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6年第30號
外觀
← |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6年第29號 |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6年第30號 S/PRST/2006/30 |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6年第31號 |
安全理事會主席的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6年7月12日安全理事會第5484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恐怖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嚴厲譴責2006年7月11日在印度各地、包括孟買發生的一系列造成大量傷亡的炸彈襲擊,並向這些令人髮指的恐怖主義行為的受害者及其家人,向印度政府和人民,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和慰問。
「安全理事會強調,必須把這些應受譴責的恐怖主義罪行的犯罪者、組織者、資助者和支持者繩之於法,並敦促所有國家根據國際法和第1373(2001)號和第1624(2005)號決議為其規定的義務,在這方面與印度當局積極合作。
「安全理事會重申,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恐怖主義是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一個最嚴重的威脅;任何恐怖主義行為都是犯罪行為,都是不可開脫的,不論其動機為何,在何處發生,何時發生和何人所為。
「安全理事會還重申,要根據《聯合國憲章》,用一切手段消除恐怖主義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安理會提醒各國,必須確保其採取的反恐措施符合國際法,特別是國際人權法、難民法和人道主義法,為其規定的義務。
「安全理事會重申,決心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其規定的職責,打擊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