亦大艱難,殊不若爲節度使之樂,吾終夕未嘗敢安枕而臥也。」守信等皆曰:「何故?」上曰:「是不難知矣,居此位者,誰不欲爲之?」守信等皆頓首曰:「陛下何爲出此言?今天命已定,誰敢復有異心!」上曰:「不然。汝曹雖無異心,其如麾下之人慾富貴者,一旦以黃袍加汝之身,汝雖欲不爲,其可得乎?」皆頓首涕泣曰:「臣等愚不及此,惟陛下哀矜,指示可生之途。」上曰:「人生如白駒之過隙,所爲好富貴者,不過欲多積金錢,厚自娛樂,使子孫無貧乏耳。爾曹何不釋去兵權,出守大藩,擇便好田宅市之,爲子孫立永遠不可動之業,多置歌兒舞女,日飲酒相懽以終其天年?我且與爾曹約爲婚姻,君臣之間,兩無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皆拜謝曰:「陛下念臣等至此,所謂生死而肉骨也!」明日,皆稱疾請罷,上喜,所以慰撫賜賚之甚厚。庚午,以侍衞都指揮使、歸德節度使石守信爲天平節度使,殿前副都點檢、忠武節度使高懷德爲歸德節度使,殿前都指揮使、義成節度使王審琦爲忠正節度使,侍衞都虞侯、鎮安節度使張令鐸爲鎮寧節度使,[7]皆罷軍職。獨守信兼侍衞都指揮使如故,其實兵權不在也。殿前副都點檢自是亦不復除授雲。此事最大,而《正史》、《實錄》皆畧之,甚可惜也,今追書。按司馬光《記聞》,雲守信等皆以散官就第,誤矣。王曾《筆錄》皆得其實,今從之。文辭則多取《記聞》,稍增益以丁謂《談錄》。太祖與趙普之意,但不欲守信等典禁軍耳,豈不令守信等各居方鎮邪?太祖雲爲天子不若爲節度使樂,是欲守信等出爲節度使也。及開寶三年冬十月,乃罷王彥超等節度使,蓋《記聞》誤並二事爲一耳。邵伯溫《見聞錄》又雲王審琦坐擅入禁中救火故罷。不知同時罷者凡四人,初不緣入禁中救火也,今不取。朱文公曰:趙韓王佐太祖區處天下,收許多藩鎮之權,立國家二百年之安,豈不是仁者之功!

4壬午,以皇弟泰寧節度使、兼殿前都虞侯光義兼開封尹、同平章事,嘉州防禦使廷美爲山南西道節度使。先是,范質奏疏言:「光義、廷美皆品位未崇,典禮猶闕,伏乞並加封冊,申錫命書,或列於公臺,或委之方鎮。皇子、皇女雖在襁褓者,亦乞下有司,許行恩制。」又言:「宰相者以舉賢爲本職,以掩善爲不忠。所以上佐一人,開物成務。端明殿學士呂餘慶、樞密副使趙普,富有時才,精通治道,經事霸府,歷歲滋深,自陛下委以重難,不孤倚任,每因款接,備覩公忠。伏乞授以臺司,俾申才用。今宰輔未備,久難其人,以二臣之器能,攀附之幸會,寘之此任,孰謂不然!」上嘉納之。

5上謂殿前衞士如虎狼者不下萬人,非張瓊不能統制,乃自內外馬步軍都頭、壽州刺史擢殿前都虞侯、領嘉州防禦使。瓊,館陶人也。瓊,初見顯德三年[8]

6命內客省使王贊權知揚州軍府事。贊乘舟以往,溺於閶橋。上嗟悼,謂左右曰:「是殺吾樞密使也。」贊嘗爲河北諸州計度使,五代姑息藩鎮,有司不敢繩以法。贊振舉綱維,所至發摘姦伏無所忌。上知贊可付以事,因使完葺揚州,蓋將大用之,而贊遽死。贊,觀城人也。

7是月,陳承昭塞棣、滑決河役成,賜錢三十萬。

8唐句容尉廣陵張佖上書陳十事,其一舉簡要,二略繁小,三明賞罰,四重名器,五擇賢良,六均賦役,七納諫諍,八究毀譽,九節用,十屈己。唐主嘉納,擢爲監察御史。佖因劾奏德昌宮使傅宏妄毀都城,所創樓堞率多隳壞;禮賓使孟駢建議於星子造大艦以禦敵,累年不能成,蠹國害民,皆請置法。唐主不聽,手詔開諭之。拜御史從《國史》。十事之目,據鄭文寶《江表志》。又載佖上書日乃七月二十八日己丑也,故附見於此。

9吳越自五月不雨至七月。

1八月甲辰,唐桂陽郡公徐邈奉其主景遺表來上。邈,未見。

2義武節度使、同平章事孫行友行友,初見開運三年五月。《宋史》及薛應旂《續通鑑》,皆作易定節度使、同平章事孫行友。在鎮逾八年,而狼山妖尼深意黨益盛。深意,亦見開運三年五月。上初即位,行友不自安,累表乞解官歸山,上不許。行友懼,乃繕治甲兵,將棄其孥,[9]還據山寨以叛。兵馬都監藥繼能密表其事,繼能,未見。上遣閤門副使武懷節懷節,未見。馳騎會鎮、趙之兵,僞稱巡邊,直入定州。行友不之覺,既而出詔示之,令舉族歸朝,行友倉黃聽命。既至,命侍御史李維岳維岳,未見。即訊得實,己酉,制削奪行友官爵,禁錮私第,取尼深意屍,焚之都城西北隅。行友弟易州刺史方進、姪保塞軍使全暉,皆詣闕待罪,詔釋之。

3辛亥,女真國遣使嗢突剌來貢名馬。

4幸崇夏寺,觀修三門。

5永濟縣主簿郭顗坐贓一百二十萬,棄市。詔緣邊諸寨,有犯大辟者,送所屬州軍鞫之,無得輒斷。

6曹州冤句令侯陟以清幹聞,甲寅,擢左拾遺,知縣事。節度使袁彥頗爲不法,陟抗章言之,彥上表謝,自陳無罪,上亦不窮治焉。陟,長山人也。

7丁巳,詔刑部,應諸道州府有犯鹽、麴人合配役者,祇令本州充役,示寬典也。

8國子《周易》博士郭忠恕被酒,與太子中舍符昭文喧競於朝堂,御史彈奏,忠恕叱臺吏,奪其奏毀之。己未,責忠恕爲乾州司戶參軍,昭文免所居官。忠恕,洛陽人也。

9庚申,史館上《周世宗實錄》四十卷,賜監修國史王溥、修撰官扈蒙器幣有差。

10詔華州修西嶽廟。

1九月壬戌,唐主煜遣中書侍郎馮謐來貢。謐,即延魯也。唐主手錶自陳本志沖淡,不得已而紹襲,事大國不敢有二,鄰於吳越,恐爲所讒。上優詔以答焉。初,周世宗既取江北,貽書江南,如唐與回鶻可汗之式,但呼國主而已,上因之。於是,始改書稱詔。

2甲子,以荊南行軍司馬、寧江節度使高保勖爲荊南節度使。上初聞保融之喪,遣兵部尚書萬年李濤濤,初見天福二年,回之族曾孫。往弔,及還,上問保勖堪其事否,濤以爲可任,而保勖貢奉亦數至,乃授節鉞。保勖性淫恣,日召市倡集府署,擇士卒之壯健者使相媟狎,保勖與姬妾帷簾共觀笑之。又好營造臺榭,極土木之巧,軍民咸怨。記室孫光憲諫曰:「宋有天下,四方諸侯屈服面內,凡下詔書皆合仁義,此湯、武之君也。公宜克勤克儉,勿奢勿僭,上以奉朝廷,中以嗣祖宗,[10]下以安百姓,若縱佚樂,非福也。」保勖不從。光憲,貴平人也。光憲,初見天成元年。

3是日,契丹解利來降。

4癸酉,以鴻臚少卿盧浚爲京畿東路發運使。盧浚,未見。

5戊子,遣鞍轡庫使梁義如江南弔祭,上召見,面賜約束。因謂左右曰:「朕每遣使四方,常諭以謹飭,頗聞鮮克由禮,遠人何觀焉!」左右請齊之以刑,上曰:「齊之以刑,豈若其自然耶?要當審擇其人耳。」梁義,未見。

6詔罷大宴,以皇太后喪故也。

1冬十月癸巳,唐主以皇太后山陵,遣戶部侍郎北海韓熙載、太府卿田霖來助葬。熙載,初見天成元年,叔嗣之子也。霖,未見。

2乙未,升棣州爲團練,以副史何繼筠充使。[11]

3丙申,命樞密承旨方城王仁贍使江南,以唐主新立,往申慶賜也。

4初,五代募民盜戎人馬,官給其直,籍數以補戰騎之闕。上欲敦信保境,戊戌,敕沿邊諸州禁民無得出塞侵盜,前所盜馬,盡令還之。由是,邊方畏慕,不敢內侮。

5丙午,祔葬明憲皇太后於安陵。

6唐主以南都留守韓王從善爲司徒、兼侍中、諸道兵馬副元帥,鄧王從鎰爲司空、南都留守。令諸司無職事官四品以下至九品,日二員待制於內殿,仍各上封事三兩條。時有才高位下者,私喜其言得達,多所開陳,而迄莫施行,衆始失望。

7是月,命知制誥河內盧多遜[12]看詳進策獻書人文字,升降以聞。

1十一月己巳,幸相國寺,遂幸國子監。

2壬申,宴宰臣、節度防禦團練使、刺史、統軍、諸軍、廂主軍指揮使以上[13]及諸道進奉使於廣政殿,不作樂。時明憲太后山陵,諸道並遣使進奉,於是禮畢,特犒之。

3癸酉,以沙州節度使、同平章事曹元忠及其子瓜州團練使延敬,按《宋史》作延繼。皆遣使來修貢。元忠,義金之子也。義金事,初見大中五年,後見咸通十三年及同光二年。元忠嗣爲節度使,據《會要》在顯德二年後,據薛居正《五代史》則義金卒於天福五年二月,子元德襲其位。而天福八年正月,又載沙州留後曹元深除歸義節度使。開運三年乃書以瓜州刺史曹元忠爲沙州留後。而《國史》及《會要》並無元德、元深二名,不知何也。

4己卯,上始獵於近郊,賜宰相、樞密使、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統軍、侍衞諸軍都校錦袍。其日,先出禁軍爲圍場,五坊以鷹犬從。上親御弧矢,射中走兔,從官貢馬稱賀。中路頓,召近臣賜飲,至夕還宮。其後,凡出田皆然,從臣或賜窄袍、暖鞾,親王以下射中者,賜馬。

5癸未,詔以濠、楚民饑,令長吏開倉賑貸。

6晉州言敗北漢軍於汾西,獲馬牛驢數千計。時趙元徽爲節度使,而本傳不載此事,《實錄》亦無之。豈元徽實未赴鎮邪?不知果誰守晉州也。武守琪戍晉州事跡,《國史》殊不詳,此或是守琪耳,當考。

1十二月壬辰,回鶻可汗景瓊遣使來貢方物。

2甲午,于闐國王李聖天遣使來貢方物。

3乙未,昭義節度使李繼勳奏敗北漢軍千餘人,斬首百餘級,獲遼州刺史傅廷彥弟勳以獻。

4代州刺史折仁理,党項蕃部之大姓也,世居河西,接鄰北境。上以其有捍邊之功,召令入覲,復命歸領刺史如故。

5辛丑,幸新修河倉。

6庚戌,畋於近郊。

7癸丑,遣供奉官李崇贇崇贇,未見。使江南,殿直孫全璋全璋,未見。使吳越,賜以羊馬橐駞等。

8乙卯,中書門下言:「得太常禮院狀,皇后姊太原郡君王氏卒。準禮例,皇后當出,就故彰德節度使王饒第發哀成服。百官詣其第進名奉慰。」從之。

9周廣順初,鎮州諸縣,十戶取才勇者一人爲弓箭手,餘九戶資以器甲、芻糧。是歲,詔釋之,凡一千四百人。此據《兩朝兵志》。

10始置藏冰務,常以孟夏命官用幣,以黑牡祭玄冥之神,乃開冰,薦於太廟。

11初,南漢女巫樊鬍子自言玉皇降其身,因宦者陳延壽以見南漢主。南漢主於內殿設幄帳,陳寶貝,鬍子冠遠遊冠,衣紫,踞坐帳中宣禍福,呼南漢主爲太子皇帝,國事皆決於鬍子,內大師龔澄樞、女侍中盧瓊仙等附之。鬍子每爲南漢主言,瓊仙、澄樞、延壽等皆上天使來輔太子,有罪不可問。是歲,芝菌生宮中,野獸觸寢門,苑中羊吐珠,井旁石自起,行百餘步乃仆。鬍子皆以爲符瑞,諷羣臣入賀。澄樞,見顯德三年。瓊仙,見乾祐三年。

12唐主煜追諡其父景爲明道崇德文宣孝皇帝,廟號元宗,陵號順陵。蓋因馮謐以請於上而爲之。

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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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宜過自損抑 「抑」原作「益」,據宋本、閣本及《東都事略》卷一九《王景傳》改。
  2. 男女十七以上 「十七」,閣本、活字本同;宋本及《宋史全文》卷一、《宋史》卷一七三《食貨志》、《續通鑑》卷二均作「十歲」;彭百川《太平治蹟統類》(以下簡稱《治蹟統類》)卷二則作「十五」。按《新五代史》卷一二《周本紀》於顯德三年八月乙丑下僅書「課民種木及韭」,餘未及。
  3. 杖流海島 宋本、閣本及《續通鑑》卷二均作「流扶海島」。《宋史全文》卷一則作「流於海島」。
  4. 嘗與上參決大政 「嘗」,閣本、活字本及《涑水紀聞》卷一同,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一、《宋史全文》卷一均作「每」。
  5. 命謹密宮人掌之 「掌」原作「藏」,各本及《治蹟統類》卷二、《宋史全文》卷一均作「掌」,今據改。
  6. 從謙爲宜春王 「從謙」原作「從讓」,宋本、閣本及馬令《南唐書》卷五、陸游《南唐書》卷三、吳任臣《十國春秋》卷一七均作「從謙」,今據改。
  7. 侍衞都虞侯鎮安節度使張令鐸爲鎮寧節度使 「鎮寧」原作「鎮安」,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一、《宋史全文》卷一、《宋史》卷二五〇本傳均作「鎮寧」,今據改。
  8. 瓊初見顯德三年 宋本、宋撮要本「年」下有「三月」二字。
  9. 將棄其孥 各本同。按《宋史》卷二五三《孫行友傳》作「乃徙其帑廩」。
  10. 中以嗣祖宗 「祖宗」原作「宗祖」,據宋本、閣本乙正。
  11. 以副史何繼筠充使 「副史」,宋本、閣本、活字本均作「副使」。按《東都事略》卷二九《何繼筠傳》:「以功除刺史……宋興,以繼筠爲棣州團練使。」《宋史》卷二七三本傳亦云:「契丹內侵,繼筠逆擊,敗之,改棣州刺史……建隆二年升棣州爲團練,以繼筠充使。」疑「副史」當作「刺史」。
  12. 命知制誥河內盧多遜 「河內」原作「河南」。按宋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一均作「河內」,《東都事略》卷三一、《宋史》卷二六四本傳亦謂盧爲懷州河內人,今據改。
  13. 諸軍廂主軍指揮使以上 「廂」、「主」原互倒,據宋本、閣本、活字本及《宋會要‧禮》四五之一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