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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第77/445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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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第77/445號決議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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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1]決議草案

努力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

大會

回顧其題為「建立一個應對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增長和發展方面優先事項和有利於促進經濟和社會公平的強化和穩定的國際金融體制」的2000年12月20日第55/186號和2001年12月21日第56/181號決議,以及2002年12月20日第57/241號、2003年12月23日第58/202號、2004年12月22日第59/222號、2005年12月22日第60/186號、2006年12月20日第61/187號、2007年12月19日第62/185號、2008年12月19日第63/205號、2009年12月21日第64/190號、2010年12月20日第65/143號、2011年12月22日第66/187號、2012年12月21日第67/197號、2013年12月20日第68/201號、2014年12月19日第69/206號、2015年12月22日第70/188號、2016年12月21日第71/215號、2017年12月20日第72/203號、2018年12月20日第73/220號、2019年12月19日第74/202號、2020年12月21日第75/204號和2021年12月17日第76/192號決議,

銘記《聯合國憲章》關於促成全球人民經濟及社會之進展的宗旨和原則,

回顧1974年5月1日大會第六屆特別會議通過的第3201(S-VI)和3202(S-VI)號決議分別載有的《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和《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的行動綱領》的各項原則,

又回顧其2008年12月19日第63/224號、2009年12月21日第64/209號、2010年12月20日第65/167號、2012年12月21日第67/217號、2014年12月19日第69/227號、2016年12月21日第71/236號、2018年12月20日第73/240號和2020年12月21日第75/225號決議,

重申《聯合國千年宣言》[2]

回顧大會關於千年發展目標的高級別全體會議及其成果文件,[3]又回顧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題為「我們希望的未來」的成果文件,[4]重申其題為「變革我們的世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2015年9月25日第70/1號決議,其中大會通過了一套全面、意義深遠和以人為中心的具有普遍性和變革性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和具體目標,承諾做出不懈努力,使這一議程在2030年前得到全面執行,認識到消除一切形式和表現的貧困,包括消除極端貧困,是世界的最大挑戰,對實現可持續發展必不可少,並決心採用統籌兼顧的方式,從經濟、社會和環境這三個方面實現可持續發展,在鞏固實施千年發展目標成果的基礎上,爭取完成它們尚未完成的事業,

又重申其關於《第三次發展籌資問題國際會議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的2015年7月27日第69/313號決議,該議程是《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組成部分,支持和補充《2030年議程》,有助於將其執行手段的具體目標與具體政策和行動聯繫起來,並再次作出強有力的政治承諾,本着全球夥伴關係和團結精神應對挑戰,在各級為可持續發展籌措資金和創造有利環境,

回顧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有關領域各次主要大型會議和首腦會議的成果,包括其中所載發展目標和具體指標,並認識到這些大型會議和首腦會議在勾畫廣闊發展前景、確定共同商定目標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

強調指出需要履行所有發展籌資承諾,包括發展籌資問題國際會議《蒙特雷共識》、[5]《發展籌資問題多哈宣言:審查蒙特雷共識執行情況的發展籌資問題後續國際會議結果文件》、[6]《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以及聯合國各次主要大型會議和首腦會議其他相關成果所載承諾,

注意到全球經濟架構面臨系統性挑戰,需要對全球經濟治理情況進行審查,呼呼改革國際金融體系和相關機構,擴大和加強發展中國家在國際經濟決策和規範制定以及全球經濟治理中的話語權和參與度,認識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必須繼續得到適足資源,支持並再次承諾推進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為適應全球經濟變化而進行的治理改革,

極為關切地注意到冠狀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對人類健康、安全和福祉造成威脅,並嚴重擾亂社會和經濟,對生活和生計造成破壞性影響,最貧困和最脆弱者受到這一大流行病的影響最大,重申回到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軌道的雄心壯志,為此要制定可持續和包容各方的復甦戰略,以加快全面實施《2030年議程》的進展,並幫助降低發生未來衝擊的風險,認識到冠狀病毒病大流行要求全球在團結一致、重振多邊合作的基礎上作出應對,

認識到冠狀病毒病大流行的不利影響減緩了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進展,凸顯出全球經濟的相互依存性和脆弱性,着重指出需要加強國際合作和團結,這是管理此疫情及從疫情中復甦進程和應對其他全球挑戰的關鍵所在,

認識到,通貨膨脹、增長放緩、持續的旅行、供應鏈和生產中斷以及全球糧食安全嚴重失調進一步危及發展前景,導致復甦情況進一步分化,特別是對所有發展中國家,包括最脆弱國家和面臨具體挑戰的國家而言,並進一步加劇了國際社會特別是在《2030年議程》和《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中公認的這些國家的結構脆弱性,

關切地注意到,發展中國家的外債總額在2011年為6.5萬億美元,到2021年則達11.1萬億美元,深為關切高負債影響到各國抵禦冠狀病毒病衝擊和為實施《2030年議程》進行投資的能力,

認識到需要幫助發展中國家彌補資金缺口,強調指出發展中國家的資金需求仍然很高,呼籲對全球金融結構進行深刻改革,

關切當前既相互關聯又相互推波助瀾的多重全球危機,特別是世界金融和經濟危機、能源和初級商品價格波動、糧食危機以及氣候變化帶來的挑戰,對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前景產生不利影響,有可能進一步拉大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差距,包括技術和收入差距,並可能進一步妨礙實現包括可持續發展目標在內的國際商定發展目標,

在這方面又關切生活赤貧的工人比例繼續增加,每日生活費不足1.90美元的人口比例也繼續增加,而且在全球一級,消除赤貧的進展倒退了3至4年,

還關切在實現持續經濟增長不斷面臨挑戰的背景下近期的經濟情況,其中,不平等程度居高不下,對強勁增長和可持續發展構成挑戰,基礎設施方面的私人投資減少,突出表明縮小基礎設施供資缺口和推動可持續發展長期籌資面臨障礙,新出現的債務挑戰和脆弱性在發展中國家日益嚴峻,全球匯率波動加劇,全球通貨膨脹趨勢出現差異,疲軟的全球經濟前景對教育、衛生和氣候變化行動等領域的重大公共投資以及對消除貧困、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消除貧困方面取得的進展都構成威脅,

關切世界上數十億公民依然處於貧困之中,生活沒有尊嚴,國家內部和國家之間的不平等問題日趨嚴重,機會、財富和權力的差異十分懸殊,

強調指出在應對上述挑戰方面沒有強有力和協調一致的國際對策,表明《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和《行動綱領》所發出的呼籲仍然具有高度的現實意義,

着重指出需要實現更可持續的經濟增長和復甦,認識到可通過《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和《行動綱領》所構想的包容性多邊主義和所有國家平等參與等途徑實現這一目標,

認識到需要對發展籌資採取富有創意和改進的辦法,以應對當今全球經濟情況、貧困和實現包括可持續發展目標在內的國際商定發展目標構成的挑戰,強調指出這些辦法既不應取代發展籌資的傳統來源,包括官方發展援助,也不應對其數額產生消極影響,需要銘記共同利益和每個國家的本國優先事項,本着夥伴關係、合作和團結精神,制定這些辦法,

又認識到《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的行動綱領》的很多相關方面仍未落實,因此,許多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前景依然面臨重大挑戰,包括易受外部衝擊以及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缺乏適當代表性,

還認識到在平等夥伴關係基礎上開展的區域、次區域和區域間合作及區域經濟一體化工作在加強國際合作方面發揮的作用,目的是促進經濟協調與發展合作、實現發展目標和交流最佳做法與知識,

認識到普遍放鬆金融監管致使發展中國家流向發達國家的淨資本流出量增加,

深為關切地注意到非法資金流動對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社會和政治穩定與發展造成影響,

關切發達國家所推行的過度擴張的貨幣政策和隨之而來的競爭性貨幣貶值所產生的影響相當於全面出口補貼和普遍提高進口關稅,從而抵消或損害世界貿易組織現有的市場准入承諾,並進一步妨礙發展中國家履行承諾以實現包括可持續發展目標在內的所有國際商定發展目標的能力,

強調指出需要提供政策空間,使發展中國家得以制定國家發展戰略,以實現共同繁榮,

關切保護主義措施不斷增加,日益採取內向型政策,以致損害多邊貿易體系,增加發展中國家的脆弱性,強調必須促進一種開放的世界經濟,使全球化發揮更大的積極效應,

強調多邊主義,包括建立普遍、有章可循、開放、透明、可預測、包容、非歧視和公平的多邊貿易體系,是開展國際合作以應對人類面臨的挑戰的最合適平台,

關切與發達國家當前貨幣政策調整相關的金融風險可能引發國際貨幣體系的不穩定,導致匯率貶值以及許多發展中經濟體和新興經濟體的外債水平不可持續,

  1. 表示注意到秘書長的報告;[7]
  2. 注意到《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8]《第三次發展籌資問題國際會議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9]和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通過的《巴黎協定》[10]採用了《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11]和《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的行動綱領》[12]的許多構想和建議;
  3. 重申需要繼續努力建立一個以所有國家公平、主權平等、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合作和團結等原則為基礎的國際經濟新秩序;
  4. 重申強烈敦促各國不頒布也不實行任何不符合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阻礙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全面實現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單方面經濟、金融或貿易措施;
  5. 重申國家發展努力需要得到有利的國際經濟環境的支持,包括協調一致和互相支持的世界貿易、貨幣和金融體系、強化和改善的全球經濟治理以及對每個國家政策空間的尊重;
  6. 又重申需要加大國家間宏觀經濟政策協調力度,以避免負面溢出效應,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的負面溢出效應;
  7. 呼籲各級和所有行為體履行承諾,致力於實現政策連貫性,營造有利於可持續發展的環境,振興全球可持續發展夥伴關係;
  8. 重申再次承諾擴大和加強發展中國家,包括非洲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內陸發展中國家、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和中等收入國家以及外國占領下的國家和人民在國際經濟決策、規範制定和全球經濟治理方面的話語權和參與度,包括需要使國際金融體系和相關機構更好地回應發展中國家的需求和關切;
  9. 又重申必須尊重各國的領土完整、國家主權和政治獨立;
  10. 促請各國加強合作,包括通過聯合國系統相關組織和其他相關區域和國際論壇加強合作,打擊各種形式的非法資金流動;
  11. 重申國際貿易是發展和持續經濟增長以及消除一切形式和表現的貧困的引擎,又重申一個普遍、有章可循、開放、非歧視和公平的多邊貿易體系可在刺激全世界經濟增長和發展方面發揮關鍵作用,使處於各個發展階段的國家都能受益;
  12. 表示關切發展中國家的債務脆弱性日益增加、發展中國家資本淨流出、匯率波動、全球銀根趨緊,並在這方面強調指出需要探討實現債務可持續性所需的各種手段和工具,並探討減少發展中國家債務的必要措施;
  13. 歡迎秘書長提出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刺激措施以及以下呼籲,即採取行動,重新分配特別提款權,應根據發展中國家的需要處理特別提款權,同時考慮到特別提款權在使發展中國家能夠投資於復甦和可持續發展目標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多邊開發銀行有必要增加優惠資金;改革全球金融體系,其中必須包括國內生產總值以外的貸款標準,並真實反映發展中國家所面臨的脆弱性;
  14. 促請會員國和國際金融機構在金融體系中提供更多流動性,特別是在所有發展中國家,以提供必要的財政空間和流動性,幫助它們在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同時應對冠狀病毒病大流行造成的日益嚴重的危機,強調需要加強發展合作,增加獲得優惠融資的機會,並促請尚未這樣做的捐助方履行各自的官方發展援助承諾,特別是對最不發達國家的承諾;
  15. 重申解決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技術的限制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包括發達國家以減讓和特惠條件等優惠條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無害技術;
  16. 決定在大會第七十九屆會議上繼續審議國際經濟形勢及其對發展的影響,為此請秘書長銘記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有關領域各次主要大型會議和首腦會議的成果及所載各項原則以及《2030年議程》,並依照《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和《行動綱領》所載有關原則,在題為「全球化與相互依存」的項目下提交大會的報告中列入最新資料,概述在實現公平和包容性持續經濟增長和可持續發展方面所面臨的重大國際經濟和政策挑戰、聯合國在解決這些問題方面的作用以及為克服這些挑戰可以採取的方式方法。

  1. 代表屬於77國集團聯合國會員國和中國
  2. 第 55/2 號決議
  3. 第 65/1 號決議
  4. 第 66/288 號決議,附件。
  5. 《發展籌資問題國際會議報告,2002 年 3 月 18 日至 22 日,墨西哥蒙特雷》(聯合國出版物, 出售品編號:C.02.II.A.7),第一章,決議 1,附件。
  6. 第 63/239 號決議,附件。
  7. A/77/214。
  8. 第 70/1 號決議。
  9. 第 69/313 號決議,附件。
  10. 見 FCCC/CP/2015/10/Add.1,第 1/CP.21 號決定,附件。
  11. 第 3201(S-VI)號決議。
  12. 第 3202(S-VI)號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