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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3年第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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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13年5月13日安全理事會第6965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非洲和平與安全」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重申其根據《聯合國憲章》承擔的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首要責任。

  「安全理事會深為關切地注意到,恐怖主義繼續對國際和平與安全、人權的享受、所有會員國的社會和經濟發展構成重大威脅,破壞全球穩定和繁榮,特別是在非洲;由於世界不同地區的恐怖行為、包括不容忍和極端主義引起的恐怖行為在增加,這種威脅已變得更為廣泛。

  「安全理事會回顧它關於反恐的各項決議和主席聲明,再次強烈譴責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恐怖主義,無論是何人所為,在何地發生以及為何目的,表示決心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包括適用的國際人權法、難民法和人道主義法,打擊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恐怖主義。

  「安全理事會深為關切非洲若干區域和次區域中由數目不斷增加的武裝團體實施的暴力有所增加。安全理事會更加感到關切的是,這些區域的國家面臨各種困難,例如邊境的疏漏繼續給邊境管制帶來挑戰,非法販運武器行為日益增多;這些國家的社會經濟情況很困難,因此缺乏有效打擊恐怖主義的手段和資源。安理會認識到,在這方面必須有強大和有效的國家、次區域和區域機構。

  「安全理事會確認,僅憑軍事或安全部隊、執法措施和情報作業,是無法打敗恐怖主義的,並着重指出,需要消除有利於恐怖主義蔓延的各種條件,包括,但不限於,進一步努力成功地預防及和平解決長期衝突,並促進法治、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保護、善治、寬容和包容。

  「安全理事會強調,要長期打擊恐怖主義,就要採用綜合性做法,解決推動經濟增長的難題,促進善治,減少貧窮,建立國家能力,擴大社會服務,打擊腐敗,特別是在非洲,但其他區域也要這樣做。

  「安全理事會重申,不能也不應將恐怖主義與任何宗教、國籍或文明聯繫起來。

  「安全理事會還重申,會員國在國際關係中應不威脅使用或使用武力侵犯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並應在聯合國根據《聯合國憲章》採取的行動中全力協助聯合國,不應向聯合國採取的預防或強制執行行動所針對的國家提供協助。

  「安全理事會關切地注意到,恐怖主義威脅危及有關次區域各國的安全,因此危及整個非洲大陸的安全,對非洲各國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努力產生不利影響。安全理事會確認,發展與安全是相輔相成的,對於採取有效和全面的方法打擊恐怖主義至關重要。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非洲恐怖主義的性質和特徵發生了變化,關切恐怖主義在許多情況下與跨國有組織犯罪和販運毒品、武器和人口等非法活動有關聯,強調需要在國家、次區域、區域和國際一級加強協調,以便加強全球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面臨的這一重大挑戰和威脅的對應措施。

  「安全理事會回顧第1267(1999)、第1989(2011)、第1373(2001)、第1540(2004)和第1624(2005)號決議以及其他適用的國際反恐文書,強調需要全面予以執行,再次呼籲各國考慮儘快加入所有相關國際公約和議定書,充分履行它們加入的這些文書為其規定的義務,注意到大會第51/210號決議設立的特設委員會的建議,注意到在解決未決問題方面取得進展需要更多的時間,決定建議第六委員會在大會第六十九屆會議上設立一個工作組,以完成起草關於國際恐怖主義的全面公約的工作。

  「安全理事會認為制裁是反恐的一個重要手段,並着重指出必須迅速有效執行相關決議,特別是第1267(1999)和第1989(2011)號決議,因為它們是重要的反恐工具。安理會重申,它仍然決心確保訂立公正明確的程序,用於將個人和實體列入制裁名單和將其從名單上除名,以及給予人道主義豁免。

  「安全理事會重申,需要增加第1267(1999)和第1989(2011)、第1988(2011)、第1373(2001)和第1540(2004)號決議設立的承擔反恐任務的各個委員會及其專家組目前開展的合作。

  「安全理事會重申,它隨時準備根據安理會相關決議對那些在索馬里或其地區藏匿、資助、協助、支持、組織、訓練或挑唆個人或團體對其他國家或其公民實施暴力或恐怖行為的個人和實體,實行制裁,並根據第2083(2012)號決議,對沒有同基地組織和相關團體,其中包括伊斯蘭馬格里布「基地」組織、爭取西非唯一性與聖戰運動和伊斯蘭衛士斷絕一切關係的其他區域網絡以及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實行制裁。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非洲聯盟(非盟)防止和打擊恐怖主義的相關文書,特別是《1999年防止和打擊恐怖主義阿爾及爾公約》及其議定書和《防止恐怖主義行動計劃》,歡迎非洲各國在國家和區域一級採取步驟打擊恐怖主義。

  「安理會注意到非盟在2011年12月8日公報中做出的決定,強烈譴責為籌集資金或贏得政治讓步製造綁架和劫持人質事件,注意到此類綁架在薩赫勒地區有所增加,強調迫切需要解決這些問題。安理會還表示決心根據適用的國際法打擊薩赫勒地區的綁架和劫持人質行為,並為此注意到,已經公布了全球反恐怖主義論壇的「關於防止和不讓恐怖分子通過綁架索贖獲益的良好做法的阿爾及爾備忘錄」。

  「安全理事會重申,會員國有義務按照國際法,不向參與恐怖行為或與其有關聯的實體或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支助,不管是積極還是消極的支助,包括制止招聘恐怖主義團伙的成員,並制止向恐怖分子提供武器;認識到需要防止和制止向恐怖主義和恐怖組織提供資助,包括來自有組織犯罪、販運和非法生產毒品及其化學前體等非法活動所得收入的資助,並認識到必須繼續為此目的開展國際合作。

  「安全理事會確認聯合國實體和其他多邊組織,開展重要工作,協助努力防止和制止為恐怖主義和恐怖組織提供資助,特別是協助金融行動任務組、東南非洲反洗錢工作組、西非政府間反洗錢行動小組和中東和北非金融行動任務組建立能力和開展合作。

  「安全理事會強調,國際社會繼續努力,加強不同文明之間的對話和增進它們之間的了解,致力防止不分青紅皂白地攻擊不同的宗教和文化,處理尚未解決的區域衝突和各種各樣的全球問題,包括發展問題,將有助於加強國際反恐鬥爭。

  「安全理事會重申,非洲國家需要通過非洲聯盟相關機構和其他區域框架直接密切合作,採取進一步措施促進安全機構、檢察官和法官之間的合作、互助和協調,使非洲的反恐集體努力更加有效,特別是更加積極主動,並強調需要根據國際法採取一切適當措施,在非洲保護生命權和其他人權。

  「安全理事會對非洲國家中的極端主義和煽動恐怖主義的行為表示關切,強調必須在反恐過程中打擊暴力極端主義,包括消除有助於恐怖主義蔓延的狀況,通過弘揚容忍、多元化、尊重和對話來創建社區活力,抵禦煽動。

  「安全理事會確認,雙邊和多邊行動者,包括非洲聯盟(非盟)、歐洲聯盟(歐盟)、伊斯蘭合作組織、阿拉伯國家聯盟(阿盟)和西非經共體、沿海與沙漠國家共同體、政府間發展管理局(伊加特)和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等次區域組織,為打擊非洲恐怖主義提供協助,呼籲國際社會和聯合國系統加強與非洲恐怖主義問題研究中心等次區域反恐機構的合作。

  「安全理事會回顧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及其執行局(反恐執行局)發揮重要作用,確保全面執行第1373(2001)和第1624(2005)號決議,着重指出開展能力建設和提高技術援助的重要性,以提高會員國有效執行安理會決議的能力,鼓勵反恐執行局在接獲會員國要求時,繼續同其合作,並同反恐怖主義執行工作隊(反恐執行隊)以及提供雙邊和多邊技術援助的所有各方合作,歡迎反恐執行局採用有重點的區域性做法以滿足每個會員國和每個區域的反恐需求。

  「安全理事會讚賞地注意到包括反恐執行隊在內的聯合國實體協同其他相關國際、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在能力建設領域開展活動,在接獲會員國要求時,協助它們執行反恐戰略,鼓勵工作隊有重點地提供能力建設援助。

  「安全理事會敦促薩赫勒和馬格里布國家加強區域間合作與協調,制訂有效的包容性戰略,採用全面綜合方式打擊伊斯蘭馬格里布「基地」組織、爭取西非唯一性與聖戰運動和伊斯蘭衛士這些恐怖團體的活動,防止這些團體的擴張,制止所有武器的擴散和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包括毒品販運,在這方面注意到反恐執行局和反恐執行隊在拉巴特召開的關於薩赫勒和馬格里布邊境管制合作的會議的成果以及在努瓦克肖特舉行的關於加強安全領域合作和在薩赫勒和撒哈拉區域啟動非洲和平與安全構架的部長級會議的成果。

  「安全理事會確認各國司法機關必須採取有效的刑事司法對策來打擊恐怖主義,強調必須加強會員國之間和它們與聯合國實體和附屬機構的合作,以提高各自的能力,包括協助它們努力制訂和採用以法治為依據的反恐做法,注意到公布了『關於刑事司法部門採取有效反恐做法的良好做法的拉巴特備忘錄』。

  「安全理事會認識到,只有不斷採用綜合性做法,讓所有國家、相關國際和區域組織和民間社會積極參加與合作,才能消除恐怖主義禍害,並着重指出,需要按《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A/RES/60/288)所述,消除有利於恐怖主義蔓延的狀況。安全理事會鼓勵會員國制訂全面的綜合反恐戰略。

  「安全理事會請秘書長在六個月內提交一份簡要報告,全面論述和評估聯合國為幫助非洲的會員國、次區域和區域實體打擊恐怖主義開展的相關工作,以便繼續考慮可在這方面採取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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