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2450號決議
← | 2449(2018) | 聯合國安理會第2450(2018)號決議 S/RES/2450(2018) 2018年12月21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
2451(2018) |
第8436次會議以15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 |
聯合國 | S/RES/2450 (2018) |
安全理事會 | Distr.: General 21 December 2018 |
第2450(2018)號決議
2018年12月21日安全理事會第8436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關切地注意到中東局勢緊張且很可能繼續如此,除非和直至可以達成一項把中東問題各方面因素包括在內的全面解決方案,
審議了秘書長2018年12月6日關於聯合國脫離接觸觀察員部隊(觀察員部隊)的報告(S/2018/1088),並重申安理會2000年7月17日第1308(2000)號決議,
強調指出雙方必須遵守1974年《以色列和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部隊脫離接觸協定》的條款,嚴格遵守停火,
同意秘書長的結論,即任何行為體在隔離區內正在開展的軍事活動仍有可能加劇以色列和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之間的緊張關係,危及兩國間的停火,並給當地民眾和實地聯合國人員帶來風險,
表示震驚的是,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境內的暴力可能導致該區域衝突嚴重蔓延,
表示嚴重關切所有違反《部隊脫離接觸協定》的行為,
注意到秘書長關於觀察員部隊行動區局勢的最新報告,包括關於武器射擊越過停火線以及隔離區布拉沃一側正在開展的軍事活動的調查結果,並在這方面特別指出,隔離區內除了觀察員部隊,不應有任何其他武裝部隊、軍事裝備或人員,
着重指出敘利亞國內衝突所有各方需停止在觀察員部隊行動區內的軍事行動,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
呼應秘書長,也促請敘利亞國內衝突所有各方在全國、包括在觀察員部隊行動區內停止軍事行動,
注意到未爆彈藥、戰爭遺留爆炸物和地雷對觀察員部隊行動區內聯合國人員的重大威脅,為此強調需要嚴格遵守1974年《部隊脫離接觸協定》,開展排雷和掃雷行動,
重申安理會隨時準備考慮把為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蘭國(伊黎伊斯蘭國,又稱達伊沙)或努斯拉陣線(又稱沙姆法塔赫陣線或黎凡特解放組織)提供支持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列入名單,包括那些為伊黎伊斯蘭國或努斯拉陣線以及其他所有列在伊黎伊斯蘭國(達伊沙)和基地組織制裁名單上的與伊黎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有關聯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籌資、提供武器、進行策劃或招募人員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包括參加或以其他方式支持對觀察員部隊維和人員發動襲擊者,
認識到有必要作出努力,靈活調整觀察員部隊採取的態勢,以便在觀察員部隊繼續執行任務時儘量減少其人員面臨的安全風險,同時強調,最終目標是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儘快讓維和人員返回他們在觀察員部隊行動區內的陣地,
強調安全理事會和部隊派遣國獲得關於觀察員部隊人員調動配置情況的報告和信息至關重要,進一步強調這些信息有助於安全理事會對觀察員部隊進行評估、授權和審查,並有助於安理會與部隊派遣國進行有效磋商,
特別指出觀察員部隊需要擁有一切必要手段和資源來安全和有保障地執行任務,包括需要用於在隔離區和停火線加強觀察以及酌情加強部隊保護的技術和裝備,並回顧指出,盜竊聯合國武器彈藥、車輛和其他資產以及搶劫和破壞聯合國設施的行為是不可接受的,
表示非常讚賞觀察員部隊的軍事和文職人員,包括戈蘭觀察員小組的人員,在行動環境繼續困難的情況下開展工作,特別指出觀察員部隊的繼續派駐對中東和平與安全作出重要貢獻,歡迎採取步驟加強觀察員部隊、包括戈蘭觀察員小組人員的安全保障,強調指出需要繼續保持警惕,確保觀察員部隊和戈蘭觀察員小組人員的安全保障,
強烈譴責危及聯合國人員安全保障的事件,
表示讚賞觀察員部隊,包括戈蘭觀察員小組,正努力鞏固在福瓦爾營地的駐紮,並通過巡邏和恢復布拉沃一側的陣地,進一步擴大在行動區的力量,
表示注意到秘書長計劃在不斷評估隔離區和周圍地區安全狀況以及與雙方繼續進行討論和協調的基礎上,讓觀察員部隊返回布拉沃一側已撤空的陣地,
回顧觀察員部隊的部署和1974年《部隊脫離接觸協定》是為了以安全理事會第338(1973)號決議為基礎實現公正持久的和平而採取的步驟,
回顧安理會請秘書長確保利用關於維和行動成效的相關數據,包括維和業績數據,按照明確和妥善確定的基準改進對特派團行動的分析評價,
回顧第2242(2015)號決議及其關於增加聯合國維和行動軍事和警察特遣隊中婦女人數的願望,
1. 促請有關各方立即執行安理會1973年10月22日第338(1973)號決議;
2. 強調指出雙方都有義務嚴格全面遵守1974年《部隊脫離接觸協定》的條款,促請雙方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防止任何違反停火和進入隔離區的行為,鼓勵雙方酌情經常利用觀察員部隊的聯絡職能,處理共同關切的事項,特別指出隔離區內不應有任何軍事活動,包括阿拉伯敘利亞武裝部隊的軍事行動;
3. 着重指出反對派武裝團體不應在隔離區內開展軍事活動,敦促會員國向觀察員部隊行動區內的敘利亞反對派武裝團體嚴正指出觀察員部隊仍然是一個公正實體,強烈要求它們停止一切危及實地聯合國維和人員安全的活動,並讓實地聯合國人員享有安全和有保障地執行任務的自由;
4. 促請觀察員部隊以外的其他所有團體放棄所有觀察員部隊陣地,並交還維和人員的車輛、武器和其他裝備;
5. 促請各方按照現有各項協定,全面配合觀察員部隊的行動,尊重觀察員部隊的特權和豁免,確保其通行自由,並確保執行任務的聯合國人員的安全和隨時暢行無阻,包括使觀察員部隊的裝備能不受阻礙地得以運送以及必要時臨時使用其他入境和出境港口,從而為部隊輪調和補給活動提供安全保障,敦促秘書長迅速向安全理事會和部隊派遣國報告任何影響到觀察員部隊完成任務能力的行動;
6. 歡迎庫奈特拉過境點重新開放,鼓勵各方提供一切必要支持,以便觀察員部隊按照既定程序充分利用過境點,使觀察員部隊能夠增加其在布拉沃一側的行動,促進任務得以切實有效地執行;
7. 歡迎觀察員部隊繼續努力鞏固其在福瓦爾營地的駐紮,努力加強在隔離區內的行動,歡迎雙方為便利這一返回而開展合作並繼續在不斷評估隔離區安全情況的基礎上努力安排觀察員部隊迅速返回隔離區內已撤空的陣地,包括提供充分的部隊保護,鼓勵觀察員部隊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儘快恢復其在布拉沃一側限制區內的職責;
8. 特別指出必須與雙方妥善協商後推進採用適當的技術,包括利用應對簡易爆炸裝置的能力以及傳感和警報系統,並滿足文職人員配置需要,以確保觀察員部隊人員和裝備的安全保障,在此方面注意到秘書長關於這類技術的提案已送交雙方核准;
9. 鼓勵《脫離接觸協定》雙方建設性互動,在考慮到現有各項協定的情況下,就觀察員部隊返回已撤空陣地事宜,推動與觀察員部隊做出必要安排;
10. 注意到最近進行了一次獨立審查,鼓勵維持和平行動部、觀察員部隊和聯合國停戰監督組織繼續圍繞小組關於改善特派團業績和觀察員部隊任務執行的建議進行相關討論;
11. 重申支持制定一個綜合的業績政策框架,其中確定明確的業績標準來評價所有參與和支助維和行動的聯合國文職人員和軍警人員,促請聯合國對觀察員部隊適用這一框架,請秘書長設法增加觀察員部隊中的婦女人數,並確保婦女切實參與行動的各個方面;
12. 歡迎觀察員部隊努力執行秘書長對性剝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確保觀察員部隊人員完全遵守聯合國行為守則,請秘書長在這方面繼續採取一切必要行動,隨時向安全理事會通報情況,敦促部隊派遣國採取預防和懲戒行動,確保對涉及本國人員的案件中此類行為予以妥善調查和懲處;
13. 決定將觀察員部隊的任務期限延續六個月至2019年6月30日,請秘書長確保觀察員部隊有必要的能力和資源來安全和有保障地完成任務;
14. 請秘書長每隔90天報告局勢近況以及為執行第338(1973)號決議而採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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