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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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37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38號
S/PRST/1997/38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1997年7月14日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39號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理會1997年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7年7月14日安全理事會第3801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維持和平行動的民警」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設立或授權的內含文職和軍事部分的維持和平行動越來越多。安理會特別注意到民警在這類行動中的作用和特殊職能日益增加。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大會及其維持和平行動特別委員會努力執行審查維持和平行動所有方面的工作,除其他外包括提高聯合國系統的能力以應付對維持和平行動的民警日益增長的需求。安理會也讚揚秘書長在這方面的努力。安理會鼓勵各國找出其他途徑,加強設立和支持維持和平行動的民警部分的方式。
「安全理事會認為,在安全理事會或大會授權的行動中,民警履行了監測和訓練國家警察部隊的不可或缺的職能,並可以通過協助當地警察部隊,在恢復民間秩序、支持法治和促進民間和解方面發揮重大作用。安理會看到民警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除其他外,幫助在當事各方之間和當地人民之間建立信心和安全,以防止衝突、抑制衝突或在衝突後締造和平。
「安全理事會鼓勵各國在接到通知後迅速向聯合國提供經過適當訓練的民警,如有可能則通過聯合國待命安排來提供。安理會歡迎聯合國甄選援助隊在這方面的作用。
「安全理事會強調必須從儘可能廣泛的地理範圍招募合格民警為聯合國行動服務。安理會還表示為聯合國行動招募女性警官是很重要的。
「安全理事會鼓勵各國個別地或集體地為民警參加國際服務提供適當培訓。安理會鼓勵秘書長向會員國提供協助和指導,使民警的訓練和招募有一個標準辦法。
「安全理事會強調聯合國民警必須依照其任務規定,接受必要的訓練,除其他外,協助和支持國家警察的重建、訓練和監測,以及幫助通過談判緩解當地的緊張局勢。安理會還認為聯合國民警特遣隊必須具有適當的法律專門知識。
「安全理事會強調民警與聯合國行動的軍事、人道主義及其他文職組成部分之間必須緊密協調。安理會鼓勵會員國努力為指派到聯合國行動的文職和軍事部分安排聯合訓練,以改善人員在實地的協調和安全。
「安全理事會表示感謝已向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派遣民警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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