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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5年第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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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5年4月25日安全理事會第5168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安全理事會各附屬機構主席通報情況」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歡迎第1267(1999)號決議所設制裁基地組織/塔利班委員會主席、第1373(2001)號決議所設反恐怖主義委員會主席和第1540(2004)號決議所設委員會主席就這三個委員會的工作通報情況。

  「安全理事會重申,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恐怖主義都是對和平與安全的最嚴重威脅之一,任何恐怖行為都是無法開脫的犯罪行為,不論其動機為何,何時發生,何人所為。

  「安全理事會又重申,第1540號決議強調,核武器、化學武器和生物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擴散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安全理事會回顧它嚴重關注非國家行為者企圖開發、獲取、製造、擁有、運輸、轉移或使用核生化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所帶來的危險。

  「安全理事會歡迎大會於2005年4月13日以協商一致方式通過了《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

  「安全理事會強調三個委員會各有不同的任務規定。安全理事會再度呼籲這些委員會及其各自的專家組彼此加強合作,監測各國執行安全理事會與三個委員會相關的決議規定的情況,並邀請這些委員會,包括其各自的專家組,通過加強信息分享,協調對各國的訪問以及與所有三個委員會相關的其他問題,進一步增強合作。安全理事會還邀請三個委員會繼續與第1566(2004)號決議所設工作組合作。

  「安全理事會回顧會員國有義務及時向三個委員會提交報告,說明為執行第1267(1999)號、第1373(2001)號和第1540(2004)號決議及有關決議而已經採取或打算採取的措施,並鼓勵三個委員會以協調的方式酌情審議如何處理向其遲交報告的問題。

  「安全理事會重申,執行安全理事會與三個委員會任務規定相關的決議、包括編寫分別向這些委員會提交的報告的責任在於各國。安全理事會鼓勵國際、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加緊努力,推動其成員執行安全理事會的這些決議;還鼓勵這些組織以及各國酌情提供技術援助,以增強各國執行這些決議的能力。

  「安全理事會歡迎相關的國際、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在反恐鬥爭以及確保非國家行為者不開發、獲取、製造、擁有、運輸、轉移或使用核生化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方面作出的重要貢獻。安全理事會鼓勵三個委員會繼續加強與這些組織的合作。

  「安全理事會還歡迎安全理事會第1526(2004)號決議所設分析支助和制裁監測組執行該決議附件規定的任務,對第1267(1999)號決議所設委員會工作的重要貢獻;第1540(2004)號決議所設委員會的專家對該委員會工作的重要貢獻;第1535(2004)號決議所設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執行局(反恐執行局)對第1373(2001)號決議所設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工作的重要貢獻,並滿意地注意到反恐執行局已根據第1535(2004)號決議的設想,完成了對一個會員國的第一次實地訪問。

  「安全理事會邀請反恐委員會進行其第十五個90天工作方案(S/2005/266)所列的活動。安理會鼓勵聯合國所有機構盡力確保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執行局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全面運作。

  「安全理事會又邀請1540委員會根據其於2005年4月22日核可的第一個季度工作方案執行任務。安全理事會歡迎迄今已有113個會員國提交報告,說明它們為執行第1540(2004)號決議而已經採取或打算採取的措施,並呼籲還沒有這樣做的國家儘快提交這項報告。安全理事會歡迎該委員會徵聘了專家,並注意到他們已經開始支助委員會審議會員國依照第1540(2004)號決議提交的第一次報告。

  「安全理事會邀請三個委員會繼續每隔一段時間並酌情以協調方式就其活動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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