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21年第23號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21年第22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21年第23號
S/PRST/2021/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2021年11月16日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21年第24號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理會2021年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21年11月16日安全理事會第8906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回顧其以往關於預防性外交、預防武裝衝突、建設和平和保持和平等問題以及調解與和平解決爭端的決議和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重申致力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包括秉持《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以及履行《憲章》規定安全理事會承擔的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首要責任,
「安全理事會確認,聯合國各主要機關有責任在各自任務範圍內,為實現《聯合國憲章》第一條確立的宗旨作出貢獻,
「安全理事會重申聯合國的核心作用,並重申致力於加強聯合國系統內部的協調,
「安全理事會着重指出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和安排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國際社會努力維護《聯合國憲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根據《憲章》第八章在此方面與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和安排開展合作的重要性,
「安全理事會重申致力於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
「安全理事會強調必須採取綜合辦法維持和平,尤其是通過預防衝突和消除衝突根源,必須在國際和國家兩級加強法治,必須促進持久且可持續的經濟增長、消除貧窮、社會發展、可持續發展、通過包容性對話和調解等方式實現民族和解與團結、司法救助和過渡期正義、問責、善治、民主、負責任的機構、性別平等以及尊重和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
「安全理事會表示繼續致力於促進與大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國際法院和秘書處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的各自任務經常開展互動合作,特別是就有關預防外交工具和機制的事項互動合作,
「安全理事會重申婦女在預防和解決衝突及建設和平方面的重要作用,再次呼籲依照關於婦女、和平與安全的第1325(2000)號決議及相關決議,讓更多婦女充分、平等和切實地參與預防外交工作以及預防衝突、解決衝突和建設和平的所有相關決策過程,
「安全理事會認識到建設和平本身是一個政治進程,旨在預防衝突的爆發、升級、重現或延續,並認識到建設和平涵蓋廣泛的政治、發展和人權方案和機制,
「安全理事會還認識到建設和平委員會發揮諮詢作用,支持受衝突影響國家的建設和平努力,同時尊重國家自主權和各國的優先事項,根據自身任務規定對國際社會在廣泛建設和平議程中的能力提供重要補充,
「安全理事會強調國際法院作為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在裁判國家間爭端方面的重要作用及其工作的價值。」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