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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2430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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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9(2018) 聯合國安理會第2430(2018)號決議
S/RES/2430(2018)
2018年7月26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2431(2018)
本作品收錄於《Portal:聯合國安理會2018年決議

第8317次會議以15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

聯合國 S/RES/2430 (2018)

安全理事會 Distr.: General
26 July 2018

第2430(2018)號決議

2018年7月26日安全理事會第8317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歡迎秘書長2018年6月14日關於其斡旋工作(S/2018/610)和2018年7月6日關於聯合國塞浦路斯行動(S/2018/676)的報告,

注意到塞浦路斯政府同意,鑑於島上目前局勢,有必要讓聯合國駐塞浦路斯維持和平部隊(聯塞部隊)在2018年7月31日以後繼續駐紮,

認同秘書長堅信尋找解決辦法的責任首先在於塞浦路斯人自己,重申聯合國的主要作用在於協助各方全面和持久解決塞浦路斯衝突和島上的分裂,

歡迎希族塞人和土族塞人領導人在2014年2月11日通過的《聯合宣言》基礎上,在2017年4月2日《聯合聲明》中作出承諾,2017年6月在聯合國主持下再次舉行塞浦路斯問題會議,還歡迎與會者承諾支持旨在全面解決塞浦路斯問題的進程,秘書長和秘書長特別代表伊麗莎白·什佩哈爾提供了支持,

回顧1179(1998)號決議以及國際社會重視各方全面、靈活和建設性地參與談判以尋求解決辦法,注意到去年舉行的塞浦路斯問題會議未能達成依照安全理事會相關決議規定、以政治地位平等的兩族、兩區聯邦制為基礎的持久、全面和公正的解決辦法,敦促雙方再次承諾達成這種解決辦法,強調指出現狀不可持續,

歡迎任命聯合國磋商員簡·霍爾·盧特,敦促雙方和所有相關各方表現出政治意願,建設性地與聯合國磋商,

注意到需要推動關於建立軍事信任措施的審議和討論,呼籲再次努力執行其餘所有建立信任措施,並呼籲商定和採取進一步的聯合和單方面步驟,包括新的建立信任措施,在兩族間建立信任,

重申必須繼續讓塞浦路斯人穿越綠線過境,鼓勵雙方商定開放其他過境點,

深信全面和持久解決塞浦路斯問題會給全體塞浦路斯人帶來許多重大惠益,包括經濟惠益,敦促雙方及其領導人推動在公開場合發表積極言論,鼓勵他們在舉行任何公民投票前,及早向兩族人民明確說明解決方案的惠益,並說明為達成解決方案展示更大靈活性和作出更多妥協的必要性,

重點指出國際社會必須在政治和財政兩方面發揮支持作用,尤其是有關各方必須採取切實步驟幫助希族塞人和土族塞人領導人再次承諾在聯合國主持下達成解決方案;表示注意到秘書長關於島上和綠線沿線安全情況仍然穩定的評估意見,敦促各方避免採取任何可能導致加劇緊張局勢、破壞迄今已有進展或有損島上善意的行動,包括破壞軍事現狀的行動,

回顧秘書長堅信,如果雙方接受並積極協助聯塞部隊實施聯合國採用的備忘錄,緩衝區的局勢將得到改善,

遺憾地注意到雙方都在阻撓人員進入緩衝區內剩餘的雷場,而塞浦路斯排雷工作必須繼續進行,注意到塞浦路斯境內的地雷繼續構成威脅,又注意到關於排雷的建議、討論和積極倡議,敦促迅速就協助重啟排雷行動和清除剩餘雷場的地雷達成協議,

讚揚失蹤人員委員會的工作,重點指出加強委員會活動的重要性,並為此指出,正如失蹤人員委員會2016年7月28日就檔案材料審查工作發布的新聞稿所述,需要提供所有必要信息,注意到總共2002名失蹤人員中仍有1132人未得到確認,敦促迅速開放所有地區供人員進出,讓委員會開展工作,相信這項工作將促進兩族和解,

認同婦女積極參與並發揮領導作用對政治進程至關重要,且有助於使今後達成的任何解決方案得以持續,回顧婦女在和平進程中發揮着極為重要的作用,這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325號決議和有關決議中已得到確認;回顧安理會第2242(2015)號決議及其對增加聯合國維和特派團軍事和警察特遣隊中婦女人數的願望,還回顧根據第2250號決議讓青年積極參與的重要性,

敦促雙方加緊努力,促進兩族間接觸、和解以及民間社會的積極參與,包括兩族可合作實施並共同受益的兩族倡議和發展項目,鼓勵經濟和商業機構之間開展合作,消除所有妨礙這種接觸的障礙,同時注意到使雙方的特定部門或行為體進行對話的各種舉措,包括塞浦路斯和平進程宗教軌道,

強調指出安理會需要從嚴謹戰略角度考慮部署維和行動,

回顧2378(2017)號決議,其中請秘書長確保對照明確訂立的基準,利用關於維和行動成效的數據,包括維和業績數據來改進對特派團行動的分析評價,強調需要定期審查所有維和行動,包括聯塞部隊,以確保效率和成效,

注意到必須在考慮到實地形勢發展和各方意見的情況下,對解決方案的過渡辦法進行規劃,包括需要考慮酌情調整聯塞部隊的任務、兵力和其他資源及行動構想提出建議,

讚賞地注意到秘書長和特別代表伊麗莎白·什佩哈爾做出的努力,

認同秘書長感謝塞浦路斯政府和希臘政府為聯塞部隊的經費提供自願捐款並請其他國家和組織提供更多自願捐款,表示感謝為聯塞部隊提供人員的會員國,

歡迎並鼓勵聯合國在所有維和行動中作出努力,促使維和人員注意預防和控制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傳染病,

1. 歡迎雙方領導人主導的進程自2014年2月11日以來取得的進展以及雙方領導人及其談判人員為達成全面和持久解決方案作出的努力,注意到塞浦路斯問題會議結束以來在達成解決方案方面缺乏進展,敦促雙方和所有相關參與者抓住任命聯合國磋商員簡·霍爾·盧特所帶來的重要機會,就下一步行動開展深入磋商,建設性地參與這些磋商並重申在聯合國主持下達成解決辦法的政治意願和承諾;

2. 為此促請雙方,特別是塞浦路斯兩族領導人,以及所有相關各方本着開放和創新精神積極互動,完全致力於聯合國主持下的解決進程,利用聯合國的磋商以重啟談判,並避免任何可能有損成功機會的行動;

3. 表示注意到秘書長的報告(S/2018/610和S/2018/676);

4. 重申安理會關於塞浦路斯的所有相關決議,尤其是1999年6月29日第1251(1999)號決議及其後各項決議;

5. 回顧安全理事會第2398(2018)號決議,促請雙方領導人:

(a) 努力進一步開展工作,以期在核心問題上達成一致;

(b) 加強與各個技術委員會的協作,以期加強族群間聯繫,改善塞浦路斯人的日常生活;

(c) 為談判達成解決方案創造更好的公共氛圍,包括着重向公眾闡明共同點和今後的道路,發表更有建設性和更加和諧的言論;避免發表可能使順利完成這一進程更加困難的言論;

(d) 酌情增強民間社會參與這一進程,以動員更多力量支持整個解決進程;

6. 歡迎如秘書長2017年9月28日報告所述,如雙方有必要的政治意願,共同決定重啟談判,秘書長願意繼續開展斡旋,表示安理會予以全力支持;秘書長視談判進展情況,繼續開展解決方案過渡規劃工作,鼓勵雙方在這方面相互接觸,並與聯塞部隊和聯合國斡旋人員接觸;

7. 敦促執行和進一步制定基於未來共同願景和聯合行動的建立信任措施,期待商定和實施雙方都可接受的其他此類步驟,包括建立軍事信任措施和開放已商定的過境點和其他過境點,敦促雙方促進族群間聯繫、交流與合作,從而為達成解決方案營造有利環境;

8. 強調指出民間社會特別是婦女充分切實參與和平進程各階段的重要性,敦促婦女參與制定和實施促進衝突後可持續和平戰略,包括為此而振興性別平等委員會並考慮秘書長關於進行具有性別敏感性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的建議;

9. 還強調指出青年充分、有效參與的重要性;肯定兩族教育問題技術委員會的重要工作,促請雙方推動兩族青年接觸;

10. 歡迎全力滿足失蹤人員委員會挖掘遺骸的要求以及雙方領導人2015年5月28日發表的關於提供線索的聯合呼籲,促請各方考慮到委員會需要加緊工作,允許更迅速和不受限制地進出所有地區,並回應委員會索取關於可能的埋葬場地檔案資料的要求;

11. 表示全力支持聯塞部隊,決定再次延長該部隊的任務期限至2019年1月31日;

12. 支持需要提高聯塞部隊與雙方所有部門聯絡和接觸、包括人員之間聯繫的能力以保持穩定和平靜,從而為解決進程取得進展切實營造有利條件;請秘書長增加聯塞部隊中婦女人數並確保婦女切實參與各方面行動;

13. 促請雙方繼續作為緊急事項並在尊重聯塞部隊任務規定的情況下,就緩衝區標界和聯合國備忘錄執行工作與聯塞部隊進行磋商,以期早日就未決問題達成協議;

14. 促請土族塞人方面和土耳其部隊在斯特羅維利亞恢復2000年6月30日之前的軍事狀態;

15. 促請雙方允許排雷人員通行並協助清除塞浦路斯緩衝區內的剩餘地雷,敦促雙方將排雷行動擴大到緩衝區以外;

16. 秘書長至遲於2018年10月15日提交關於其斡旋工作和聯合國磋商員簡·霍爾·盧特的磋商結果的報告;還請秘書長至遲於2019年1月10日提交關於本決議執行情況,包括關於建立信任措施進展情況的報告,並視需要隨時向安全理事會通報最新情況;

17. 歡迎秘書長採取舉措在聯合國維和工作中建立業績文化標準,促請他繼續努力制定一個綜合業績政策框架,並在該框架最後確定和得到核可後加以採用,包括採用於聯塞部隊;

18. 歡迎聯塞部隊正在努力執行秘書長對性剝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確保部隊人員完全遵守聯合國行為守則,秘書長在這方面繼續採取一切必要行動,隨時向安全理事會通報情況,敦促部隊和警察派遣國採取適當預防行動,包括進行部署前提高認識培訓,並採取懲戒行動和其他行動,確保在發生這類行為時全面追究本國涉案人員的責任;

19. 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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