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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縣人民政府關於取締「小人書」問題給各小學中心組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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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縣人民政府
關於取締「小人書」問題給各小學中心組的指示

1950年5月30日

查我縣各地還散布有許多飽含封建迷信、荒淫毒素及反動法西斯內容的「小人書」與舊小說,有些學校的教師、學生都在看。這不但對學生思想、學業都有很大妨礙,並且是培養革命後代、開展新民主主義文化教育的嚴重障礙。若不嚴格取締,是對革命後代的不負責。因此,各校教師應加強對學生課外閱讀的指導。併購買一些進步的兒童讀物代替舊「小人書」。一部分學校領到行署教育處發給的兒童讀物,這些書籍均系解放前出版,僅經初步審查,難免尚有不當之處,希轉知各校教師隨時留意審查。若有發現迷信、荒淫圖書,隨即收回送來本府。杜絕舊小說與舊「小人書」傳入學校,或落於兒童手中閱讀。

縣長王必英

副縣長張寶鼎

一九五○年五月三十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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