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1年第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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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11年2月28日安全理事會第6492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恐怖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強調恐怖主義是對國際和平與安全、享受人權和所有會員國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最嚴重威脅之一,破壞全球穩定與繁榮,並強調,制裁基地組織和塔利班制度十分重要,因為它是消除恐怖活動造成的威脅的必要手段。
「安全理事會回顧,根據《聯合國憲章》,安理會負有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首要責任,並回顧《憲章》第一百零三條。
「安全理事會強調,需要全面執行安理會關於恐怖主義的所有決議和聲明,包括第1904(2009)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回顧,根據第1904(2009)號決議設立了監察員辦公室,以協助審議根據第1267(1999)號和第1333(2000)號決議編制的名單(「綜合名單」)上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提出的或代表他們提出的除名請求,強調決心確保監察員辦公室能夠繼續根據任務規定切實發揮作用,並就此承諾於2011年6月延長辦公室的任務期限。
「安全理事會欣見監察員依照第1904(2009)號決議附件二提交的第一次報告(S/2011/29)以及監察員迄今為止開展的工作。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報告中的意見,並將在2011年6月延長監察員任務期限時予以回應,以確保對監察員程序做出的必要改進得到落實。
「安全理事會強調指出,第1267(1999)號決議所設委員會(「委員會」)的程序以及綜合名單得到改進,委員會認真執行定期深入審查綜合名單的列名的任務,並表示安理會打算繼續努力,確保程序是公正和明確的。
「安全理事會強調,監察員在確保對依照第1267(1999)號決議指定的個人採用公正和明確的程序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鼓勵要在綜合名單上除名的人通過監察員提出申訴。
「安全理事會欣見監察員表示各國在答覆提出的要求和提供案件資料方面都給予合作,並期待會員國繼續與監察員辦公室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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