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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1251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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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1250(1999)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251(1999)號決議
1999年6月29日安全理事會第4018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252(1999)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歡迎1999年6月8日秘書長關於聯合國塞浦路斯行動的報告(S/1999/657和Add.1),
注意到塞浦路斯政府同意,鑑於該島目前的狀況,在1999年6月30日以後,仍需聯合國塞浦路斯維持和平部隊(聯塞部隊)留駐,
重申以前關於塞浦路斯的所有決議,特別是1998年12月22日第1217(1998)號決議和1998年12月22日第1218(1998)號決議,
再次籲請各國尊重塞浦路斯共和國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並要求各國和有關各方不要採取可能損害該國主權、獨立和完整的任何行動,也不要企圖分割該島或是使其同任何其它國家合併,
注意到停火線沿線局勢基本穩定,但表示嚴重關切雙方越來越多地在停火線沿線從事挑釁行為,使發生更嚴重事件的危險性大增,
提醒雙方,聯塞部隊所提緩和停火線沿線緊張局勢的整套措施是要在不影響任何一方安全的情況下減少事件和減輕緊張局勢,
重申必須在全面政治解決方面取得進展,
1. 決定延長聯塞部隊的任務期限,至1999年12月15日;
2. 提醒雙方有義務防止針對聯塞部隊人員的任何暴力行為,同聯塞部隊充分合作,並確保其完全的行動自由;
3. 籲請雙方軍事當局不要採取會加劇緊張局勢的任何行動,包括在緩衝地帶附近的挑釁行動;
4. 秘書長及其特別代表充分考慮到1998年12月12日第1218(1998)號決議,繼續同雙方加緊工作,以期早日商定減輕緊張局勢的進一步具體步驟;
5. 籲請雙方採取措施,在雙方之間建立信任與合作並減輕緊張局勢,包括在緩衝區沿線排雷;
6. 敦促希族塞人方面同意執行聯塞部隊整套措施,並鼓勵聯塞部隊繼續致力於使雙方迅速執行該套措施;
7. 重申深為關注塞浦路斯共和國境內軍隊和軍備仍然過多,而且快速擴充、提高戰力和現代化,包括任何一方引進尖端武器系統,以及在大幅度減少塞浦路斯共和國境內外國部隊人數方面缺乏進展,這可能導致島內和該區域的緊張局勢加劇,使全面政治解決的談判努力複雜化;
8. 籲請有關各方作出承諾,裁減防衛開支,減少在塞浦路斯共和國境內的外國部隊人數,分階段限制並隨後大幅度削減塞浦路斯共和國境內所有部隊和軍備,作為一套設想(S/24472,附件)所述的撤出非塞浦路斯部隊的第一步,以協助雙方恢復信任,強調塞浦路斯共和國的最終非軍事化作為通盤全面解決辦法內的一個目標的重要性,在這方面歡迎任何一方可能採取的削減軍備和部隊的任何步驟,並鼓勵秘書長繼續推動這方面的努力;
9. 籲請雙方不要進行武力或暴力威脅,或使用武力或暴力,作為解決塞浦路斯問題的手段;
10. 重申現狀是不能接受的,關於塞浦路斯問題最後政治解決的談判陷入僵局已為時過久;
11. 重申其立場,即解決塞浦路斯問題的基礎必須是具有單一主權和國際人格及單一公民身份的塞浦路斯國,其獨立和領土完整受到保障,如安全理事會有關決議所述由兩個政治上平等的社區組成一個兩族和兩地區聯邦,而且這種解決辦法必須排除全部或部分同任何其他國家合併,或任何形式的分治或分離;
12. 歡迎聯塞部隊持續努力,如秘書長的報告所述,執行關於住在該島北部的希族塞人及馬龍派教徒和住在南部的土族塞人的人道主義任務;
13. 重申支持聯合國和其他有關方面促進舉辦兩族活動的努力,以建立兩族之間的合作、信任和相互尊重,並籲請土族塞人領導人恢復這類活動;
14. 秘書長在1999年12月1日前就本決議的執行情況提出報告;
15.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第4018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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