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819號決議
外觀
← | 聯合國安理會第1818(2008)號決議 | 聯合國安理會第1819(2008)號決議 2008年6月18日安全理事會第5914次會議通過 |
聯合國安理會第1820(2008)號決議 |
安全理事會,
- 回顧其以往關於利比里亞和西非局勢的各項決議和主席聲明,
- 欣見利比里亞政府在國際社會支持下,自2006年1月以來在重建利比里亞以造福全體利比里亞人方面持續取得進展,
- 回顧安理會決定不延長第1521(2003)號決議第10段對原產於利比里亞的圓木和木材製品規定的措施,強調利比里亞必須在木材部門繼續取得進展,有效實施並強制執行2006年10月5日經簽署成為法律的《國家林業改革法》,包括解決土地產權和土地保有權問題,養護和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訂立商業森林作業合同授予過程,
- 回顧安理會決定終止第1521(2003)號決議第6段中關於鑽石的各項措施,
- 歡迎利比里亞政府參加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注意到利比里亞實施了必要的內部管制並落實了金伯利進程的其他建議,籲請利比里亞政府繼續認真努力,確保這些管制切實有效,
- 強調聯合國利比里亞特派團(聯利特派團)在加強利比里亞全境安全以及幫助政府在全國、尤其是在鑽石和木材產區及邊界地區行使權力方面,繼續起着重要作用,
- 敦促所有各方支持利比里亞政府確定並採取措施,確保在滿足第1521(2003)號決議第5段所列條件方面取得進展,
- 欣見聯合國利比里亞問題專家小組最近的報告,包括其中關於鑽石、木材、定向制裁及軍火與安全問題的內容,
- 認定儘管目前已在利比里亞境內取得重大進展,但當地局勢繼續對該區域的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 1. 請秘書長再次延長根據第1760(2007)號決議第1段任命的專家小組的任期,至2008年12月20日為止,並請專家小組至遲在2008年12月1日就第1792(2007)號決議第5段列舉的所有問題,通過第1521(2003)號決議第21段所設委員會(「委員會」)向安理會提出報告,並在該日之前酌情非正式地向委員會通報最新情況;
- 2. 請秘書長再度任命專家小組成員並作出必要財政和安保安排,以支持專家小組的工作;
- 3. 籲請所有國家和利比里亞政府在專家小組任務所涉各個方面,與專家小組通力合作;
- 4. 鼓勵利比里亞政府落實金伯利進程最近一次審查的各項建議,並與金伯利進程密切合作,以繼續加強利比里亞對毛坯鑽石貿易的管制;
- 5. 鼓勵金伯利進程酌情通過委員會,向安全理事會通報其對利比里亞政府實施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進展情況的評估;
- 6. 重申聯利特派團務必在部署區內,並在不影響其任務規定,包括在不妨礙其監督執行第1521(2003)號決議第2第4段所定措施的情況下,繼續向利比里亞政府、委員會和專家小組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並在這方面回顧安理會要求聯利特派團檢查根據第1683(2006)號決議第1和第2段所收繳武器和彈藥的庫存,以確保所有這些武器和彈藥均有明確下落,並就檢查結果向委員會提出定期報告;
- 7. 再次要求聯合國科特迪瓦特派團在部署區內,並在不影響其任務規定的情況下,向委員會和專家小組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向委員會和專家小組傳遞與執行第1521(2003)號決議第2和第4段所述增強西非各聯合國特派團和辦事處之間協調的措施相關的一切資料。
- 8.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第5914次會議一致通過。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