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690號決議
← | 2689(2023)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690(2023)號決議 S/RES/2690(2023) 2023年6月30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
2691(2023) |
第9365次會議以15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 |
第2690(2023)號決議
2023年6月30日安全理事會第9365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馬里局勢的所有決議、主席聲明和新聞談話,
重申對馬里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獨立的承諾,
重申馬里過渡政府負有根據其國際義務保護其境內各地平民的首要責任,
重申阿爾及爾進程產生的《馬里和平與和解協議》(《協議》)對於在馬里實現持久和平至關重要,歡迎阿爾及利亞領導的國際調解小組繼續努力與馬里各方和包括非洲聯盟在內各區域行為體接觸,支持執行《協議》,
讚揚聯合國馬里多層面綜合穩定團(馬里穩定團)及其人員自2013年以來為履行職責所作的各種努力,對為履行使命而獻出生命的馬里穩定團人員表示敬意,表示深切感謝部隊和警察派遣國對馬里穩定團工作的貢獻和奉獻,
歡迎馬里過渡政府承諾實現政治過渡,於2024年2月組織自由、公正的總統選舉,並確保按照2022年7月3日西非經共體首腦會議所認可的那樣,於2024年3月前恢復憲法秩序,
表示注意到馬里過渡政府致信安全理事會主席(S/2023/463),要求立即撤出馬里穩定團,
認定馬里局勢繼續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 決定自2023年6月30日起終止第2640(2022)號決議規定的馬里穩定團任務;
2. 請馬里穩定團同馬里過渡政府密切協商並與部隊和警察派遣國協調,立即於2023年7月1日開始停止行動,移交任務,有序、安全地縮編和撤出人員,目標是至遲於2023年12月31日完成這個進程,此外請秘書長定期向安全理事會通報與這個進程有關的情況發展;
3. 請秘書長與馬里過渡政府接觸,制定移交馬里穩定團任務的計劃,其間應考慮到聯合國國家工作隊、聯合國西非和薩赫勒辦事處(西薩辦)和其他利益攸關方的可能貢獻,包括為《協議》提供支持,並至遲於2023年8月15日向安全理事會提交該計劃;
4. 促請馬里過渡政府在馬里穩定團縮編、撤離和清理結束期間與聯合國充分合作,以確保穩定團有序、安全撤離,請馬里過渡政府充分尊重《部隊地位協定》所有條款,直至馬里穩定團最後一批人員撤離馬里;
縮編
5. 還決定授權馬里穩定團在無礙馬里當局所承擔首要責任的情況下,與馬里當局協商,並在穩定團資源和能力範圍內於其周邊地區採取行動,應對平民面臨的迫在眉睫的暴力威脅,協助由平民主導安全運送人道主義援助,直到2023年9月30日;
撤離
6. 決定授權馬里穩定團在2023年12月31日前與馬里過渡政府合作與協商,根據自身能力,在馬里境內的行動區履行以下職能:
㈠ 為聯合國人員、設施、裝置和設備以及有關人員提供安保;
㈡ 隨時了馬里穩定團駐地周圍的情況;
㈢ 為履行輔助性支持職能的聯合國軍警人員和文職人員提供護送;
㈣ 開展行動,以便撤出處境危險的聯合國人員和人道主義工作人員;
㈤ 為聯合國人員提供醫療支援,包括傷員和醫療後送支援;
㈥ 保持有效的戰略溝通,以加強其保護;
清理結束和財務事項
7. 決定馬里穩定團的清理結束工作於2024年1月1日開始,還決定授權在馬里穩定團清理結束期間在馬里穩定團現有足跡內保留一支警衛隊,以保護馬里穩定團的人員、設施和資產;
8. 促請馬里穩定團與聯合國國家工作隊和西薩辦作出適當財務安排,使聯合國在馬里穩定團撤離後能夠監督穩定團先前所啟動方案合作的餘留活動,此外請馬里穩定團確保完全依照聯合國一般做法和財務條例移交馬里穩定團隊部和資產;
9.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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