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1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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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1年10月31日安全理事會第4404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東帝汶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歡迎秘書長2001年10月18日的報告(S/2001/983和Corr.1)。

  「安全理事會對秘書長駐東帝汶特別代表和聯合國東帝汶過渡行政當局(東帝汶過渡當局)努力制訂未來聯合國在東帝汶的存在的詳細計劃表示讚賞。

  「安全理事會歡迎在建立獨立的東帝汶國家方面迄今取得的政治進展,並贊同制憲會議關於在2002年5月20日宣布獨立的建議。

  「安全理事會回顧1999年10月25日第1272(1999)號和2001年1月31日第1338(2001)號決議及其他相關決議。安理會同意秘書長的評估,認為國際存在過早撤離可能影響到若干關鍵領域的穩定。安理會也同意秘書長的評估,認為聯合國應繼續參與東帝汶事務,保護東帝汶過渡當局迄今取得的重大成就,與其他行動者合作在這些成就的基礎上繼續前進,並協助東帝汶政府確保安全與穩定。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秘書長認為應把東帝汶過渡當局的任務延長到獨立為止,並核可秘書長關於在獨立之前的幾個月調整東帝汶過渡當局的規模和結構的計劃。

  「安全理事會贊同秘書長關於在獨立後期間繼續維持一個適當縮減的聯合國綜合特派團的建議,請秘書長同東帝汶人民協商繼續規劃和籌備這一特派團,並向安理會提交進一步的更詳細建議。安理會同意後續特派團由秘書長特別代表領導,由軍事部分、民警部分和文職部分組成,其中包括將向新成立的東帝汶行政當局提供關鍵援助的專家。安理會注意到,一定數量的核心文職職位對於獨立的東帝汶政府的穩定至關重要,並同意在獨立後六個月至兩年內需以分攤會費為這些數目有限的職位提供經費。安理會同意新特派團所根據的前提是,應把業務職責在可行情況下儘快移交給東帝汶當局,並支持在獨立後兩年內不斷評估和裁減人員。在這方面,安理會認識到大會在建設和平方面必不可少的作用,並表示安理會打算與大會密切合作繼續擬訂建設和平戰略。安理會認識到在後續特派團和酌情向東帝汶提供的其他援助中必須特別注重司法和人權。

  「安全理事會同意秘書長的評估,認為聯合國的貢獻務須由多邊和雙邊安排加以補充。安理會期待着收到關於後續特派團所涉經費問題的資料以及關於各主要互動行動者,即聯合國系統、國際金融機構、區域機構和各國援助者之間如何分擔責任努力協助東帝汶前所未有地過渡到自治的詳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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