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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0年第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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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0年4月7日安全理事會第4125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阿富汗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審議了2000年3月10日秘書長關於阿富汗局勢及其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影響的報告(A/54/791-S/2000/205)。

  「安全理事會重申嚴重關切阿富汗衝突持續不已,對區域和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了日益嚴重的威脅。安理會強烈譴責塔利班發動新的攻勢,尤其是2000年3月1日發動的攻勢。安理會對據報衝突雙方正準備重新發起大規模戰鬥深表憂慮,再次要求阿富汗雙方停止戰鬥。這些事件加重阿富汗平民的深重苦難。

  「安全理事會重申,阿富汗境內的衝突不能靠軍事手段解決,應以建立一個所有阿富汗人都接受的基礎廣泛、多族裔和具有充分代表性的政府為目標,通過談判達成政治解決,唯有如此才能導致和平與民族和解。安理會注意到阿富汗聯合陣線願意同塔利班會談,並回顧安理會要求雙方,特別是塔利班,全面遵守大會和安理會的有關決議,立即不預設條件地在聯合國主持下恢復談判。

  「安全理事會呼籲阿富汗各方履行國際人道主義法規定的義務,並確保國際人道主義援助和人員充分和不受阻礙地通往所有需要援助的人。安理會嚴重關切的是,由於戰事持續不斷,阿富汗的人道主義狀況進一步惡化。塔利班要對此負主要責任。

  「安全理事會強烈譴責塔利班武裝團伙於2000年3月26日、27日和29日一再強行進入和搜查坎大哈的聯合國房地,並恐嚇聯合國人員。安理會強調,隨後國際工作人員全部撤離坎大哈和暫停阿富汗南部的人道主義援助活動,責任全在塔利班。安理會要求塔利班停止這種不能接受的做法,並且按照國際法確保所有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及在阿富汗工作的人道主義人員的安全和保障。

  「安全理事會強調嚴重關切阿富汗境內令人無法接受的人權狀況。它尤其擔憂塔利班繼續無視國際社會表示的關切。安理會強烈譴責強迫平民背井離鄉--尤其是塔利班在1999年所作所為、故意以平民為目標和摧毀平民的財產和維生手段、即決處決、任意拘捕平民和強迫被拘留者勞動、將男人與其家人隔離開、狂轟濫炸以及其他侵犯人權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行為。安理會要求阿富汗各方,特別是塔利班,停止這種行徑,確保平民受到保護。

  「安全理事會重申國際法相關文書所規定的不驅回難民原則,歡迎阿富汗的鄰國最近努力支助阿富汗難民安全體面地自願遣返,並促請這些東道國繼續向需要保護的阿富汗難民提供國際保護。安理會鼓勵國際社會在這方面提供必要的援助。

  「安全理事會譴責在阿富汗所有地區,尤其是塔利班控制區,繼續嚴重侵犯婦女和女童的人權,包括對她們的一切形式的歧視。安理會仍然深表關切的是,繼續限制她們獲得保健、教育和離家就業的機會,以及限制她們的行動自由及免於恐嚇、騷擾和暴力的自由。安理會注意到最近的報告顯示婦女和女童在獲得某些服務方面略有進展,但是認為此種漸進改善雖然值得歡迎,仍遠未達到國際社會的最低期望,並籲請各方,特別是塔利班,採取措施停止對婦女和女童的人權的一切侵犯。

  「安全理事會重申應立即停止對阿富汗內部事務的外來干涉,包括外國作戰人員和軍事人員介入和供應武器及用於衝突的其他物資。安理會呼籲所有國家採取果斷措施,禁止本國軍事人員策劃和參與阿富汗境內的作戰行動,立即撤出其人員,並確保停止供應彈藥和其他作戰物資。塔利班部隊中有成千上萬的非阿富汗國民繼續參加阿富汗的戰鬥,安理會對此深感憂慮。

  「安全理事會重申其立場,即聯合國在和平解決阿富汗衝突的國際努力中必須繼續發揮核心和公正的作用。安理會歡迎任命新的秘書長個人代表和聯合國阿富汗特派團(聯阿特派團)旨在促進政治進程以實現衝突的持久政治解決的活動。安理會支持於安全狀況允許時在阿富汗境內分階段部署聯阿特派團民事股。

  「安全理事會歡迎「六國加兩國」小組成員再次承諾支持聯合國的努力,協助和平解決阿富汗衝突,並敦促該小組成員和阿富汗各方執行《關於和平解決阿富汗衝突基本原則的塔什干宣言》(A/54/174-S/1999/812,附件),特別是小組成員不向阿富汗任何一方提供軍事支持並防止其領土被用來提供這種支持的協議。

  「安全理事會感謝伊斯蘭會議組織為支持和協同聯合國促成阿富汗雙方談判所作的努力。安理會鼓勵在羅馬發起的關於在阿富汗召開支爾格大會的進程,並感謝最近為促進阿富汗和平所作的其他努力,如塞浦路斯集團和在東京舉行會議所作的努力。

  「安全理事會強烈譴責繼續利用阿富汗領土、尤其是塔利班控制區來窩藏和訓練恐怖分子,策劃恐怖主義行動,並重申深信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對於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至關重要。安理會堅決要求塔利班停止向國際恐怖分子及其組織提供庇護和訓練,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其所控制的領土不被用來設立恐怖分子的設施和營地,或用來策劃或組織侵害其它國家或其公民的恐怖主義行為,並協助將被起訴的恐怖分子繩之以法。

  「安全理事會再次要求塔利班按照安理會1999年10月15日第1267(1999)號決議將被起訴的恐怖分子烏薩馬·本·拉丹送交有關當局。安理會強調,塔利班繼續拒不遵從這一要求是不能接受的。安理會將確保切實執行該決議規定的措施。安理會譴責烏薩馬·本·拉丹一夥的恐怖分子最近進行的襲擊和策劃的襲擊行動,這對國際社會構成持續威脅。

  「安全理事會重申,塔利班在馬扎里沙里夫占領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總領事館並殺害伊朗外交官和一名記者,以及殺害聯合國工作人員,是公然違反國際法。安理會對塔利班未能切實法辦應對這些罪行負責者表示關切。安理會再次要求塔利班在這方面與聯合國充分合作。

  「安全理事會對阿富汗境內,尤其是塔利班控制區,種植、生產和販運毒品的活動以驚人的速度增加並造成衝突持續的後果深感不安。安理會要求塔利班和其他人停止一切非法毒品活動。「六國加兩國」小組倡議在藥物管制和預防犯罪辦事處(藥管辦事處)的支持下,以協調一致的方式解決與毒品有關的問題,安理會對此表示鼓勵。安理會還鼓勵會員國及其他有關方面為旨在加強阿富汗各鄰國毒品管制能力的努力提供更多支助。

  「安全理事會強調所有會員國必須迅速切實執行安理會第1267(1999)號決議規定的措施,並提醒會員國履行該決議所規定的義務,包括協助查明塔利班的資產和飛機。安理會強調,這些制裁不是針對阿富汗人民的,對塔利班實施制裁是因為它不遵守該項決議。安理會重申決定評估該決議所定措施的效果,包括人道主義影響。安理會鼓勵第1267(1999)號決議所設委員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儘早就此提出報告。

  「安全理事會要塔利班領導人對沒有採取措施遵守安理會以往各項決議所提要求、特別是達成停火和恢復談判的要求負責,並強調塔利班必須立即遵從這些要求。

  「在這方面,安全理事會重申準備根據《聯合國憲章》賦予的職責,考慮採取進一步有針對性的措施,使其各項有關決議得到全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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