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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714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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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713(2023)號決議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714(2023)號決議
S/RES/2714(2023)
2023年12月1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715(2023)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Portal:聯合國安理會2023年決議
聯合國
S/RES/2714 (2023)

安全理事會
Distr.: General

1 December 2023


第2714(2023)號決議

2023年12月1日安全理事會第9491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索馬里局勢的各項決議和主席聲明,

重申尊重索馬里的主權、領土完整、政治獨立和統一,

着重指出安理會在本決議中決定全面解除第733(1992)號決議所規定、後經修訂的對索馬里聯邦共和國軍火禁運,

為免疑問,特此強調現不存在對索馬里聯邦共和國政府(聯邦政府)的軍火禁運,

強調在索馬里有效管理武器彈藥將:

(a) 削弱青年黨和其他意圖破壞索馬里和該區域和平與安全的行為體獲取武器彈藥的能力,

(b) 提高聯邦政府及索馬里聯邦成員州和地區政府分析和了解從青年黨或其他行為體繳獲的武器彈藥來源的能力,

(c) 降低恐怖分子對索馬里和鄰國和平與安全構成的威脅,

歡迎對索馬里武器彈藥管理能力的技術評估(S/2022/698和S/2023/676)以及在技術評估後提出的基準,讚揚索馬里取得的進展,特別是在武器管理方面取得的進展,敦促繼續對照指標取得進展,

着重指出,聯邦政府有責任確保安全、有效地管理和儲存武器、彈藥和其他軍事裝備庫存及分配,保障其安全,敦促聯邦政府繼續制定和執行武器彈藥管理政策和法規,包括繼續為索馬里所有安全和警察機構建立一個負責任的武器分配和追蹤系統,

歡迎聯邦政府設立中央監測部,以便在會員國的支持和諮詢下,對索馬里各地武器彈藥的交付、標識、流動和審計進行協調、監督、掌控和監測,

表示關切索馬里境內安全彈藥儲存設施的數目,鼓勵在索馬里各地建造、翻修和使用安全彈藥庫,

鼓勵國際社會提供武器彈藥管理方面的長期專門培訓和能力建設,內容包括出售、供應或轉讓給索馬里的物資的安全儲存,以及所繳獲/沒收武器彈藥和軍事裝備及簡易爆炸裝置的追蹤和分析,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 回顧經其後各項決議修訂的第733(1992)號決議第5段,其中規定全面徹底禁止向索馬里運送任何武器和軍事裝備,確認在達到第2662(2022)號決議認可的基準方面取得了進展,決定解除第733(1992)號決議所規定、後經修訂的軍火禁運;

2. 回顧2713(2023)號決議,其中規定全面徹底禁止向索馬里境內的青年黨運送任何武器和軍事裝備;

3. 促請聯邦政府繼續:

(a) 執行《國家武器彈藥管理戰略》;

(b) 建立彈藥核算制度,修建足夠的軍械庫和彈藥儲存站,以加強武器儲存管理能力;

(c) 促進索馬里所有安全和警察機構的進一步專業化、培訓和能力建設;

(d) 執行行動計劃,加強甄別和問責機制;

(e) 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進口供聯邦政府、索馬里國民軍、索馬里國家警察部隊、國家情報與安全局、索馬里看守部隊以及有執照私營安保公司使用的武器、彈藥和軍事裝備不被轉售、轉讓給並非為聯邦政府服務的任何個人或實體,也不提供給此類個人或實體使用;

(f) 依照第2713(2023)號決議履行索馬里的責任;

4. 地雷行動司與各夥伴合作,繼續:

(a) 提供技術諮詢和能力建設支持,協助索馬里執行《國家武器彈藥管理戰略》和相關行動計劃,

(b) 向聯邦政府提供協調和戰略諮詢,以支持制定國家政策、計劃和準則,應對簡易爆炸裝置的威脅,並支持對索馬里各地的地雷行動需求作出協調一致的反應,包括援助受害者;

5. 促請國際社會繼續提供更多支持,以發展索馬里的武器彈藥管理能力,包括聯邦和地方一級的能力,尤其注重武器彈藥的儲存、技術協助以及標識、記錄、追蹤和處置方面能力建設,鼓勵各夥伴協調努力,以支持索馬里執行本決議的各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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